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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6 07:45:20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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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xx持续快速发展,根据《xx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暂行办法》(上文[20xx]73号)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对下列内容必须予以公示:

  (一)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所涉及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以及承办部室、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

  (二)本单位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的投诉、处理办法;

  (三)除涉密外其他应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公示的内容。

  在办公地点醒目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标明部室设置,印制相关材料,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索要相关材料时,应无偿提供。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条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要统一放置设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标示牌,在单位工作时间应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胸牌。

  第三条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职责,根据本单位各部室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将职责逐级分解到各个部室和岗位,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保证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到位,高效运作。

  第四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首次办事请求,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等事项,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理进度和结果,承办人应如实告知,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第五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如果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结合实际,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确定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

  第六条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到本单位咨询办事时,第一个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的内容、来电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及时办理;来电咨询的,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礼貌、热情,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第七条实行否定报备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书面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说明理由。

  第八条实行ab角工作制度。本单位个部室应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空岗现象。

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2

  根据《中共咸阳市纪委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全面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抓环境、促发展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三为”主题实践阶段的任务和要求,现制定我局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在全市开展的“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坚持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提升效能”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企业满意、上级认可为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机关党员干部自身的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努力营造效率高、服务优、诚信佳的煤炭工业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我局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作风明显好转;

  二是为基层服务的.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是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

  四是建设有利于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思想舆论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五是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六是煤炭企业、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煤炭行业管理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七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煤矿开发建设加速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活动内容

  这次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重点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核心是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发展,具体有六个方面内容:

  (一)巩固拓展行政审批改革成果。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对本局不符合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规范的予以规范,最大限度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运用监督、检查、备案等管理手段,加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将审批项目、依据、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由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备案,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率和报送备案率。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结合我局实际,修改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机关年终考核等项制度,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民主集中制等项制度,认真履行煤炭行业“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供服务”和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等项职能

  职责,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及工作人员姓名和电话、本单位职责范围、管理权限、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审核事项、审核依据、审核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监督举报电话等政务公开信息,在办公楼悬挂机关工作人员勤务动态牌和办事指南,悬挂机关工作承诺,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阳光作业。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自觉接受煤炭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程序和流程,及时办理来信来件。

  (五)加快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结合全市煤炭工作实际,依照岗位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等有关制度文件进行问责。凡企业、群众、客商投诉的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进行问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自由裁量,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六)切实强化纪律监察。

  由局党组纪检组牵头对以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大对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纪律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等制度的监督落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加大对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开展执法检查、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三是加大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四、主要工作安排

  紧密结合全市“三为”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把优化发展环境活动融入到集中教育、主题实践、验收三个阶段活动中,融入到为煤炭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的实践中。

  (一)成立市煤炭局优化发展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实施方案,加强对各项制度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相关政策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及我市制定的优化发展环境制度,充分认识加强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投身发展环境建设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根据国家、省、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对20xx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签定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实施立项督办。

  (四)将本部门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等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形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进一步充实完善煤炭局政务信息内容。

  (五)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

  (六)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七)深入开展作风自查活动,深入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

  一查思想观念,看是否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怕负责任、怕担风险,得过且过;

  二查服务态度,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三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四查办事效率,看是否存在审批事项过多、程序繁琐、时限过长,现场办结率不高,以及以核准、备案之名搞变相手法的问题;

  五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销)”等问题;

  六查严肃执纪,看各种影响和有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是否得到了严肃查处。

  (八)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局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贯彻落实限时办结等制度的工作情况、工作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完善,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效果不佳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局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市煤炭局优化发展环境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做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运用信件复函、督查通知书和督查情

  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积极促进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投资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推动工作落实。机关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树立“抓环境建设、促工作落实、推社会发展”的思想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投资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和《晋中市纪委监察局着力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精神和要求,及时了解和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机制,实现我镇“率先实现新跨越”目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行政效能监察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进一步拓宽和完善我镇发展环境监察网格和渠道,及时掌握发展环境动态和存在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努力为企业和投资者创造服务优、效率高、成本低、投资无障碍的发展环境,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组织领导

  全镇建立发展环境监察点工作在镇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监察点设立对象

  监察点设立对象为镇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根据自愿原则,通过筛选,20xx年在我镇设立x个监察点。

  三、监察点监督员主要任务及监察范围

  发展环境监察点监督员的任务是负责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涉企检查、收费、罚款及其他工作中,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及时监察。

  监察范围与《关于灵石县“发展环境投诉110”投诉的若干规定》一致。

  四、各监察点监督员职责

  1、各监察点监督员于每月底将《灵石县入点检查收费罚款登记表》、《灵石县发展环境监察工作及时监察表》、填写后报镇办公室。

  2、镇纪委人员负责对监督员上报的报表进行汇总后填写《灵石县经济发展环境监察月报表》及《灵石县单位服务质量测评表》,于每月底邮箱报送方式报“发展环境投诉110”办公室。

  五、《灵石县优化发展环境监察工作即时检查表》填写要求

  1、《即时监察表》表内没想内容均不能空白,也不能填“无”。

  2、“时间”栏为本月填报时间。

  3、“被监察部门”栏填写具体的被监察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每张《即时监察表》只能填写一个单位。

  4、“监察源”栏内有1、2、3项,每张《即时监察表》只能选其中的一项。

  5、“监察情况、意见和建议”栏填写监督员具体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6、“监察结果”栏,按监察点监督员自己的本意,按“公平、公正”原则选择其中的一项打“√”,注意每张《即时监察表》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六、工作要求

  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行政效能监察点”是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各监察点发挥作用。

  1、监察点监察员要充分认识此项举措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用高度的责任感主动监察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对各监察点监督员身份予以保密。

  2、发展环境投诉110办公室要加强和监督员沟通,确保监察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3、镇纪检部门对监察点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即时归纳汇总,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处理。

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最优县,努力实现五个到位,即:专项清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工作机制落实到位、考核评价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清理。

  1、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岳办201042号文件要求,根据“一项权力一项制度”的原则,绘制流程图,分析权力风险点,制定具体风险防范措施,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责任人。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保留项目全部实行公示。

  牵头单位: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时间:20xx年7月底。

  2、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以依法依规、全面精简为原则,从范围、内容等方面将清理工作任务布置

  收(征)、降低标准、归并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告。

  牵头单位:财政局、物价局;责任单位:法制办、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

  (1)由财政局、物价局牵头继续开展全面清理(20xx年4月)。

  (2)确定批准的各类收费、基金项目,由县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告(20xx年5月)。

  (3)开展监督检查(20xx年8月)。

  (二)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1)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登记备案制。继续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非特殊情况每月1日至20日不得安排行政执法检查。精简和整合检查内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不得多头和重复检查。

  (2)坚决制止公路、水上“三乱”。除经批准的治安检查站、林业检查站在指定地点依法执行公务外,其它任何部门单位不准在境内道路上设卡拦车,强行检查、收费和罚款。

  (3)严格控制涉企培训活动。凡行政事业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举办涉企培训,必须先向县优化办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培训费用一律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

  牵头单位: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

  (1)由优化办牵头开展联合监督检监督检查(20xx年12月)。

  4、推行“三项公开”。

  (1)行政审批公开。要将申请事项、受理情况、不予受理理由、办理状态、是否超期、超期原因作为公开重点。

  (2)收费(税)公开。重点公开定费(税)原则,依据标准,应收金额,实收金额,减免原因、程序,是否执行下限,经营、服务性收费还应公开是否接受自愿委托、是否提供服务等内容。

  (3)执法检查和处罚公开。

  要将涉企执法检查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是否登记备案,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是否执行行政处罚下限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监督的渠道。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平台及时公开大厅各窗口单位的办事情况,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的审批、收费、处罚情况都要在网站、公开专栏上每月集中进行公开,杜绝不公开、防止半公开、严禁假公开。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府办、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

  (1)制定好公开目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建立公开载体(20xx年8月底前完成)。

  (三)改进工作作风。

  1、着力整治部门潜意识。致力于打造“诚信政府”,运用教育和惩戒手段,彻底根治一些部门招商中存在的`不按程序办事、“开门招商、关门损商”的潜意识,倡导诚信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

  落实步骤及时间:

  (1)重点企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派出所长挂牌服务(20xx年5月底前完成)。

  (2)定期实行打击情况通报。

  2、积极调处企业周边矛盾纠纷。企业周边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走访、及时疏导、化解企业与周边的矛盾纠纷。推行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制度。涉企部门要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建立沟通平台,释疑解惑、及时沟通。

  牵头单位: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

  (1)每月召开一次企业联席会议。

  (2)建立涉企服务台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定期召开,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主要是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等。

  2、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和通报制度。

明确县直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及他们的具体职责。县优化办要通过多种形式,责)。

  2、强化群众监督。

畅通投诉渠道,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优化办要利用信息测评点和监督信息员加强信息直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对责任人的处理和处分,处理情况在全县公开通报。对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情况要进行年度民主测评,并延伸至二级股、所、站、队。对测评综合排名倒数两位且问题严重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连续二年排名倒数两位且问题未予整改到位的,按照岳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报县委批准,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县监察局牵头负责)。

  3、强化电子监察。

以政府电子政务网为平台,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县政府电子政务网、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投标中心无缝对接,逐步实现电子监察的全覆盖。加大行政审批电子控票力度,凡窗口单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全部纳入“电子控票”范围。(县优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负责)

  4、强化考核追究。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和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办法另行制定)。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实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奖优促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优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问责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