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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关镇商贸街农贸市场搬迁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6 21:26:1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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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关镇商贸街农贸市场搬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老关镇商贸街农贸市场搬迁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将农贸市场搬迁工作纳入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城镇化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对农贸市场搬迁和市场升级改造,彻底改变镇区“以路为市”状况,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加快升级改造城镇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居住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老关镇商贸街农贸市场搬迁筹备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剑

  常务副组长:郭自明

  副 组 长:赖梅昌 邹 萍 汤中峰 朱彦军

  邓少波 陈国华 刘谦谦

  成 员:兰付明 陈金海 陈述远 刘祖禾

  兰思萍 陈 龙钟 磬 余海龙

  文冬生 何胜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发展办公室,由陈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场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镇社会发展办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关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登记注册和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对集贸市场商品质量和交易行为进行整顿,查处各种违法违章经营活动;

  老关派出所:负责处置不服从市场管理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老关交警中队:负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和保障交通畅通;

  交通站: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道路巡查工作,严厉打击公路摆摊设点等公路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为群众营造并保持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社会发展办:负责对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集贸市场垃圾处理工作;

  综治办:负责协调搬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应急分队:负责处理搬迁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村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内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通告宣传阶段:6月4日——8月30日散发给户住的一封信,进行农贸市场搬迁宣传;张贴、散发市场搬迁通告,把相关时间安排、新市场摊位申请事项等要求书面通知每个摊位经营户,并做好新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解释、咨询及确定物管单位等工作;组织与商贸街住户坐谈,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摊位安排阶段:8月30日——9月15日,由社会发展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关分局及农贸市场物管单位,根据摊位申请情况,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摊位,优先安排旧农贸市场原有经营者;确定摊位收费标准。

  (三)市场搬迁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上午8:30,所有摊位集中统一搬迁,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全力以赴,一是确保老马路市场摊位全部清场,清场时间限定在9月30日上午8:30前结束(具体路段的人员分工再安排)。二是维持好新市场场内、场外秩序,场内维持好市场管理秩序,场外确保车辆通行、停放秩序,坚决取缔场外、马路临时摊点。

  (四)长效管理建立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根据新市场秩序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机关各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关分局、派出所、城管中队继续制止流动摊贩占街为市行为,清理整顿商贸街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集贸市场的公示板、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广泛宣传整治集贸市场的重要意义,及时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经营者,教育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共同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尤其要树立好的典型,带动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重大问题互相通报,共同研究,协助解决,形成执法合力。要成立专项整治专职队伍,全力投入到集贸市场整治工作之中。

  3.建立长效机制。在此次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健全集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等。逐步完善有证集贸市场的档案,对无证集贸市场加以规范或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新建集贸市场加以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全镇集贸市场有序、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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