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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礼仪的概念是什么
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教民平好恶、行礼义也。饮食思维发达的中国社会,所形成的政治态度、群己关系,亦与西方截然异趣。
《周礼》中即设有膳夫、庖人、肉饔、亨人、腊人、酒正、酒人、浆人、醢人、醯人、盐人等,属于天官。
在春官中也有司尊彝、司几筵的官。
设官如此之多,足见对其事甚为重视。
且天官乃总摄各部门之官,与司徒掌教化、司寇掌法律、司马掌兵备那种专司某一方面之官不同。
膳夫、庖人等列位其中,地位实在非常重要,与现今各级政府机关的厨师仆役大不相同。
不但如此,郑玄注“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可见膳即是美,饮馔宜美。
膳夫与庖人在天官中所占分量极大,人数比例也高(宫正与宫伯总共才91 人,膳夫却有132 人,加上庖人70 人、内饔外饔各128 人、亨人27 人等等,比例相当可观。
若把全书所列食官合计起来更多达2294 人)。
以至于整个天官冢宰都可以用烹饪来比拟。
盖宰相自古即被视为“调和鼎鼐”的人物,《周礼》贾公彦疏也说:“宰者,调和膳羞之名。”
《周礼》乃王者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治邦国之书,它对烹夫膳人如此重视,且将治国理政类拟于烹饪饮馔,充分体现了“礼之初,始诸饮食”的思考特点。
这种特点,我们在掌守周礼的老子身上也可看到,他说:“治大国,若烹小鲜。”
饮食,显然被看成是人类的基本经验,由这个生活经验推拓出去,便可以了解其他事务该怎么处理。
膳食要怎么样才能调制得美,其他事均可依此以类推。
但《周礼》毕竟是王者施政设官之书,所论皆王者之事,其饮馔生活是非常特殊的。
在此只能见礼家对饮食之重视,尚无法了解一般人如何进行饮食生活。
这便须再参考《仪礼》和《礼记》的记载了。
今存《仪礼》其实大抵只是士礼,士冠、士婚、士相见、士丧、士虞等,均属于士大夫阶层的礼仪。
其中谈及饮食者,包括燕礼、乡饮酒礼、公食大夫礼等。
燕礼之燕,就是饮戏燕乐之燕,所谓“诸侯无事,若卿士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
乡饮酒礼,则是聚集乡党贤人长老,行饮酒致敬之礼。
至于公食大夫礼,乃是大夫间宴聘之礼。
《仪礼》对于这些礼制仪节的描述非常详细,宾客如何进门、如何肃客人座、席上如何摆设、佣仆如何侍候、饮馔之程序如何、该说什么吉语、如何应对、如何上菜、如何撤席、如何送客……可谓历历如绘。
对于饮食的内容和做法,也有一些记载,如云“香以东牛臐炙,炙南醢,以西牛胾醢牛,南羊炙;以东羊胾醢豕炙,炙南醢;以西豕胾,芥酱鱼脍”之类。
把这些记载和《礼记》等文献合起来看,就可发现儒家所描绘的周朝礼文,其“郁郁乎文哉”者,一从体制上确立了膳夫庖人的地位,一论饮膳之仪节,一谈饮食本身:邦国王者之饮食,士大夫之饮食,居家生活之饮食。
三者相互配合,共同体现出古人对饮食这种生活必须有的活动是极为重视的。
这种重视,有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对饮食的重视,特别是它在政治学、伦理学上的重要性,中国人实在要超越西方的政治学传统甚多。
以《周礼》论膳夫庖人亨人鳖人腊人酒正酒人浆人等的情形,来对照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我们便不难发现其间的差异。
亚里士多德论及政府内部之行政机构与职司者,主要在其第四卷第十五章及第六卷第八章。
尤其在后面这个部分,谈各政体内“行政诸职司的安排、数目、性质以及在各种政体中诸职司各自应有的作用”,性质恰好与《周官》类似。
可是,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中,必不可缺的职司,只是市场监理、城市监护、林区监护、司库、诚信注册司、典狱、城防与军事司、财务纠察审计司、祭司、妇女监护、儿童监护、体育训导、议事司等。
其设官分职之原理固然与《周礼》大相径庭,细部职司分列中也没有任何一位涉及饮膳事务的官员。
这种不同,并不来自彼此所论政体不同,因为亚里士多德所设想的,乃是各种政体中必不可少的职官。
可是若依编《周礼》的人来看,饮食,不正是任何社会中人都不可少的吗?民以食为天,设官分职时怎能不予考虑,或不适当地予以反映呢?以亚里士多德所设的“祭司”来说,他只谈到“专管奉事神明的业务,需要祭司和庙董。
庙董负有维护和修葺坛庙并管理有关祭祀事项的一切公产。
……除了祭司之外,还有典祀、坛庙守护和祠产经纪”云云。
若编《周礼》者见此,一定会问:“那么,先生用什么来典祀呢?祭祀活动中最重要的,不是献奉饮食以致敬于鬼神吗?既然如此,为何典祀之官中无职司饮食以奉祭者?”《周礼》内饔负责宗庙祭祠的割烹煎和、外饔负责外祭祀,即为此而设。
又,不仅鬼神要吃,需要定期献奉饮食以致敬之,人也同样需要。
所以邦国定期要举行养老、恤孤、飨众之礼。
外饔之官,就是负责办理此事者。
亚里士多德只想到一堆管理、督察、监护、惩罚的官,而完全不考虑“邦飨孤子耆老”之类事务。
依儒家看来,或许要认为这样的政治学太刻薄寡恩了吧。
第二,儒家注重饮食这种日常生活,并由此发展出礼及各种典章制度,正好显示了儒家所谓的礼,与“法”的性质甚为不同。
礼与法同样是要为人生社会提供一套秩序、规范,让人遵守。
但礼不是法。
法不论来自习惯还是契约,都是对人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但礼的核心不是权利与义务问题,而是情。
礼乃因人情而为之文。
人有饮食之情,故有饮食之礼;有男女之欲,故有婚嫁之礼。
法律能规范人该怎么吃吗?能叫我们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吗?
因此,法是政治性的概念,礼却是生活性概念。
对于像家居生活之类,不与他人或公众发生权利、义务关联者,后世编了许多《文公家礼》、《司马温公家仪》等书刊,来发挥《礼记•内则》的说法。
由《礼记•月令》逐渐扩大,而影响民众整体生活的皇历、农民历,更几乎是家家有之。
法律是不能如此的。
此即所谓礼教,中国人看一个人是否有教养,就从此等生活仪节、饮食进退中见出。
不论是历史上,还是当今时代,中国人都十分重视饮食方面的礼节,例如座次安排、敬酒顺序等(图片来自网络)
第三,礼,因乎人情而为之节文。
这个文,乃是文采、修饰。
就像人穿衣裳,除了遮羞避寒之外,尚有美观的作用。
羞耻之意与避寒之需即为人情,美观则是文采修饰的效果。
故礼其实就显示为美。
《礼记》中有这样几句话:
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
黼黻文绣之美,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
……大羹不和,贵其质也。
大圭不琢,美其质也。
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乘,尊其朴也,贵其质而已。
……醯醢之美,而煎盐是尚,贵天产也。
(《郊特牲》)
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济济翔翔;祭祀之美,齐齐皇皇;车马之美,匪匪翼翼;鸾和之美,肃肃雍雍。
(《少仪》)
礼制所要达成的,当然是人文世界整体的美感,但在这人文美的范畴中,一种美感生活的追求,便也由此中带生出来了。
就像孔子那种“视听言动无不中节”,处处表现出雍容宽舒、尊重他人、敬事自己的生活态度,不也同时显示了语言之美、行动容止之美吗?上古之所谓礼学,其实正是一套生活美学。
当然,人们也许会质疑此处所说只是战国时期儒家的一种理想,并非上古文明之实况。
确实如此,但我们当知:儒家的礼论,基本上是继承来的,经典上的饮食养民说,并非儒家的发明。
因此我们看《易经》那样强调饮食,看《诗经》也到处都是“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遨”、“我有旨酒,以燕嘉宾之心”(《小雅•鹿鸣》)、“君子有酒,旨且多”(《鱼丽》)、“君子有酒,嘉宾式燕绥之”、“南有嘉鱼”、“厌厌夜饮,不醉无归”(《湛露》)、“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斯干》)、“彼有旨酒,又有佳肴”(《正月》)、“或湛乐饮酒”(《北山》)、“献交错,礼仪卒度”、“既醉既饱,大小稽首”(《楚茨》)等等这样的描述。
人民吃饱喝足了,君王与官员也都能饮酒作乐,代表政治清明,否则便是衰世。
这样的想法,儒家承袭于上古经典,其他人读经典,自然也学得到。
因此,老子论政治,便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又说: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
(三章)
圣人为腹不为目。
(十二章)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异于人,
而贵食母。
(二十章)
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
(三十五章)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八十章)
显然典守周朝之礼的老子也同样采用了以饮食论政的方法。
其中“乐与饵”数语,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二八解曰:“乐,音乐也。
饵,饮食也。
言人家有音乐饮食,则行过之客皆为之留止。
如帝王执以致太平,亦为万物归往矣”,“此举喻也,言人君执大象而天下之人归往,亦如人家有音乐饮食则行过之客皆为留止”。
此解对老子义谛颇能掌握,且透显了饮食政论中所蕴含的“徕民观”。
所谓徕民观,即是孔子所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意思,与《易经》“大烹以养圣贤”同义。
一个国家如果政治清明,天下人都会归往该处。
孔子所表达的,就是这么个想法。
孟子反复说王者若推行仁政则民众将“如水之就下”般地归往之,也是此意。
而人民之所以愿意归往,最重要的判断指标,是孟子所说的“使民众养生送死无憾”,亦即老子此处所云“乐与饵,过客止”。
西方政治学中较少见此种徕民观,较常见的乃是“属民观”,致力于界定何种人属于国家或政权,何种人有在此政权内享受权力之权,人民与其归属政权之权利义务关系等等。
中国的政治学,则基本上不这样谈问题,故《诗经•大雅•公刘》赞美公刘始迁于豳,因为能让大家饮食饱美,所以大家就都归附他:“笃公刘,于京斯依,跄跄济济,俾筵俾几。
既登乃依,乃造其曹。
执豕于牢,酌之用匏。
食之饮之,君之宗之。
”歌颂饮食徕民,而不强调其体制法度及权利义务之分配与行使问题。
中西政治观之差异,极为明显。
由这里看,儒道两家是相同的。
但它们也可能不同。
因为就在杜光庭所引的文献中,即有人主张“乐以声聚,饵以味聚,过客少留,非长久也,是以蘧庐不可以久处,仁义觏之而多责,故人君体道清静,淡然无味,始除察察之政,终化淳淳之人”,“饵以美口,食毕而众离。
虽留止于一时,故难期于永久,唯无为理国,则众归而不可离”,并不认为以饮食徕民是最好的办法。
这个观点,在《庄子》外篇中的《胠箧》亦已有之。
它援用《老子》第十章之说而发挥之:
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
若此之时则至治矣。
今遂致使民延颈举踵日某所有贤者,赢粮而趣之,则内弃其亲而外去其主之事,足迹接乎诸侯之境、车轨结乎千里之外,则是上好佑之过也。
庄子或其后学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他们另有一套饮食观,对反于儒家之说(或者说是对周代“郁郁乎文哉”的反动)。
故儒者强调知味、重视饮食甘美,庄子便发挥老子“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之义,说:“古之真人,其食不甘。”
(《大宗师》)孟子推崇易牙善于烹调,庄子则举了齐国另一位善于庖膳的俞儿说:“于昧,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
(《骈拇》)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割不正不食,庄子则说列子悟道之后,“归,三年不出,为其妻爨,食豕如食人”(《应帝王》)。
不但跟儒家远庖厨的态度相反,亲自下厨替老婆煮饭,且根本不讲究美食,吃的跟猪吃的一样。
足证儒家是美食者,庄子则不然,所以《齐物论》先是质疑美食之美并无普遍性:“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且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昧?”然后又在《胠箧篇》主张不必追求美味,只要自甘其食、自安其俗即可。
这样的态度,亦可通贯于庄子其他的主张。
例如不讲究美食,与其推崇隐士是相符的。
隐者如许由,说“庖人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逍遥游》),则是自安其味之外,尚要自安其位,如此则不可能“以割烹要汤”。
再者,儒者也说饮食须有节制,不可纵欲,所以孔子对哀公问,谓君王须“食不二味”(《礼记‘曲礼上》,又见《哀公问》),又在许多典礼的设计中凸显“太羹玄酒”的地位,太羹玄酒皆淡乎无味,以此为至美之味,正显示儒者也有“味尚质质”的想法。
但是,老庄毕竟对味更有戒心,故老子云五味令人口爽,秉国者不应提倡,庄子也说“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为生之害。
循此而发展来的政治观,自然也就会主张不养之养,与儒家主张养民不同。
换言之,儒家或道家论治,均有浓厚的饮食思维。
而这样的倾向,实由上古渊源发展而至。
论思想史者,观澜而索源,则必深察乎礼之始与夫人文之初起,饮食之义大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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