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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大幕,这将令近几年勃然兴起、亦乱象丛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面临变局。
《财经》记者获悉,4月14日, 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据悉,文件由央行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
在这份统领性文件之下,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个别部委负责两个分项整治方案。由于此次整治涉及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参与其中。
据了解背景的权威人士介绍,这场专项整治行动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经过广泛征集意见,酝酿近一年之久,在2015年9月前后形成了方案初稿,原计划今年春节前后发布,后因计划调整至今。
在全国性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之际,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直在进行中。
2015年底,“e租宝”被深圳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官方报道称,“e租宝”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今年4月,百亿级理财平台“中晋资产”被上海警方查封,20余名核心成员在机场被截获。近日,上海浦东警方对上海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部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刑事立案。
有消息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等地先后暂停有关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注册。3月底,北京市更是出台了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的政策。4月1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企业全面暂停房地产众筹业务。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支付清算协会、证监会等牵头组建。业界认为,这打破了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该协会旨在通过自律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经营。
在经历了几年的爆炸式成长后,互联网金融行至十字路口,曾经的虚热将退烧。而在过去一段时间,政府部门和业界就互联网金融是否应该监管、如何监管,一直存在争议,也曾尝试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不过进展并不顺利。
直至去年以来,以P2P倒闭风潮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飙升,社会压力和经济连锁反应明显,引致监管层痛下决心整治乱象。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各类业态分由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截至目前,网络支付已经形成相对成型的监管制度,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保监会于去年7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其他监管法则仍未最终落地。
业界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在“弱监管”状态,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正在征求意见的P2P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已暂时搁置,将吸收这次整治经验,修改完善后再发布。与此同时,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其他领域的监管细则未能发布,业界预期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将使得这些监管政策的出台面临调整。
《财经》记者接触的多数专业人士认为,全行业整肃和清理固然必要,有助于肃清行业乱象、规范业务模式,业界可以系统梳理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脉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监管部门下一步行业规范发展建章立制提供参考,尽可能避免系统性风险出现。
这几年国内的实践证明,互联网金融花样翻新很快,常常是监管政策尚未落地,行业便会迅速“变种”。互联网金融在注重用户体验和追求极致效率的过程中,容易忽视金融安全与风险控制,偏离金融的本源。因此多数业界人士希望厘清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科学搭建监管框架,前瞻性设计政策体系并准确评估政策影响。
风险倒逼监管
对互联网金融乱象进行整治,监管层实际上早就在放风。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互联网上一些动机不良或者经营手段不正确,特别是欺诈,要有一些专项整治,有问题的机构不仅需要监管和自律,还需要整治。
回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互联网金融”的字眼,“包容”和“创新”是当时的关键词。进入2016年,更明显的是“整治”和“监管”,《财经》记者接触的多位业界权威人士,亦从实践层面证实了这一点。
普遍看法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有其内在原因和积极意义。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主要在“小微”,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使得其具有典型普惠金融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与此同时,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还有助于过去游离在正规监管体系之外的民间融资走向合法化和阳光化,遏制民间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现象频发的势头。
近几年来,互联网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繁荣,电子商务所需的创业融资、周转融资需求和客户的消费融资需求,推动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形成。
但是2015年以来,行业发展问题不断暴露,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上日程。
据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网贷之家统计,自2011年P2P网贷平台上线以来,截至今年3月,国内累计成立的P2P理财平台达3984家,已有1523家公司倒闭或者跑路,问题平台占比高达38%。
目前各监管部门正在加速制定监管细则之际,业界人士相信,这场突如其来的专项整治,必将深刻改变中国互联网金融格局和业态。
据悉,这场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主管领导牵头统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曾考虑采取“一刀切”的模式,先关闭所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平台和业务,再将符合相关标准和监管要求的机构和业务逐渐放开,不过这一思路很快被否。
到2015年10月前后,这次专项整治的初稿基本形成,进入部委之间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
据一位权威人士透露,由于涉及部委较多,各方对一些具体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原计划的发布时间一再延后。直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相关部委还在讨论是否将互联网金融企业广告治理、首付贷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业务纳入这次专项整治的范畴。
再比如说,P2P网贷的整治工作到底是由银监部门牵头还是地方金融办牵头,也曾存在争议,最终方案确定按照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进行属地管理原则,P2P网贷的专项整治由地方金融办主导,其他金融部门配合。
据悉,这次整治的重点将涉及网络投资理财、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态,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广告治理等相关业务。各界普遍关心的P2P网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理财,将是这次整治的重点领域。
这次专项整治的一大特点是,公安部门将深入参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4月,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办公室联合公安部、央行、证监会等在内的11部委开始联手整治P2P非法集资,处置了一大批涉嫌非法集资的P2P机构。例如去年9月以来,深圳 P2P 网贷平台融金所、国湘资本等被经侦调查,12月“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被调查。
“e租宝”揭开了行业违规操作的真相。据新华社报道,“e租宝”通过“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障眼法制造骗局,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资金除了部分被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个人挥霍、维持公司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和广告炒作。
一位地方金融办主任对《财经》记者透露,目前已经收到相关部门要求启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P2P网贷是风险高发领域,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之一。
互联网保险也是本次专项整治的一大范畴。据悉,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方案由保监会发改部牵头和统筹,人身险监管部、财产险监管部、中介监管部和稽查部等部门参与。一位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整治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的资质和经营方式。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获得迅猛发展,各种形式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和形态纷呈,鱼龙混杂,既有各种所谓奇葩险种,也有很多假借互联网保险之名、行集资欺骗之实,更有在组织形式上试图突破现有监管的底线。由此显现出很多来自互联网以及其他领域的互联网保险从业者,对于保险以及互联网保险的认识还有待完善。
上述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表示,经营互联网保险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因此本次整治的一个重点便是检查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机构的资质。
地方整治率先升级
4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信息,对“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进行查处,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成员于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警方信息显示,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上海及其他省份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
“中晋系”方面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突破340亿元,总人次超13万,60岁以上投资人就超过2万。这是继“e租宝”后,短短几个月内被查的又一桩百亿级的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
“中晋系”公司曾披露的“中晋一期基金50亿完成募集”公告显示,“截至2016年4月1日,中晋一期基金共募集资金52.6亿元人民币,超计划筹资 2.6亿元。通过合伙制股权基金模式,中晋一期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与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募集,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可转债,之后通过被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实现在二级市场退出,为投资人实现投资目的。”
各方信息显示,“中晋系”身披私募股权投资的外衣,在线上、线下推广,向投资人承诺高额年化收益,通过独特的合伙人模式圈钱,绕开了目前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的监管规定,带有典型的“传销模式”色彩。
目前,监管机构以登记备案文件为依据,对私募机构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中晋系”这种手法其实是2013年、2014年间,天津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惯用手法。
受此影响,地方政府部门纷纷收紧监管口径,上海市出台了全国范围内针对打击非法集资的首个地方政府文件,上海各区县工商管理部门已暂停了金融信息服务类、财富管理类等类型企业注册登记。在国务院专项整治的文件出台之前,地方政府已经率先启动。
过去这几年,中国的线下财富管理基本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应用和普及,线下业务逐渐转移至线上,其业务跨越了地域限制,社会影响和波及范围更大。而此次国务院启动全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也将投资理财列为重点规范领域。
今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要求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
一位曾长期在金融系统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司局级官员对《财经》记者表示,以“投资理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为例,这是中国金融体制20多年来一直存在的制度性顽疾,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打击违法活动,另一方面更需要找到此类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本上彻底杜绝这类违法活动。
P2P立规困境
2013年P2P网贷行业迎来爆炸式增长。2015年新增网贷平台1500多家,各类机构纷纷涌入。金融资本亦蜂拥而至,当年获得风投青睐的平台近70家,一些平台动辄融资上10亿元人民币,行业陷入几近疯狂的境地。
行业发展过快,各类机构良莠不齐,非法集资、诈骗跑路等风险事件频发。2015 年全年问题平台达896家,占比为35%,是2014年的3.26倍。按照银监会的统计口径,问题机构的数量要超过这一数目。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近600家网贷机构,其中200家问题机构,全国现状与北京的情况基本吻合。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等多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办法》明确了银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业务活动进行制度监管,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指导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采取实行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监管理念,并提出18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网贷机构规范自身行为、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以净化市场。
《办法》一经公布,就引起市场巨大反响。这一规定对P2P业务和网贷行业作出了非常严格限定,在征求意见阶段,市场普遍反映《办法》漏洞较多。
目前市场层面的反馈意见都已汇总到政策制定部门。
按照相关流程,银监会收集各方意见后,将根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展开专题论证和研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对外发布。
不过,《财经》记者获悉,目前新规的修改工作已经暂缓,相关部门将在这一轮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结束后,结合整治情况,充分吸取市场意见和声音,再做修改。
至于《办法》最终何时出台,最终版本到底会如何修改,还存在很大的变数。其中银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牵头网贷行业规范制定,但是该部门几位主要负责人对如何对网络借贷监管、怎么监管,也持有不同意见。
从市场层面看,眼见P2P网贷监管办法即将落地,很多P2P平台迅速启动转型,或者转为互联网线上理财平台、或者剥离原有P2P业务,市场变化之快,让规则制定和修改工作陷入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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