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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经典散文选集

时间:2022-10-05 20:44:56 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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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经典散文选集

  史铁生散文欣赏:安乐死断想【1】

史铁生经典散文选集

  首先我认为,用人为的方法结束植物人的生命,并不在“安乐死”的范畴之内,因为植物人已经丧失意识,已无从体尝任何痛苦和安乐。

  安乐死是对有意识的人而言的,其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引自《安乐死》第15页)。

  在弄清一件事是否符合人道主义之前,有必要弄清什么是人?给人下一个定义是件很复杂的事,但人与其他东西的区别却是显而易见的:人是这星球下唯一有意识的生命。

  (《辞海》上说,意识是“人所特有的”。

  )有意识当然不是指有神经反射或仅仅能够完成条件反射,而是指有精神活动因而能够创造生活和享受生活。

  而植物人是没有意识的。

  那么植物人还是人吗?这样问未免太残酷,甚至比听说人是猴变的还要感觉残酷。

  但面对这残酷的事实科学显然不能回避,而是要问:既然如此,我们仍要对植物人实行人道主义的理由何在?我想,那是因为我们记得:每一个植物人在成为植物人之前都是骄傲的可敬可爱的堂堂正正的人。

  正因为我们深刻地记得这一点,我们才不能容忍他们有朝一日像一株株植物似的任人摆布而丧失尊严。

  与其让他们无辜地,在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无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状态下屈辱地呼吸,不如帮他们凛然并庄严地结束。

  我认为这才是对他们以往人格的尊重,因而这才是人道。

  当然,植物人也已无从体尝人道。

  事实上,一切所谓人道都是对我们这些活人(有意识的人)而言的。

  我们哀悼死者是出于我们感情的需要,不允许人们有这种感情是不人道的。

  我们为死者穿上整齐的衣服并在其墓前立一块碑,我们实际是在为包括我们在内的人类唱支赞歌。

  人是不能混同于其他东西的,因而要有一个更为庄严的结束;让我们混同于其他东西是不人道的。

  让一个人仅仅开动着消化、循环和呼吸系统而没有自己的意志,不仅是袖手旁观他的被侮辱,而且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自由和尊严的严重威胁,所以是不人道的,那么,让一个实际已经告别了人生的植物人妨碍着人们(譬如植物人的亲属)的精神的全面实现,使他们陷于(很可能是漫长的)痛苦,并毫无意义地争夺他们的物质财富,这难道是人道吗?当然不。

  总之,人为地结束植物人的生命无疑是人道的。

  至于如何甄别植物人,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技术问题,技术的不完善只说明应该加紧研究,并不说明其他。

  真正值得探讨的是(符合前述定义的)“安乐死”是否人道,是否应该施行?

  譬如,一个人到了癌症晚期,虽然他还有意识,但这意识刚够他受尽精神和肉体的折磨,除此之外他只是在等死,完全无望继续创造生活和享受生活了。

  这时候他有没有权利要求提前死去?医生和法律应不应该帮助他实现这最后的愿望?我说他有这个权利,医生和法律也应该帮助他实现这一愿望。

  反对这样做的唯一似乎站得住脚的理由是:医学是不断发展的,什么人也不能断定,今天不能治愈的疾病在今后也不能治愈。

  保证他存活,是等待救治他的机会到来的最重要前提;而且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医学的发展而造福于后人。

  但是首先,如果医学的发展竟以一个无辜者的巨大痛苦为前提,并且不顾他自己的权利与愿望,这又与法西斯拿人来做试验有什么两样呢?法西斯的上述行为不是也使医学有过发展吗?看来,以促进医学发展为由反对安乐死是站不住脚的,这是舍本求末,丢弃了医学的最高原则人道主义。

  况且,医学新技术完全可以靠动物试验而得以发展,只有在这新技术接近完善之时才能用之于人,绝不可想象让一个身患绝症的濒死的人受尽折磨,而只是为了等待一项八字还没一撇的医学新技术。

  其次,医学的发展确实是难以预料的,有时一个偶然的机会也许就能使绝症出现转机。

  这又怎么办呢?一边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无可救药,一边是百分之一的对偶然的企盼。

  我想,所以安乐死的施行第一要紧的是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

  科学不能以偶然为依据,但科学承认偶然的存在。

  医生把情况向患者讲明,之后,患者的意愿就是上帝,他宁愿等待偶然或宁愿不等待偶然,我们都该听命于他。

  当然,如果他甘愿忍受痛苦而为医学的发展做出贡献,他理应受到人们加倍的尊敬。

  但这绝不等于说别人可以强迫他这样做。

  另外我想,安乐死的施行,会逼迫人们更注重疾病的早期防治与研究。

  如果能把维持无望治愈者暂时存活的人力物力,用于早期患者的防治上,效果肯定会更好。

  据说,发生过极少数“植物人”苏醒的病例。

  但这除了说明有极少数误诊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一项正确的措施显然不能因为极少数例外或失误而取消,因噎废食差不多是最愚蠢的行为。

  难道我们真要看到盒中的每一根火柴都能划着,才敢相信这是一盒值得买下来的火柴吗?倘如此,人类将无所作为,只配等死,因为现行的很多诊断和治疗方法,都有着被科学和法律所允许的致死率。

  甚至在交通事故如此频繁发生的今天,也没有哪个正常人想到要把自己锁在家里。

  “只要是生命,就应该无条件地让它存活下去,这才人道。

  这才体现出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

  ”这样的观点就更糊涂,糊涂到竟未弄清人与某种被饲养物的区别。

  人是不能无条件活着的,譬如,不能没有尊严。

  人也是不能允许其他东西无条件地活着,譬如,当老鼠掠夺你的口粮的时候。

  而且我们倡导人道,并不是为了体现出社会的进步,而是为了所有的人生活得更美好,如果人道主义日益发达,人们生活得日益美好,那么体不体现出社会的进步就不是一件需要焦虑的事了。

  “重残”、“严重缺陷”、“智力缺陷”、“畸形儿”,就施行安乐死来说,这些都不是严格的标准。

  我想,无论有何种残疾或缺陷,只要其丧失了创造生活的能力(譬如完全不能动也不能说话的人),或丧失了享受生活的能力(譬如彻底的白痴和植物人),那么,他就有权享受安乐死,人为地终止其生命就都是人道的。

  但是,一个虽无创造生活的能力但还有享受生活能力的人,只要他愿意,他就有继续生存的权利,社会也就有赡养他的义务。

  (享受生活,是指能够从生活中获取幸福和快乐,而不是指单能吃喝拉撒睡却对此毫无感受者。

  对初生的重残儿童怎么办?一个无辜的儿童来到这世界上,而且他注定要有一个比常人百倍严酷的人生,对于这样的儿童我们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觉得对他们施行安乐死的标准应该放得更宽些,我们何必不让这些注定要备受折磨的灵魂回去,而让一些更幸运的孩子来呢?这本不是太复杂的事呀。

  我从感情上觉得应该这样做,但从理性上我找不到可以信服的理由支持这样做。

  我知道感情是不能代替科学和法律的。

  这是件非常令人沮丧和遗憾的事。

  我希望人们终于有一天能够找到一个办法,至少使所有的人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都站在一条平等的起跑线上,尽管他们前面的人生仍然布满着坎坷与艰难。

  安乐死还有“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之分。

  前者指在医生的指导和监督下,用药物结束患者的生命。

  后者指撤除对患者的一切治疗,使其自行死亡。

  我以为很明显,前者是更为人道的。

  因为,当已经确定应该对某人施行安乐死之后,哪种方法更能减少其死亡过程中的痛苦,哪种方法就是最人道的。

  还有“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之分。

  前者是指本人要求安乐死,或对安乐死表示过同意。

  后者是指那些对安乐死已不能有所表示的人,和以往也不曾对安乐死有过确定态度或干脆是持反对态度的人。

  对前者施行安乐死,显然是无可非议了。

  那么对后者呢?对那些对安乐死不曾表示过确定态度的人,或许他的亲朋好友还可以代他做出选择。

  但是,对那些反对安乐死而又譬如说成了植物人的人,又当如何呢?真是不知道了。

  就像不知道一个无罪者的行为既不能利己又损害了他人,面对这种局面人们应该怎么办?这值得研究。

  不过我想,如果使每一个人在其健康时都有机会表明自己对安乐死的态度,则肯定是有益的。

  而且我相信,随着人们生命观念的日益进步,反对安乐死的人会越来越少。

  还有“自杀安乐死”和“助杀安乐死”之分。

  前者是说,确认了一个符合安乐死的标准,但是医生(或其他人)不予帮助,死的手段由其自己去找。

  后者是说,医生(或其他人)为其提供死之手段并帮助其施行。

  我觉得前者除了像拿人开心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像。

  现在从《安乐死》一书中引一段文字:“1961年9月的一天,英国‘圣克里斯托弗安息所’的花园林荫小道上,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位年轻的女子,推着手推车慢慢行走。

  手推车上半躺着一位老人,脸色苍白,十分清瘦,看上去就是一位重病人,这一男一女一边推着车,一边与老人轻轻交谈。

  他们像是父子,像是祖孙,老人不时地被小辈的话语所打动,轻轻地点头,时而也做做手势,表达自己的意思。

  明媚的阳光照在老人的脸上,给他十分苍白的脸上增加几分精神。

  老人神情安逸,心绪稳定。

  “其实他们是医生、护士和病人。

  老人已患晚期肿瘤,即将离开人世。

  医生和护士坦然地与老人一起讨论‘死’,讨论‘如何无痛苦地死’,讨论‘死给你带来的感觉’,讨论‘死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讨论‘应有选择死亡的权利’等等。

  “这是目前在西欧、北美国家大量存在的安息所。

  它是60年代后出现的医疗保健系统中的一种新形式,旨在使临终的病人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得到很好的照顾。

  ”这也是安乐死的一项内容,甚至可能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

  如果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样的条件,那么像《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也许就应该担当起这样的职责,使人们对生和死有更为科学的认识,更为镇静和坦然的态度。

  以上是我对安乐死的一些看法,肯定有很多毛病和错误。

  我非常感谢《中国残疾人》杂志辟出版面开展这样的讨论。

  我也非常感谢他们给我说出上述观点的机会,以便有一天我不幸成了只能浪费氧气、粮食和药品的人,那时候,人们能够知道我对此所持的态度,并仁慈地赐我一个好死。

  再从《安乐死》一书上引一段话,作为此文的结尾:“1976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其宣言中强调,应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的死’。

  这样的提法究竟能够为多少人接受,眼下还难以确定,但把人的生死权利相提并论,至少可以说标志着人类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认识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史铁生散文欣赏:三月留念【2】

  活着的事,大抵在两个方面:务实与务虚。

  缺其一,便可算得残疾。

  譬如一个家,家徒四壁势必难以为继,便是笃爱如牛郎织女者,也是“你耕田来我织布”地需要务实。

  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爱情没了,万贯家财很可能只是内战的火药捻;爱情,即务虚的一面。

  现在的中国,是空前地务实起来了;市场经济正在淘汰着懒汉和清谈家,这真是个好兆头,没有人不盼望她从此富强。

  但这并不是说,她过去就多么地理解务虚,连年的文打武斗多不过是虚误罢了;爱情呀,人性呀,人道主义呀,都曾一度做过被唾弃的角色,可见务虚的方面也是多么荒芜。

  辩论先务实还是先务虚,先谋生计还是先有爱的追寻,先增加财富还是先提高文明水平,似乎都是无聊的逻辑。

  房子有了而找不到爱情,或新娘来了再去借钱盖屋,都是极不幸的局面。

  为什么不能舍生忘死地爱着,同时又废寝忘食地建设家园呢?虚实相济才是好文章,才有最新最美的图画。

  务实与务虚绝不相互抵触。

  劳累了一天,人们需要娱乐;奔波了一生,人们向它要求意义;作为五十亿分之一,每个人都有孤独和困苦,都希望这个世界上充满善意和爱情。

  在参天的大厦下和飞奔的轿车里,这些东西会不期而至吗?好像不会;名和利都可能会这样,唯善意和爱情是不能不由期盼来催生的。

  在“俗人”成为雅号的时刻,倒是值得冒被挖苦的风险,做一回“雅士”的勾当。

  沉静地坐一会儿,到大厦之外的荒地上走一趟,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了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于是,虽得不住“俗人”的雅号,反惹一身“雅士”的俗气,心里也不计较了,觉着往前走去似乎有了底气。

  多年的虚误,让理想背了黑锅。

  但理想的性质注定它不会吊死在一棵树上,注定它要发展和不可泯灭。

  说不要理想,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不要理想正也是一种对理想寻求,但凡活着总是要往前走的,不可抹杀的时空保障了这一点;说不要理想,其实只是在发展着理想和丰富着前途。

  但说不要理想,毕竟是说错了。

  原本想说的很可能是:不要再清谈,不要再虚误吧。

  史铁生散文欣赏:黄土地情歌【3】

  我总觉得自己还年轻呢,跟二十几岁的人在一起玩不觉得有什么障碍,偶尔想起自己已经四十岁,倒不免心里一阵疑惑。

  某个周末,家里来了几个客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小伙子们没有辜负好年华,都大学毕了业,并且都在谈恋爱;说起爱情的美妙,毫不避讳,大喊大笑。

  本该是这样。

  不知怎么话题一转,说起了插队。

  可能是他们问我的腿是怎么残废的,我说是插队时生病落下的。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其中一个说,我爸我妈常给我讲他们插队时候的事。

  我说,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他又说了一遍,我爸我妈,一讲起他们插队时候的事,就没完。

  “你爸和你妈,插过队?”

  “那还有错儿?”

  “在哪儿?”

  “山西。

  晋北。

  ”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

  知青的第二代,我是老大。

  ”

  “你爸你妈他们哪届的?”

  “六六届,老高三。

  今年四十五了。

  ”

  不错,回答得挺内行。

  我暗想:这么说,我们这帮老知青的第二代都到了谈情说爱的年龄?这么说,再有个三五年,我们都可以当爷爷奶奶了?

  “你哪年出生?”我愣愣地看他,还是有点儿不信。

  “七零年。

  ”他说,“我爸我妈他们六八年走的,一年后结婚,再一年后生了我。

  ”

  我还是愣着,把他从头到脚再看几遍。

  “您瞧是不是我不该出生?”他调侃道。

  “不不不。

  ”我说。

  大家笑起来。

  不过我心里暗想,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十分困难的处境。

  “你爸你妈怎么给你讲插队的事?”

  他不假思索,说有一件事给他印象最深:第一年他爸他妈回北京探亲,在农村干了一年连路费都没挣够,只好一路扒车。

  (扒车,就是坐火车不买票或只买一张站台票,让列车员抓住看你确实没钱,最多也就是把你轰下来。

  )没钱,可那时年轻,有一副经得起摔打的好身体,住不起旅馆就蹲车站,车上没你的座位你就站着,见查票的来了赶紧往厕所躲,躲不及就又被轰下去,轰下去就轰下去,等一辆车再上,还是一张站台票。

  归心似箭,就这样一程一程,朝圣般地向京城推进。

  如此日夜兼程,可是把他爸他妈累着了。

  有一次扒上一趟车,谢天谢地车上挺空,他爸他妈一人找了一条大椅子倒头便睡。

  接连几个小站过去,车上的人多了,有人把他爸叫起来,说座位是大家的不能你一个人睡,他爸点点头让人家坐下。

  再过一会儿,又有人去叫他妈起来。

  他爸看着心疼。

  爱情给人智慧,他爸灵机一动,指指他妈对众人说:“别理她,疯子。

  ”众人于是退避三舍,听由他妈睡得香甜。

  我说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困境,不单是指经济方面,主要是指舆论。

  二十年前的中国,爱情羞羞答答的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得不犯的错误;尤其一对知识青年,来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尚未大有作为,先谈情说爱,至少会被认为革命意志消沉。

  革命、进步、大有作为、甚至艰苦奋斗,这些概念与爱情几乎是水火不相容的;革命样板戏里的英雄人物差不多全是独身。

  那时候,爱情如同一名逃犯,在光明正大的场合无处容身;戏里不许有,书里不许有,歌曲里也不许有。

  不信你去找,那时的中国的歌曲里绝找不到爱情这个词。

  以往的歌曲除了《国歌》,外国歌曲除了《国际歌》,一概被指责为黄色。

  所以,我看着我这位年轻的朋友,心里不免佩服他父母当年的勇敢,想到他们的艰难。

  但是二十岁上下的人,不谈恋爱尚可做到,不向往爱情则不可能,除非心理有毛病。

  当年我们一同去插队的二十个人,大的刚满十八,小的还不到十七。

  我们从北京乘火车到西安、到铜川,再换汽车到延安,一路上嘻嘻哈哈,感觉就像是去旅游。

  冷静时想一想未来,浪漫的诗意中也透露几分艰险,但“越是艰险越向前”,大家心里便都踏实些,默默地感受着崇高与豪迈。

  然后互相勉励:“咱们不能消沉。

  ”“对对。

  ”“咱们不能学坏。

  ”“那当然。

  ”“咱们不能无所作为。

  ”“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咱们不能抽烟。

  ”“谁抽烟咱们大伙抽谁!”“更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

  ”“唏——!”所有人都做出一副轻蔑或厌恶的表情,更为激进者甚至宣称一辈子不做那类庸俗的勾当。

  但是插队的第二年,我们先取消了“不能抽烟”的戒律。

  在山里受一天苦,晚上回来常常只能喝上几碗“钱钱饭”,肚子饿,嘴上馋,两毛钱买包烟,够几个人享受两晚上,聊补嘴上的欲望这是最经济的办法了。

  但是抽烟不可让那群女生看见,否则让她们看不起。

  这就有些微妙,既然立志独身,何苦又那么在意异性的评价呢?此一节不及深究,紧跟着又纷纷唱起“黄歌”来。

  所谓黄歌,无非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呀,《喀秋莎》呀,《灯光》《小路》《红河谷》等等。

  不知是谁弄来一本《外国名歌200首》,大家先被歌词吸引。

  譬如:“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向迷雾的远方,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跟随我的爱人上战场……”譬如:“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

  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前。

  透过淡淡的薄雾,青年看见,在那姑娘的窗前,还闪烁着灯光。

  ”多美的歌词。

  大家都说好,说一点都不黄,说不仅不黄而且很革命。

  于是学唱。

  晚上,在昏暗的油灯下认真地学唱,认真的程度不亚于学《毛选》。

  推开窑门,坐在崖畔,对面是月色中的群山,脚下就是那条清平河,哗哗啦啦日夜不歇。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荡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歌声在大山上撞起回声,顺着清平川漫散得很远。

  唱一阵,歇下来,大家都感动了,默不作声。

  感动于什么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爱人”时都不那么自然。

  意犹未尽,再唱:“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得这样匆忙,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难道这歌也很革命吗?管他的!这歌更让人心动。

  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对我们之中的不管谁,表示与那歌词相似的意思,谁都会走过去坐在她的身旁。

  正如《毛选》中云:“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动只是一股逆流”一样,对二十岁上下的人来说,爱情是主流,反爱情的反动也只是一股逆流。

  不过这股逆流一时还很强大,仍不敢当着女生唱这些歌,怕被骂作流氓,爱情的主流只在心里涌动。

  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挡。

  有几回下工回来,在山路上边走边唱。

  走过一条沟,翻过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头撞上了一个或是几个女生,虽赶忙打住但为时已晚,料必那歌声已进入姑娘的耳朵(但愿不仅仅是耳朵,还有心田)。

  这可咋办?大家慌一阵,说:“没事。

  ”壮自己的胆。

  说:“管她们的!”撑一撑男子汉的面子。

  “她们听见了吗?”“那还能听不见?”“她们的脸都红了。

  ”“是吗?”“当然。

  ”“听他胡说呢。

  ”“嘿,谁胡说谁不是人!”“你看见的?”“废话。

  ”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让人微微地激动。

  不管怎么说,这歌声在姑娘那儿有了反应,不管是什么反应吧,总归比仅仅在大山上撞起回声值得考虑。

  主流毕竟是主流,不久,我们听见女生们也唱起“黄歌”来了:“小伙子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是谁叫你这样伤心?问他的是那赶车的人……”

  想来,人类的一切歌唱大概正是这样起源。

  或者说一切艺术都是这样起源。

  艰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鲜活的生命需要爱情,数不完的日子和数不完的心事,都要诉说。

  民歌尤其是这样。

  陕北民歌尤其是这样。

  “百灵子过河沉不了底,三年两年忘不了你。

  有朝一日见了面,知心的话儿要拉遍。

  ”“蛤蟆口灶火烧干柴,越烧越热离不开。

  ”“鸡蛋壳壳点灯半炕炕明,烧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穷。

  ”“白脖子鸭儿朝南飞,你是哥哥的勾命鬼。

  半夜里想起干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后悔。

  ”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着很大的比例,说到底,爱是根本的希望,爱,这才需要诉说。

  在山里受苦,熬煎了,老乡们就扯开嗓子唱,不像我们那么偷偷摸摸的。

  爱嘛,又不是偷。

  “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觉还想你。

  把住哥哥亲了个嘴,肚子里的疙瘩化成水。

  ”但是反爱情的逆流什么时候都有:“大红果子剥皮皮,人家都说我和你,本来咱俩没关系,好人摊上个赖名誉。

  ”“不怨我爹来不怨我娘,单怨那媒人嘴长。

  ”“我把这个荷包送与你,知心话儿说与你,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

  你就说是十字街上买来的,掏了(么)三两银,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

  ”不过我们已经说过了,主流毕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哟早早些死,前晌死来后晌我兰花花走。

  ”“对面价沟里拔黄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

  先吃上身子后吃上脑,倒把老奶奶害除了。

  ”“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

  迟来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结婚。

  ”真正是无法无天。

  但上帝创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据法,很可能是根据爱;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装饰,也都该被打倒。

  老乡们真诚而坦率地唱,我们听得骚动,听得心惊,听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这三个字呢。

  我在《插队的故事》那篇小说中说过,陕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欢快嘹亮的呐喊,若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在大山里,这拖腔或呐喊便可随意短长。

  比如说《三十里铺》:“提起——这家来家有名……”比如《赶牲灵》:“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儿哟——三盏盏的那个灯……”“提起”和“骡子儿哟”之后可以自由地延长,直到你心里满意了为止。

  根据什么?我看是根据地势,在狭窄的沟壑里要短一些,在开阔的川地里或山顶上就必须长,为了照顾听者的位置吗?可能,更可能是为了满足唱者的感觉:天人合一,这歌声这心灵,都要与天地构成和谐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长久不衰,因为它原就是经多少代人锤炼淘汰的结果。

  民歌之所以流传得广泛,因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

  它从不试图揪过耳朵来把你训斥一顿,更不试图把自己装点得多么白璧无瑕甚至多么光彩夺目;它没有吓人之心,也没有取宠之意;它不想在众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间,因而它一开始就放弃拿腔弄调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时癫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脚下跪倒一群乞讨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蕴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长地久中去体味。

  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诚和素朴为美。

  真诚而素朴的忧愁,真诚而素朴的爱恋,真诚而素朴的希冀与憧憬,变成曲调,贴着山走,沿着水流,顺着天游信着天游;变成唱词,贴着心走沿着心流顺着心游信着心游。

  其实,流行歌曲的起源也应该是这样——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牵念,喜怒哀乐都是真的、刻骨铭心的、魂牵梦萦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灵的作为,而不是喉咙的集市。

  也许是我老了,怎么当前的流行歌曲能打动我的那么少?如果是我老了,以下的话各位就把它随便当成什么风刮过去拉倒。

  我想,几十几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么旋风似的东南西北地刮过(比如大跃进时期的、“文化革命”时期的),因其不是发源于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驻于心,早已被人淡忘了。

  我想,民歌其实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来一直流传在民间因而后人叫它民歌。

  我想,经几十甚至几百年而流传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许当初都算得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来也就不会流传下去),它们所以没有随风刮走,那是因为一辈辈人都从中听见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

  “门前有棵菩提树,站在古井边,我做过无数美梦,在它的绿荫间……”“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总是沉默……”不管是异时的还是异域的,只要是从心里流出来的,就必定能够流进心里去。

  可惜,在此我只能列举出一些歌词,不能让您听见它的曲调,但是通过这些歌词您或许能够想象到它的曲调,那曲调必定是与市场疏离而与心血紧密的。

  我听有人说,我们的流行歌曲一直没有找到自己恰当的唱法,港台的学过了,东洋西洋的也都学过了,效果都不好,给人又做偷儿又装阔佬的感觉。

  于是又有人反其道而行,专门弄土,但那土都不深,扬一把在脑袋上的肯定不是土壤,是浮土要么干脆是灰尘。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门前刮过”,虽然“高”和“大”都用上了,听着却还是小气;因为您再听:“不管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都是我的歌……”这无异于是声称,他对生活没有什么自己的看法,他没心没肺。

  真要没心没肺一身的仙风道骨也好,可那时候“风”里恰恰是能刮来钱的,挣钱无罪,可这你就不能再说你对生活没有什么看法了。

  假是终于要露马脚的。

  歌唱,原是真诚自由的诉说,若是连歌唱也假模假式起来,人活着可真就绝望。

  我听有人说起对流行歌曲的不满,多是从技术方面考虑,技术是重要的,我不懂,不敢瞎说。

  但是单纯的技术观点对歌曲是极不利的,歌么,还是得从心那儿去找它的源头和它的归宿。

  写到这儿我怀疑了很久,反省了很久:也许是我错了?我老了?一个人只能唱他自己以为真诚的歌,这是由他的个性和历史所限定的。

  一个人尽管他虔诚地希望理解所有的人,那也不可能。

  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历史是不同的,这是代沟的永恒保障。

  沟不是坏东西,有山有水就有沟,地球上如果都是那么平展展的,虽然希望那都是良田但事实那很可能全是沙漠。

  别做暴君式的父辈,让儿女都跟自己一般高(我们曾经做那样可怜的儿女已经做得够够的了)。

  此文开头说的那位二十一岁的朋友——我们知青的第二代,他喜欢唱什么歌呢?有机会我要问问他。

  但是他愿意唱什么就让他唱什么吧,世上的紧张空气多是出于瞎操心,由瞎操心再演变为穷干涉。

  我们的第二代既然也快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们尤其要注意: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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