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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5 17:30: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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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实施方案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关注的热点,就业指导建设利国利民吗,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就业指导实施方案:

就业指导实施方案

  就业指导实施方案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毕业生创造规范、和谐、安全的实习、就业环境。

  为使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就业指导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毕业生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的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道德观,提高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在毕业生中开展“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的“三自”教育,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指导毕业生充分就业、顺利就业。

  将就业指导课列为2015届毕业生的“必选课”。

  2.毕业生就业指导实施办法

  1)开设就业指导课程

  为了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职业理想,掌握必备的就业知识和技能,培养自主创业的意识,了解学院就业工作的程序和要求,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在2015届毕业班级中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对毕业生进行专题就业指导讲座

  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就业指导讲座,开展岗前培训和岗前安全教育等。

  3)以班级、二级学院为单位举办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就业指导教育活动。

  (了解现代企业的培训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诚信度以及团队精神、吃苦精神和创新精神)

  4)为毕业生提供咨询服务

  就业处将利用校园网为学生提供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学院对毕业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的咨询服务,公布招聘信息,开通“毕师生心声”。

  各二级学院网站开设就业专栏,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同时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日常毕业生及家长的来访咨询等工作。

  二、积极稳妥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1、严格审核学生顶岗实习资格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高等学校行为准则》,结合我院教学要求,实事求是地对顶岗实习的学生做出组织鉴定,

  对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欠积20学分或有三门以上不合格(体育课除外)或受到学生警告以上处分或无故拖欠学费的学生暂缓推荐,不予安排顶岗实习。

  学生顶岗实习资格由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

  学生在顶岗前必须如实填写“顶岗实习审核表”中的在校表现情况(包括纪律方面、学习方面、交学杂费情况、考证考级情况),确认无误后,

  学生签字;班主任和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依据学工处提供的学生处分名单和财务处提供的欠学杂费学生名单及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认真审核,

  并将不符合顶岗学生的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各二级学院将不符合顶岗实习条件的学生名单要及时汇总报就业处、学工处、教务处审核备案;对二级学院审核同意顶岗的学生,

  如经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查核后不符合顶岗条件的学生将取消顶岗实习资格,暂缓安排顶岗实习;对自行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也依据此表进行审核,学生顶岗前还必须请学生家长签署意见(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后签署意见)。

  2、就业推荐工作的原则

  (1)、在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过程中,对优秀毕业生和有技能特长的学生要优先予以推荐;对特困毕业生要重点关心帮助推荐,

  力争使特困生100%就业;对累计欠积学分达20学分以上或累计三门课程(体育课除外)不及格学生要暂缓推荐;对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的学生,必须经二级学院评议,

  认为确有明显进步者方可推荐;对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原则上不予推荐,如在留校察看期间确有显著进步者,必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工处审核后方可推荐;对无故拖欠学费的毕业生,一律不予推荐。

  对不予推荐或暂缓推荐的学生,各院系要主动关心、帮助他们,为他们顺利就业创造条件。

  (2)、正常情况下,学生参加院内招聘活动一经录用不得再参加学院组织的其他招聘活动。

  (3)、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生,若要变更实习单位,登录《顶岗实习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二级学院批准后方可变更。

  3、校园招聘活动、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和要求

  为保证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于2014年9月可以启动。

  11月20日起安排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得提前安排顶岗实习。

  需要提前安排顶岗实习的,必须经学院同意批准后方可安排。

  毕业生顶岗前必须提供实习单位真实的证明材料(院、系推荐实习的,根据用人单位录用名单),办理审批手续。

  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供的实习单位必须逐个核实、严格审核,确保单位信息真实可靠,严禁学生在不符合实习规定的地方实习,学生顶岗前班主任要逐一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让家长了解安排实习情况。

  三、加强毕业生实习的服务和管理

  1、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有关要求

  为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通过实习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情商,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可发展能力。

  学院对顶岗实习学生提出如下要求和规定:

  1)顶岗实习要认真完成二级学院安排的实习任务。

  2)学生实习原则上必须在江苏省、上海市及生源地所在省范围内完成,跨地区实习必须经二级学院审核报就业处批准。

  3)严禁学生在娱乐性场所实习。

  4)严禁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

  5)学生实习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定。

  6)学生实习期间要求变更实习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实习单位和二级学院的同意,并按实习单位规定办理终止实习手续。

  变更实习单位后,必须及时将新实习单位的真实信息和住宿地址如实告诉班主任老师,并告知家长;申请过程需要在定岗管理系统内完成相应操作。

  7)顶岗实习生每两周必须主动向班主任老师、家长如实报告实习情况一次。

  学生实习期间不得有意回避学院、班主任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8)顶岗实习学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系统内填写“月度考核表”及“调查问卷”。

  9)学生实习结束前,必须根据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试行)》要求,完成“顶岗实习自我评价”“顶岗实习综合报告”。

  10)实习生违反以上规定,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对顶岗实习生的服务与管理

  学院、二级学院各级人员要切实落实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实习单位的密切联系,定期向就业处或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所在单位实习生工作、生活情况。

  各二级学院负责并督促班主任对本院顶岗实习生实习过程中的服务、教育和管理,要求班主任强化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同时按学院顶岗实习生管理规定进行跟踪管理考核。

  对顶岗实习生变更实习单位严格控制,并做好登记备案,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教育工作,及时处理毕业生顶岗实习中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就业处和学院领导汇报。

  2014年11月20日起,各二级学院要有计划并积极组织教师走访用人单位,对顶岗实习生的生活情况和在岗稳定情况进行全面跟踪调查。

  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2015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3、未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未顶岗实习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生活。

  学生外出联系实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审批手续,杜绝管理失控现象发生。

  对于需要顶岗实习的学生,要积极联系相关单位,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

  4、就业帮扶活动

  各级就业人员要密切关注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的就业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一对一就业帮扶活动,积极为困难和残疾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密切关注残疾学生和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申请、发放等相关政策和动态,为他们营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四、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要求

  1、毕业生自荐材料的准备

  为了及早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准备工作,2014年9月起,各二级学院认真指导毕业生进行自荐材料的准备工作。

  毕业生的自荐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和技能证书” 、“参加社会实践的鉴定材料”、及“自荐信”等。

  2、就业基地建设

  为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完成年初的工作目标,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梳理就业基地,在原有就业基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就业渠道,开辟新地区,挖掘新企业,力争新建更多的“就业基地”。

  每个二级学院各专业应该保证有3家以上的“就业基地”,签订实施实质性的合作项目。

  3、招聘活动的组织、就业信息的公布、应聘报名和面试工作

  1)毕业生的招聘工作将通过就业处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对初次来校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审核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拟招聘项目的相关信息,保证招聘信息的真实可靠,

  尤其对招聘营销岗位的单位要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实习误入非法传销组织;学院在2014年10月、11月,将组织安排大中型招聘会和专场校园招聘活动。

  毕业生也可以利用节假日参加各地劳动人事部门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

  2)学院就业处将收集并审核后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通过就业信息渠道,向各二级学院和毕业生发布,同时在招聘信息橱窗内张贴。

  3)、参加学院专场招聘活动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学生一经录用,就业处将公布录用名单。

  4)就业处联系的用人单位,由就业处负责安排面试工作,并将录用学生名单和顶岗时间及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联系的用人单位,由各系负责安排面试工作,并将安排面试情况报就业处备案,同时将录用学生名单和顶岗时间及时上报就业处。

  学生应按要求,准时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

  5)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生,应在上岗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及家长签定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6)招聘活动尽可能不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

  5、毕业生顶岗前的教育

  毕业生在顶岗离校前,各二级学院或班级要组织顶岗实习生进行一次岗前专题教育,进一步明确学院“关于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规定”及二级学院的要求,并要求学生完成安全教育学习心得,制订预防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学院根据实习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为实习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顶岗实习生的管理

  毕业生顶岗实习后,班主任要关心爱护每一个顶岗实习生,根据学院顶岗实习生管理规定负责对实习生跟踪、管理、教育、考核。

  7、毕业生档案的整理

  2015年4月起,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班主任认真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

  二级学院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每一个毕业生档案完整无缺。

  8.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为确保学院毕业生顺利就业,2015年5月开始,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督促、指导毕业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并收集、汇总。

  就业处每月定期公布各系毕业生就业率和签约率,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的就业证明材料于6月15日前报就业处。

  7月初,就业处、保卫处按省教育厅规定的具体时间和要求,首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转移手续。

  各二级学院和毕业班班主任应及时将《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发放给毕业生。

  2015年底,未能及时发给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等遗留材料,2016年2月底前上交各二级学院统一保存,并将遗留材料汇总情况报就业处备案。

  9.毕业生毕业离校

  2015年6月底,各二级学院组织举行毕业典礼,发放《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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