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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社会哲学论文
霍耐特社会哲学的研究综述论文一
摘要: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在黑格尔、米德、哈贝马斯的基础上,以辨证的角度批判继承前人理论,对于批判理论关于时代问题的诊断的理论进行了反思并且完善发展。
关键词:承认理论;批判理论;社会哲学
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的主要代表人物,阿克塞尔·霍耐特和批判理论的前辈们一样,力图剖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霍耐特在他的《权力的批判》一书中,在《批判理论--从思想传统的中心到边缘》的论文中,对于批判理论关于时代问题的诊断的理论进行了反思和批判。①
一、 霍耐特承认理论的理论渊源
二战后复杂的社会环境促使霍耐特从各方面寻找合理的支持,因而在理论渊源上显得十分复杂:主要是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承认学说、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米德主我-客我关系理论,当代纷繁复杂的自由主义等等……这些理论学说、思想观点对霍耐特的作用是不同的,有他借鉴的对象,也有他批判的对象,这些都影响了霍耐特构建自己的理论。
“承认理论”的核心原型就是黑格尔在耶拿时期阐发的“为承认而斗争”的思想,霍耐特的承认理论直接来源于耶拿时期黑格尔对承认问题所做的阐释,“黑格尔逐渐意识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建立首先要克服桎梏了整个现代自然法权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原子主义迷误。把彼此孤立的主体被假定为人的社会化的自然基础,这样它们就不再能够阐发人与人之间的伦理统一状态。”②黑格尔所阐发的“为承认而斗争”模式,为霍耐特的社会规范理论提供了最好的理论资源。但是,霍耐特并没有对黑格尔相互承认观点的`简单再现,而是再次挖掘和改造黑格尔的承认思想,他敏锐地捕捉到了黑格尔承认理论中的危机,即以一种交往理论的丧失为代价,以至后来是按照精神的自我关系模型来思考承认理论的实质内容。
霍耐特将目光聚焦在了米德的社会心理学说,通过“主我一客我”理论来改造黑格尔在耶拿时期的主体间性学说,实现了经验主义转向,为自己的承认理论奠定了基础。霍耐特通过经验研究与规范阐释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主体间三种相互承认形式:爱、法权、团结。
霍耐特看到了交往行动理论所存在的致命缺陷,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缺乏主体的道德体验,因此他并没有满足于其师哈贝马斯所建立以语言为媒介的交往行动理论。哈贝马斯把世界交往合理化的过程视为主体之间通过语言作为媒介来达到相互理解并且知晓社会规范准则的过程,哈贝马斯批判理论的社会规范视角就根植于解放过程,并没有根植于主体的道德体验当中。霍耐特却认为在社会中主体所遭受的对社会承认诉求的伤害使主体体验到自身尊严、荣誉、完整性遭到破坏和正义期待遭到歧视。霍耐特克服了哈贝马斯交往范式中所存在的理论缺陷,实现从语言理论中承认理论的转向。
二、霍耐特的承认理论
霍耐特的承认理论扬弃了黑格尔哲学中的唯心思想使之发生唯物主义转向,他以一定的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为依据,建立自己的社会承认理论。他所建立的社会承认理论中相互承认形式可以阐释为:以爱和关心为主导的家庭亲密关系;以权力义务规范为主导的法权关系;以个人为社会所做的贡献为衡量标准的社会尊重关系。
1、 爱的承认形式
霍耐特认为主体互动伙伴之间相互承认的第一种形式是“爱”。他提到的爱不仅指两性之间的亲密关系,还包括父母和子女关系、友谊关系,这些都是基于主体之间的情感需要所建立的相互承认关系。霍耐特把“爱”作为主体之间的相互承认的第一种形式,是因为只有在爱的过程中,才能够彼此了解对方的需要,把对方当作一个有需要的存在而彼此承认。霍耐特的独创性恰恰在于他能够采用一定心理分析原理来为爱的承认关系给予经验支持。
2、法权的承认形式
在法律的承认关系中,黑格尔和米德都将其理论建立在这样的事实之上,“只有当我们反过来认识到必须对他者承担规范义务时,才能把自己理解为权利的承担者”。③霍耐特说:“由于自我和他人对这些规范有共同的知识,并根据这些规范,他们所参与的特殊的共同体确保他们赋有权利和义务。于是他们相互之间承认对方为合法的主体。”④霍耐特认为,黑格尔和米德的法律承认思想都局限在前现代社会的法律承认语境上来进行阐述的,在前现代社会中个体的合法性诉求还不能与现代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原则相结合。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地位将会导致分配的不公的权利与义务,而法律承认也只是按照个体的社会地位来划分不同的等级。但是在现代社会,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存在的,每个社会共同体成员均是享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个体,因此主体也能在道德规范上能够自主的作出决定。
3、团结的承认模式
霍耐特在法律的承认关系中提到,在传统社会法律向现代社会法律的转变过程中,“尊重”概念延伸为两种涵义,分别是对人普遍个性的尊重和对个人特殊能力的尊重,其中第一种涵义关注的是人之为人的一般特性,其中心问题是确定人作为法律上的人的普遍特征;第二种涵义是在社会重视层面上对人的特殊性能力的尊重,关注的是个人区别于他者的特征,其中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种评价体系来衡量人的个体性格特征和价值。霍耐特认为:“只有进一步把主体间共有的价值视域之存在假设为必要条件,才能恰如其分地理解这种承认模型。因为,只有自我和他者共有一种价值和目标取向,彼此显示出他们的品质对他者生活的意义和贡献,他们才作为个体化的人相互重视。”⑤故此,社会重视承认要求一种新的交往媒介,必须能够以一种普遍的、主体间强制的方式表达着人类主体的个性差异,突出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贡献。
参考文献:
[1][德]阿克塞尔·霍耐特著《分裂的社会世界--社会哲学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2]王风才著.蔑视与反抗一霍耐特承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政抬伦理转向”[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第185页。
注解:
①[德]阿克塞尔·霍耐特著《分裂的社会世界--社会哲学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②王风才著.蔑视与反抗一霍耐特承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政抬伦理转向” [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第185页。
③[德]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M].胡继华 译,曹卫东 校,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15页。
④Axel Honneth: The Fragmented World of The Social:Essays in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State Unive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5,p.254.
⑤[德]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M].胡继华 译,曹卫东 校,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版第127页。
儒家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现代研究论文二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到了19世纪后半期,儒家和谐取向社会哲学就逐渐被增长取向的社会哲学所取代,这也标志着中国的社会哲学正式实现了转型,但是在转型过程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将会对儒家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现代化理解进行阐述,并且对以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为儒家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现代化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儒家 和谐取向 社会哲学 现代化
社会哲学可以直接决定现行社会政策的评判和未来政策的导向,它们都必须能够为当今社会明确具体的价值目标,而且还要良好整合这些目标。儒家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现代研究的目标与整合是一项重要任务,因为这一维度将会直接决定人们对当前的一些政策的评判以及对自身未来行为的方向,就这一点而言,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个人,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它还能够有效制约社会上各个领域的社会评判功能(包括职业领域),而且还对不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评价以及设定教育方针等都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当前人们对儒家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理解
实际上,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对理想社会的描述已经非常深刻,随着几千年的发展,也印证了这一点。但是仅仅就描述理想社会来看,《札记·礼运》要比《论语》要更加的系统和科学。这从“大同”说可以得到明确的表现,它将儒者的社会理想完全表露在读者的面前,就算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在今天我们再来品味这篇文章的时候,仍然能够感觉到它是描述美好社会当中最为优美动人和令人难忘的作品之一。它道明了现代社会必须具备的一些要素,比方说物质生活的提升、经济的持续增长,强调人们品德的无私和纯洁、人与人之间的关心和睦,以及社会的安定和团结,事实上,这并非和谐社会的完整描述,它是存在缺陷的。实践表明,和谐的价值大大超过实力增长的价值。在《论语》中的一段名言:“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这种观点在后来无论是宋明理学家还是两汉哲学家那里都名言实质性的变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不是说社会哲学的见解都是一模一样的,即以和谐为取向的。除了主流传统以外,还有一些非主流传统,主要是法家(代表为北宋的王安石,南宋的陈亮、叶适,明代的李贽以及清朝的颜元)。在这种非主流的观念下,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和谐的价值在人们的心中并没有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二、儒家和谐取向社会哲学会是现代研究的必然趋势
就目前而言,虽然儒家思想受到了法家思想的挑战,但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和谐取向仍然是中国的主流思想,因为它能够被广大的老百姓所接受,换一句话说,在传统社会当中,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根源根深蒂固。它充分反映出传统社会对理想社会的普遍性理解。而对于什么样的生活才是优良生活,传统社会的人们与现代社会的人们的看法迥异。在现代人看来,好的生活首先就应该是物质充足(至少是衣食无忧)。而传统的观念就是丰衣足食,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即可。而这种思想的产生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传统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来直接决定的。当然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传统社会的'生产力也是在不断提高的,由于环境比较闭塞,发展比较缓慢而已。在这种条件下,低下、保守的生活预期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除此之外,导致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一大重要原因在于国家当时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人们的想法是有很大差异的)。哲学家不但要表达社会公众的生活理想,还要对国家当时所处的外部环境做出精准的判断,因为如何维护自身安全是每一个国家(不管是统治者还是普通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要注意到的是,在古人对“国家”的理解中,比方说孟子,它始终认为,国家内部的安定要比实力的增长更为重要,除此之外,伦理道德可以转化为国家的实力,决定国家命运的决定性因素是道义,而不是军事实力。所谓“仁者无敌”就是对其进行的一个充分表达。这些观点后来成为儒家学者的基本信条。而儒家的这一系列观点,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现代化的实际情况呢?这个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在很多人看来“仁者无敌”这种观点就是迂腐。
三、总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人已经意识到,以往的改朝换代比起当前的危机,二者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在这种大背景和思想观念下,“富强”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而且成为评估所有理论和观念的基本尺度,当然也包括了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本身。鉴于此,我们应当以宏观的历史眼光来重新审视我们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从而清晰地明白我们前进的方向,并且明白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好,这个才是最为重要的。就当前而言,在没有完全消除增长取向社会哲学的社会根源以前,如果我们过高地奢望和谐,只会被现实所愚弄。
【参考文献】
[1]何惠平.传统儒家和谐思想及其对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价值探讨[D].中国哲学,2010.
[2]杨少涵.走出经学时代--儒家哲学现代化的范式转换[J].探索与争鸣,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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