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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6 22:56:58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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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0xx]244号)要求,推进我区卫生计生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强化卫生计生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计生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坚持公正高效原则。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单位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监管原则。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积极主动与其他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根据工作和业务范围,做好单位之间的相互衔接,形成联动协同的监管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责任主体: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金凤区卫生监督所、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属于本部门检查职责的事项。

  进度安排:20xx年11月27日前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梳理,20xx年12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卫生计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需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1、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责任主体: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凤区卫生监督所、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依据本部门检查职责,建立本部门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

  进度安排:检查对象名录库原则上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迟不晚于20xx年3月30日。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人员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录入职务、业绩等基本信息。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责任主体: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进度安排: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工作应于20xx年11月27日前完成。

  3、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抽取按照公开、公正抽查的原则,采取摇号方式,在金凤区卫计局监督下,由卫生监督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产生。书面记录抽查过程,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凤区卫生监督所、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进度安排: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单位监管对象情况和卫生计生服务特点合理确定,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责任主体: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凤区卫生监督所、金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抽查频次:金凤区卫生监督所依据检查对象的不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医疗机构及生活饮用水单位每年检查1-2次;公共场所中的A级单位每年检查1次,B级单位检查2次,C级单位每年检查3次。

  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检查2-4次。

  金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检查2-4次。

  进度安排: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主体: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凤区卫生监督所、金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进度安排: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广卫生计生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单位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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