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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17 10:37:16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为欢庆20xx年元旦,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增进师生之间的友谊,师生同乐共享高雅校园生活,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xx年元旦前夕,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一台以“文明诚信、感恩快乐”为主题的班级元旦联欢会,现对联欢会策划与筹备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文明诚信、感恩快乐、祝福20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31日下午1:30——2:45

  三、活动形式:

  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

  12月26日活动宣传

  12月27日-12月31日各班节目筹备、彩排

  12月31日班级联欢

  五、注意事项

  1.坚持文明、节约的原则,让健康、积极的内容成为联欢会的`主旋律。使学生感受新年的快乐气氛,放飞心情,展望美好的未来。并教育学生懂得给亲人带去温馨的祝福,给朋友送去诚挚的寄语,给老师奉上发自内心的问候。

  2.布置教室,可以吊彩带或其他的小饰物营造一种热烈欢快的气氛,注意节约和爱护公物。欢迎有条件的家长抽出时间帮孩子布置一个充满节日气氛的教室,并参与班级联欢。

  3.让全体学生都有参与节目的机会,提倡班级之间交流优秀节目。

  4.级部主任将级部教师安排到班级,教师准备节目与学生一起联欢。

  5.杜绝一切威胁师生安全的节目和活动。注意用电安全,没有老师在场,不得乱接电器。联欢会期间,不得在楼道、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准在室内做有危险的游戏,以免受伤;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教室内使用明火;教育学生购买食品注意食品卫生。

  6.下午2:45前必须结束,打扫好教室和卫生区卫生,关好门窗,关好电源,政教处检查计入班级积分。

  7.20xx年元月4日上午,将各班的活动方案(主持词、串台词、节目单等)、活动照片上交政教处,量化计入班级积分。

实施方案 篇2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本市建制村在核定职数内。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组织部门任命的职村主职干部(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

  (二)组织人事部门选聘担任村主职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和兼任村主职干部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审核确认其参保资格、任职年限,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农保局”负责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基数及养老待遇

  (一)缴费。

  单位缴纳20%由市财政负担,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缴纳8%计入个人账户。计入统筹账户。

  (二)养老金待遇计发。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以村干部本人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见附表)

  3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村主职干部在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之前或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尚未领完的部分。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市农保局按其本人缴费月平均工资标准。

  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如本人不愿参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1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后,终止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关系。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

  (一)各乡镇申报次年参保村主职干部名单。开具社保费征收核定单,参保对象到指定的地税分局办理缴费手续,于次年月底前一次性缴清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对自参保前的主职干部任职年限(累计计算)采取补缴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的办法同时补建个人账户。补缴金额按有关规定。补缴个人账户所需费用,属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属单位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可继续按本方案续保,延期缴费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四)男满60周岁.之前已担任村主职干部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并按本方案规定补缴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前没有任村主职干部经历的不再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

  (五)本方案实施后换届选举落选的村主职干部。可续保,财政补贴部分至落选当月止。新当选的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当选后次月开始,保险费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参保人解决,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解决。

  (六)确因特殊困难。对因中断缴费需跨年度补缴的应按补缴时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补缴,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对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七)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费由市农保局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核定、征收、单独核算。

  四、个人帐户建立与管理

  (一)市农保局为参加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个人保险编号、参保起始时间、实际缴费年限、本人缴费金额、建立个人帐户时间、帐户储存额等。

  (二)个人帐户按当年缴费基数的8%建立。

  (三)参保个人由于各种原因而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个人帐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四)个人帐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后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养老金在按月支付养老金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五)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六)市农保局每年向参保人员出具个人年账。

  五、参保手续的办理及养老待遇的申领

  (一)参保人员在经组织、民政部门公示审核确认后。提供当选证书、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填写《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经审核后,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发给《社会保险缴费手册》新建单位应在取得建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后30日内按程序报批办理参保手续。撤并的乡镇村组在撤并后的30日内携带有关批文办理变更手续。

  (二)参保人员达到符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由所在乡镇填报《村主职干部待遇审批表》后。市农保局办理退养审批手续。

  支付基本养老金,市农保局从参保人员被批准退养的次月起。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如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则予以一次性支付。

  (三)市农保局每年到乡镇进行退养人员的养老金明细核对及退养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从次月起暂停养老金的发放。对弄虚作假的依法追回冒领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乡镇村组撤并时。其中撤销单位的退养人员应由乡镇村组主管部门或指定单位负责管理。

  (二)村主职干部在履行职务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当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被判刑、劳教的及时办理停缴手续。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照常计息。服刑或劳动教养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

  (三)村主职干部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劳教的停发养老金。参加养老金的统一调整。

  (四)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由省统一制定。

  (五)参加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的档案由乡镇党委管理。

  (六)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本人自愿,可比照本方案规定办理。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将任村主职干部期间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七)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

  (八)本实施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3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基。为贯彻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方针,推动自主创业,进一步促进全民充分就业,推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创业富民的目标,根据有关促进创业就业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致力富民惠民,改善人民生活,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下,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创业模式,多渠道的引导、支持广大市民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创业促就业的效应,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协同发展。

  (二)目标任务

  1. 打造四个创业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工业设计城、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农民农业创业园。

  2.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入高层次的专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全方位服务。

  3. 扶持50间创业企业(店铺),为其提供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扶持。

  4. 营造创业氛围。在推动创业扶持工作中,开展创业典型的评选并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群众创业激情。

  二、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对象:本镇户籍毕业五年内(含五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审批流程由个人(企业)申请,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报送镇政府审核通过及公示认定等四个程序组成。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持《就业、创业优惠证》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3545”(即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或临界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人员或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失业退伍军人。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四个创业基地

  1. 电子商务创业基地。政府在文化广场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分期引入50家网络商务店铺,提供经营场地,并配套引进快递服务站、企业产品直销站等设施,鼓励本地户籍居民进入基地自主创业。对进入基地经营网络商务的创业人员,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 工业设计城创业基地。对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工业设计以及相关服务企业,具体扶持政策按照《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镇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3. 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创业基地。鼓励有意从事熟食品加工行业的失业人员进场创业,对进场租赁场地设施生产的创业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免费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相关证照,并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4. 农民农业创业园创业基地。鼓励有意从事农业的本镇居民进园创业,对进园租凭场地设施生产并预缴半年以上租金的创业人员,由农民农业创业园提供免费种植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多方面的技术指导,政府按照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二)扶持本地人开办店铺创业

  本镇户籍居民自主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外),经营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各类证照齐全并通过考察评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按不同对象分别给予以下创业扶持:

  1. 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 本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三)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拓宽创业辅导

  1. 强化技术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拔出部分经费,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创业人员提供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2. 搞好信息服务,推行诚信创业。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并在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增设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资讯服务。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开展创业诚信教育,引导创业者诚信守法,提高创业主体的诚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四)抓好宣传发动,优化创业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的好经验、好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倡导创业文化,营造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培育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创业活动的开展。政府每2年考察评选“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并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北滘镇扶持自主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政办、财政局、经济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宣传文体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和推进各项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监测体系和数据库,将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纳入考核各村(社区)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创业就业扶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政府对开展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的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

  五、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实施后,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 镇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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