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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违法建设情况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1
自今年4月27日全县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历时2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清理,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据各乡镇(街道)第三次违法建筑清理上报数据汇总,全县违法建筑共4109户,总占地面积129.57公顷,总建筑面积313.32万平方米,已由乡镇政府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计2171万元。因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整治工作组还会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
(一)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共3411户,其中有543户办理了部分规划国土建设手续,有2868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58.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上违法面积约13.64公顷﹑集体土地上违法面积约为25.60公顷﹑另有19.25公顷土地性质不详。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196.0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242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198户。已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1747.89万元。
(二)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共698户,其中办理了部分规划建设手续的有267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有431户。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71.08公顷,总建筑面积117.27万平方米,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422.81万元。其中,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34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具体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建立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整治组、维稳组、宣传组、督导组;抽调了9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集中办公,负责综合组及整治组日常工作,做到了“任务、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也迅速成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宣传发动,掀起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热潮。全县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掀起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热潮。
和林镇、龙门镇、虎城镇等乡镇召开多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违法建筑业主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县规划局共出动150人次、58车次赴县城和20多个乡镇进行规划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共发放50000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在梁平电视台、《梁平报》、《梁平手机报》开设“违法建筑整治”专栏,共播出电视新闻报道13条次,刊登文字稿件21篇、图片稿件8 幅。及时编写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简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已发出工作简报26期。做到了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宣传有图片、广播有声音,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4月底至6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专门人员,开展了辖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县城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和核实工作采用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方式,由梁山街道办事处、双桂街道办事处、合兴镇主要领导牵头,抽调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88名,成立三个调查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对新城区、老城区和火车北站片区三个片区的违法建筑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和核实。各乡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由乡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具体抓落实。为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真实情况,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出三次违法建筑清理工作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如实上报数据。针对前两次上报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第三次清理登记工作采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如实上报数据进行承诺,提高了上报数据的真实性。第一次全县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汇总数据为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第二次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第三次清理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四)有力开展巡查,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整治工作原则,为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县纪委(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综合执法局五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违法建筑联合巡查组,实行县城街道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机制。自5月30日到7月4日,巡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违法建筑停工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均有在建违法建筑施工情况,累计在建违法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巡查组及时对在建违法建筑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巡查通报制度,采取正面表扬和反面曝光的方式,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停工的乡镇进行了表扬,对违法建筑顶风建设的.乡镇进行了通报。为有效停止违法建筑施工,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的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电力部门落实停电措施,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五)落实属地管理,加大违法建筑强制的拆除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及拆除工作力度。聚奎镇政府组织对规划区内建筑面积27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屏锦镇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共出动100余人对屏锦镇2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的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565平方米。通过强拆行动,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拆除一片、震慑一片”的效果,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
(六)拟定处置办法,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 (综合执法)等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的违法建筑的处臵意见,初步拟定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并在周例会上进行了三次讨论。该办法对全县违法建筑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对严重性质的违法建筑及一般性质的违法建筑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对在建违法建筑、竣工违法建筑、临时违法建筑提出了具体处臵原则和办法,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处罚标准、税费追收标准以及规划、国土、建设施工手续补办办法等内容,为全县违法建筑的处臵提供了依据,实现了违法建筑整治从初步阶段向纵深化的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违法建筑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密切相关,应该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把我们的县城建设得更加美丽。我们不是孤军奋战,而是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按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下一步将由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综合执法)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和认定工作,按照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分门别类对违法建筑进行逐一处理。针对违法建筑核实及处理的复杂性,拟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式,选取一个镇作为试点镇,派出工作组入驻该镇,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认定和处理工作,发现具体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推进整体工作。
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2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履行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职责,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搞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乡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起到震慑、遏制和打击作用。xx年11月15日,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自觉放下双休日休息时间,在大队长饶晓东同志的带领下,和xx镇分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一同对xx镇、xx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的方式方法,对乡镇规划区内、外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地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嘱咐执法人员搞好检查台账登记,现将巡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但是,目前,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私搭乱建、偷建抢建、暴力抗法等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一、xx镇、xx镇违法建设基本情况
据统计,此次共发现违法建设行为21起,违建面积19057.67平方米。其中5月份发案16起,违建面积2484.72平方米。具体为:
1、城关镇xx街135-2号新建房屋案件1起;
2、城关镇水寨子村新建房屋案件1起;
3、城关镇郭家梁子村加层扩建案件1起;
4、城关镇xx村新建房屋案件2起;
5、城关镇后坝村加层扩建案件2起;
6、城关镇廖家河村新建房屋案件2起;
7、xx镇漫液村新建房屋案件1起;加层扩建案件1起;
8、xxxx家岭村房产开发新建房屋案件1起;
9、xx镇船形寨村加扩建钢架板房2起;
10、xx镇小河边村新建房屋案件2起。
二、城区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分析。
1、利益驱动。一是增大房屋面积用于租赁增加收入,二是期望征迁获取更多补偿,三是侵占公共空间谋取私利。
2、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民建自住房。部分老城区房屋及规划区农民自住房确实因建筑设计构造、使用年限等因素影响,经过长时间风雨侵蚀,房屋结构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害。在县城规划区建房规划审批政策暂时停止的背景下,部分群众采取偷建、抢建、强建的方式建设房屋。
3、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文化素质及传统观念影响,市民、群众对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普遍认为在自有土地上盖房自己住,并且经过村委会批准同意。另外,认为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十分繁杂,存在心存侥幸,先建再补办手续的心理。
4、违法建设巡查和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执法执法局现有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既要负责城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市场管理、渣土管理等工作,又要承担18平方公里的县城规划区的建设行为巡查、执法工作。在违法建设巡查和依法查处上往往顾此失彼,同时又受当前行政执法程序等因素影响,导致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工作成效不理想。
5、停工难和强制的拆除难。根据目前情况看,城管执法局对所有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都第一时间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是往往执法人员一离开,违建当事人又开始违建施工。一处违法建筑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但是违法建筑仍然在偷偷施工,由于城管执法局没有相应强制措施和手段,停工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另外,在城管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组织强制的拆除时,违建当事人纠集亲朋围堵拆除现场,攀爬拆除机械、甚至采取辱骂、威胁、追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城管部门又不能对当事人当场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拆违行动无功而返,反倒助长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相关建议
1、疏堵结合,满足部分市民群众的客观需求。建议相应职能部门出台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实施办法,对房屋修建申请不搞“一刀切”,明确并公开准予修建的房屋类别,在许可过程中细化明确房屋修建标准,如结构、层数、高度、立面等,使县城规划区危旧房屋修建、改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执法,强力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对于部分严重影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建议县政府牵头,抽调城管、国土、住建、规划、公安以及相关镇村人员成立“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少数顶风违建、影响恶劣、对规划实施存在较大影响的.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以点带面,部分心存侥幸的违法建设户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3、加强协调,探索建立违法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做好预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违法建设行为巡查职责下移至规划区各社区、村组。县城规划区各乡镇、社区(村组)及时掌握违法建设前期信息,做好潜在违建户劝导工作;发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向执法部门通报违建信息,共同制止违建行为,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二是建立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建议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召集县直各相关部门、规划区周边各乡镇召开打击违法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通报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的拆除。三是明确公安配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力量配合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特别是在依法强制的拆除行动中,公安部门应组织足够力量予以协助,及时处置拆违现场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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