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选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王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30,其它季节到19: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需要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2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省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教育厅发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
支持鼓励各地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指导各地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3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五、学生课后服务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1、每周下午5:30-6:00,六个年级同时安排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作业,各年级安排教师值班负责纪律;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六、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4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体现教育利民便民原则,对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家长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保障学生安全;减轻学生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特长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承担课后服务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为学生成长发展搭建更多更好平台,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一)学校主导原则
按照教育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的要求,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将为学生提供质量优良、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解决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非营利性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普惠性,不以营利为目的。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学每生每月14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免收课后服务费。
(三)自愿选择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遵从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科学规范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服务内容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严格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体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1—3年级“弹性离校”不再实施,纳入课后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本校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3:45至6:00。
第一节3:45至4:20;
第二节4:35至5:10;
第三节5:25至6:00;
错峰放学6:05至6:30。
(三)组织形式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每学期初只申请一次,中途不接受申请。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老师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完成作业,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素质培养。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组织学生参加精品社团、特色校本课程,包括阅读、书法、体育运动、艺术社团等,发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服务开展
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受影响,确保学校校本研修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全体教师能够有效研课备课,能够高质量批改作业的基础上实施,学校采取以下服务形式:
1、组合编班,分组安排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延时离校学生人数进行编班,安排专人集中任课,编制课表。同时,学校将采取分组轮流任课的方式,保证教科研、政治学习、教师例会等活动开展。
2、在职教师为主,外聘教师为辅:课后服务的作业辅导由校内语、数、英教师担任。精品社团和特色校本课程由学校教师与外聘专职教师相结合进行授课。当遇到必须全体教工参加活动时,学校将外聘有教师资格的临时人员管理学生,对外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六)安全责任
学校实施“课后服务”期间,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生家长也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家长自愿报名办法及审批程序,以及课后服务时间、学生活动安排,并督促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做好日常工作。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
(二)加强安全保障
学校确保学生学习、活动设施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严格规范管理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
3、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情况记录,学生身体出现不适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4、及时准确向教育局上报相关材料。
(四)接受监督指导
为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安全和科学合规开展,学校主动按上级要求公示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杜绝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贯彻降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进展为降足点,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治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和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究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提出书面托付申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科学治理原则。
强化降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进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课后服务治理实行“一县一策”“一校一案”,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三)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要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各地可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合理负担。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
(四)公开透明原则。
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光、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五)保障安全原则。
完善安全治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治理制度,制定并降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对象。
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普通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课后服务时光。
学校课后服务时光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小学原则上延长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光后半个小时,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具体课后服务时光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进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便、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志愿者活动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鼓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光举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赋予免费指导。市教育局要组织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等相关课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四、健全治理运行机制
(一)属地治理,政府指导。 按照“以县为主”的治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担负起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统筹治理职责,发改(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治理与监督工作。
(二)学校为主,多方合作。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学校,要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分担,规范收费。 课后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项目及价格标准,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课后服务费由学校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治理,由学校依据实际支出列支。坚定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各地要遵循4 区域、城乡和学校类别差异,合理确定离校时光和收费标准;同一区域内的同类别学校课后服务时光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保持一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赋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
(四)强化治理,严格支出。 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本地确定的收费标准逐月举行收费,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据实列支,主要用于课后看护教师、治理人员以及外聘人员劳动服务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治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 鼓舞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在核定课后服务工作总量时,应考虑开展课后服务的时光、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依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赋予适当补助。发放课后服务工作人员酬劳的经费要单列治理,所需经费从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地具体操作细则可由本地人社、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联合制定。同5 区域同类别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取酬原则上保持一致。
(六)降实责任,保障安全。 各地要完善安全治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降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要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谋划、指导和监督,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各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质量评价。
(二)加强安全治理。
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治理制度。要降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治理制度。要严格考勤治理。学生请假离校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和改进;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举行通报批判;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举行严肃处理。坚定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定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坚定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晰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在广阔教师中提倡奉献精神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崭新的精神境地和社会价值。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实施工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一)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实施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三)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服务时间
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2课时,夏令时原则上不晚于18:00。
其中小学各年级中午1小时11:45——12:30,下午一小时:16:10-17:10);
初中1小时:16:10-17:10
五、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2.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六、实施步骤
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学生及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责任。
(一)开展调研
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课后服务需求调查,了解清楚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学生及家长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意愿;开展课后服务资源调查,摸清师资、场地、设备、耗材等人力、物力资源情况,为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提供实施依据,精准发力保障学生课后服务。
(二)制定方案
20xx年下学期开学前,学校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在实施办法、方案中对课后服务组织机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报名组织、收费事项、安全措施、绩效发放等相关内容做出安排。
(三)工作部署
在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和学校工作方案,讲明原则、讲清政策、讲透要求。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适当收取费用,目前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正在进行成本调研和测算,待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管理政策出台后,我校将在政策范围内补收有关费用。
(四)组织报名
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的形式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对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明确告知家长。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学校应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五)班级编制
学校应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学生课后服务编班,一般每班30人左右。如一个年级学生报名人数较少,可与相邻年级学生合并编班。学校可以按每班1课时或2课时配备1名教师,按小学每两个年级不超过2人的原则配备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六)编排课表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校情实际,为每个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周课表,轮流安排集中完成作业、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其他学校特色活动。
(七)开展服务
课后服务教师应明确自身工作任务,认真按学校要求组织课后服务。要积极开发和实施社团活动课程、专题教育活动,精心做好教学设计,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和质量。要为学生作业个别答疑、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习辅导。每节课开始前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点名考勤工作。
(八)组织管理
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工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各校要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和门卫登记管理,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课后服务期间的各类应急安全预案措施。
(九)津贴发放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的课后服务,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增核的课后服务绩效部分,学校要制定发放办法,做好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管理人员的绩效分配。
(十)调研评估
学校要在学期中、学期末各开展一次课后服务问卷调查,调研评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工作总结,适时修订工作方案、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教育行政部门也将定期调研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和指导,统筹协调、帮助学校解决课后服务中的困难。
七、本方案未涉及的课后服务事项以省、市、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7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xx)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家长自愿。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
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
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以下简称“学校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确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供平台,切实减轻广大家长接送孩子的生活压力,让广大家长有更多的幸福感和切实的获得感。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原则。由政府主导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具体落实并承担主体责任,动员校内教师积极参与,可以适当购买社会服务。
(二)坚持五育并举、因材施教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利于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各种教育服务活动,因材施教,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
(三)坚持质量第一、公益普惠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把好课后服务项目审核关,切实做好质量监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学校不得向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
三、服务对象与时间
(一)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
(二)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学校课后服务。
(一)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二)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
(三)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五、服务票求
(一)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
(二)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备制度。招标或相关费用支出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外聘教师含高校教师,少年宫、文化馆、科技馆、体育俱乐部等校外机构的教师(指导员),科学家、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各领域专业人才,其他符合活动需求的公益人士、家长及志愿者等。
(三)学校课后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违规者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重在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等综合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专项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单列核增,市财政将结合现有财政体制,统筹财力,加大对该项经费的扶持力度。各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预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并实行项目管理编报。公办学校按项目纳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经费预算,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各区可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建立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审核与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落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所需经费。
(二)使用范围。课后服务的实施费用,包括购买活动课程与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及其它必要的交通费、保障费等费用。
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执行。外聘教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其相关资质,研究确定取酬等级。
(三)监管要求。各区、各校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使用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抵顶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各校按照本校实际参与人数编报、核算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于年度财务封账至下一年3月前,将上年度课后服务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或转作下一年度使用,各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各区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细则;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二)确保安全第一。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用好涉校涉生保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三)强化督导评价。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下一年度课后服务经费拨款挂钩。各校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内容。各区、校将开展课后服务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成效、教师及校外机构评价结果等形成绩效报告,于每年12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违规使用课后服务专项经费或乱收费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管理。鼓励各区、校创建课后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借助信息技术实现课后服务的项目监督管理,实现校外机构的遴选、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五)加大宣传力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总结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对成效好的学校进行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定期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监督和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
八、实施日期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凡以往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9
为积极落实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困难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民为本,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积极回应家长需求和社会关切,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部分学生监护的社会性难题,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对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强烈需求。
二、工作原则
自愿参加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公益惠民原则。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市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课后服务资金的统一管理与使用。
教师自愿原则。要根据办学特色,开设服务项目,原则上以本校教师自愿报名参与为主,不可强制摊派任务,由各校统筹安排工作。对自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自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权益。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服务时间及课程安排表
时段:中午
年级:一至六年级
时间:11:20-11:40
活动内容:
准备:11:40-12:20
午餐:12:20-13:00
作业辅导、阅读:13:00-13:30
午休
下午
一、二年级
15:35-16:35
作业辅导、体育锻炼、社团活动三至六年级
16:20-17:20
作业辅导、体育锻炼、社团活动
备注:午托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托服务时间为周二至周五
五、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淗江村服务区学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干部职工子女等需服务群体。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适当减免服务费。(以上级文件名单为准)
六、经费来源
1、小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根据各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学校以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
2、下午延时服务。家长按照每小时2元缴纳服务费。
3、午托服务。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通过配餐公司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严禁以校董会、家长会等非法人组织签订委托协议。午托服务家长按每小时2元缴纳服务费,用于午托服务的经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生午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4、由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选择服务种类,可以多种选择,每学期1次性缴纳服务费。
七、工作流程
服务公示。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延时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收费情况等情况。
报名申请。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实行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必须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申请退出。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学校要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可由学校自行制定。
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按国家班额标准,按每45名学生配1名教师(余数不足45名但超过30名的也配1名教师);每5班加配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如班级数不足5班,但超过3班的也配备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以此类推,超过8班的配备2名管理或辅导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工作。
八、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规范合理取酬。要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可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给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每人每小时60元标准发放劳务报酬,统一由学校按规定发放,并报市备案。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10
一、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1.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延时看管工作,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任及班主任成员。
二、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家庭看管确
有困难的学生。服务对象主要为低年级学生;倡导中、高年级学生选择有关社会机构进行校外看管,有特殊困难的学生也可实行校内看管。
2.服务时间: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放学
3.服务内容:
(1)以安排学生完成课后作业、进行个别辅导、特色课程、自主阅读、兴趣特长培养、运动健身以及娱乐游戏等为主,学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等专用教室供学生读书等活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及社团活动。
4.各年级服务日程安排
5.服务主体: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由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还可吸纳社会人士、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看管。
6.服务程序: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三、延时看管服务的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鹿文玲),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2.健全制度。学校立即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课后延时服务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3、达到“高效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有效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三、课后服务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遵循“自主参与、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学生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学生课后服务收费。财政补贴为主,家长适当收取,接受教育局、学生家长、学校及社会的监督。
四、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七年级、八年级:周一至周五,每天2节课,结束时间不早于18:00
九年级:周一至周四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周六全天提供课后延时服务
开学第二周(9月6日)起实施。
五、课后服务课程安排
七年级、八年级以班级为单位:自主作业、个别辅导、全科阅读(名著经典阅读、津津有味系列英语阅读、阅读与写作)、兴趣社团活动。
九年级以班级为单位:自主作业、个别辅导、全科阅读、提优补差。
周六:周周清+阅读+提优补差+限时训练六、课后服务实施程序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制度,处理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2)配置各班课后服务人员,督导教师高质高效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不断改进课后服务内容与辅导方式。
2、大力宣传,正确导向。学校领导和年级主任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大力宣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服务原则、服务办法、服务费用等系列问题,并发放调查问卷,统计愿意接受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
3、书面申请,审核确认。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宜兴市树人中学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4、根据人数,编班分组。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具体办法是:
(1)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不开展集体教学、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课后服务内容以学生自学和课外兴趣活动为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将组织开展作业辅导和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视野,健全学生心智和人格。
六、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课后服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2)加强学生管理学生必须遵守课后服务时间,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兴趣培养、社会实践活动;提前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3)加强经费管理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上级文件,适当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接受物价部门监管和家长监督。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12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的需求,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保局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xx〕13号)以及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本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以深入学习群众路线为契机,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体现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学生放学问题,切实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我校以往“爱心晚托班”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坚持“家长自愿申报,学校统一协调安排”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争取形成切合实际情况、具有实效和特色的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三、具体方案
1、实施时间:“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为:20xx年3月20日起——本学期结束,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学校放学后至18:00之前。
2、实施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属于公益性质,不收取学生费用;“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下午放学后家长难以按时接放学的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本着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申报,学校统一审核登记,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全面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将继续坚持以培养学生兴趣、挖掘学生特长、培养学生好习惯、好性格为主要目的,以快乐轻松的生活氛围为保障,进行阅读语言表达能力、欣赏审美能力等的培养,丰富看护的内容。
3、实施程序: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说明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理由;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协议,明确“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发权利和义务。学校按照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的人数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为学生提供看护服务。
4、组织机制:成立以学校为主体,由校长全面负责,家委会代表、教师等共同组成的学校放学后看护工作管理委员会。看护人员要明确在此项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积极探索“学校、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的共建管理模式,使此项工作既满足家长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同时也能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
5、机制保障:设立开展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绩效工资分配预算。通过绩效工资分配倾斜保障参与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加大奖励力度,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确保参与服务人员的劳务所得,支持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学校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进行检查,并进行阶段反馈。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13
为全面做好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文〔20xx〕68号)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二、服务时间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x政办〔20xx〕132号)要求,“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根据中小学生学习实际需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直属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不含寄宿生上晚自习、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冬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中学为17:10至18:40;夏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中学为17:30至19:00。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服务学校
xx小学、xx小学等,共计xx所直属公办中小学。
四、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和保障其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六、收费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学校周边社会实践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每个课后延时混编班30—50名学生成班,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德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校本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对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对成建制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14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五育融合”,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1、为家庭分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让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二、服务原则
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确保向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详细介绍本方案,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坚持公益服务原则。采用财政补助、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
坚持安全至上原则。服务班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严格管理,确保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时间安排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结合家长实际需求,按低、中、高年级三个批次分别延时服务至17:00、17:15、17:30。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一周(2月6日)开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将临时调整。
四、课程安排
形式内容:
自主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以自主完成作业为主,教师指导并督促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
学科拓展:教师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上新课”。
社团课程: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特点设立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承、文体科创等课程,充分发挥艺体、科信等专职教师特长,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快乐阅读:以学生自主阅读课外书籍为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等资源,鼓励学生广泛阅读,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阳光体育:每周安排两课时阳光体育时间,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与运动,培养体育锻炼的兴趣,养成每天坚持锻炼身体的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艺术天地:每周安排两课时美育类课程,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欣赏水平及创作能力,养成良好的审美和习惯。
课程安排:
五、实施程序
2月5日,学校在开学报名当天,由班主任下发课后服务《告家长书》并附学生课后服务报名表。
2月6日,班主任收齐有意愿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报名表回执,完成年级统计与上报工作(不参与的家庭也请书面注明原因,交学校留档保存)。
2月6日,学校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职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 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七、安全防护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15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xxx号)和x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x县x镇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每周五天,每天2小时。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40,夏季到18:40。
(三)服务形式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六、重点强调
1、基本原则:学校主体原则、家校协商原则、立足服务原则、自愿参加原则、公益惠民原则。
2、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有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3、服务时间:一般指正常学习日的下午放学后(不含晚上、节假日、寒暑假期等休息时间)的课后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中小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4、服务内容: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课后服务时间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让学生在学校完成课外作业;另一方面应开展以体育活动为主的丰富多彩的文体、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具体课后活动安排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5、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6、保障学生安全: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疫情防控、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确保参加服务的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7、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健全监管机制。9增加1节课外体育活动。语数英以辅导作业为主,体音美以开展社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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