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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18 17:12:2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实施“三区一美”战略,建设重庆“城市发展新区”,按照《重庆市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璧山实际,特制定璧山县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委四届三次全委会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按照深绿型生态化城市建设要求,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2013—2015年,县城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到2017年,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2016年增加10天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璧南河、璧北河水质稳定达到IV类,梅江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4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67分贝,城市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8%;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5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规范收集处理率达到80%。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80%。

  (二)主要举措

  蓝天行动:控制好四类大气污染源,即控制燃煤及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餐饮油烟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完成辖区水泥行业废气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县正宇鞋底厂璧山县来凤食品公司、重庆市美日防水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年度任务。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5个以上;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以上。经营面积200平米以上的现有餐饮企业于2013年前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

  碧水行动:主要任务为“治源、固基、风险防范”,即饮用水源、次级河流、工业企业等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特大污染事故等环境风险的防范。开展现有2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1132家涉水工业污染源和776个养殖污染源的.达标整治。完成包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璧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大兴、三合等镇街和梅江、马坊等场镇在内的16个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巩固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和全县水库、塘(堰)养殖污染综合集中整治成果。

  宁静行动:主要任务为“控源、联防、治理”,即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噪声污染源头、健全机制体制和强化联防联控的常态监管,落实分类整治,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源。包括:创建安静居住小区5个;完成道路路面降噪改造6.5万平方米;完成道路降噪绿化带建设7公里;对特驱饲料有限公司、红宇摩擦制品有限公司等噪声扰民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按期开展高中考期间噪声、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机动车禁鸣等专项整治;

  绿地行动:实施五大工程,即城乡绿化提升工程、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及整治工程、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生态示范创建工程。新增城市绿地200万平方米,实施县境内3条河流水域生态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44平方公里,确保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均达30%以上。

  田园行动:主要任务是“强化治污、生态发展、提升监管”,即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养殖业污染治理为三大重点任务,兼顾生态农业发展和提升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实施5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重点实施集中式、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完成0.3万户户用沼气池设施建设;完成4.5万户农村卫生改厕工程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各镇街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成立璧山县环保“五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章勇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朱朝阳 县委常委

  黄文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和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经济外贸委、县公安局、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市政园林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商旅委、县文广新局、县文化执法大队、县教委、县科委、县食药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绿岛新区管委会、县广播电视台、璧山报社、县网络信息中心等33个部门和15个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行政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相关单位抽调并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上衔接、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和统筹、协调我县环保“五大行动”的日常相关工作。

  (二)资金保障

  县级有关部门要就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中的工程建设项目加强与市级对应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县财政局要根据环保“五大行动”各年度项目及工程实施计划,做好县级财政预算,给予县级资金保障。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环保投入格局,不断提高环保投资比重。

  (三)推进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各部门和镇街要根据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分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可与生态村<社区>、生态镇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合并)并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快速推进相关工作。环保“五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总结前阶段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2.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每季度由县委督查室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暗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责任单位环保“五大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政府,督查报告要重点反映各单位责任任务完成情况。

  3.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底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合各单位报送信息及督查情况基础上,于次月5日前,将各责任单位每月工作推进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通报,并在县内媒体上进行刊播。

  4.建立工作宣传机制。根据全市环保五大行动“十进”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制定环保“五大行动”宣传方案,县广播电视台、璧山报社、县网络信息中心作为宣传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开展好宣传工作,为该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环保“五大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年度综合考核。对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影响环保“五大行动”工作推进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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