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退休养老金上调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2-13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退休养老金上调新消息,现在各地养老金都在上调,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洛阳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

  今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我市连续第12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预计此次调整受益者将达到29万人。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企业养老金调整涉及的人员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普遍调整政策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挂钩,特殊调整政策则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等群体给予适当倾斜。

  退休待遇调整办法规定:

  一是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

  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

  在普通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连续第12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受益者达到29万人,与去年的27万人相比,受益者增加了2万人。

  由于今年前9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已按原政策发放到位。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月至9月基本养老金增加的部分将于本月底补发到退休人员存折(卡)上。

  从10月开始,将按照新政策,每月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

  江苏省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2】

  今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

  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

  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

  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历年来,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了【3】

  江苏南京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全市68.15万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退休职工人均月养老金增资262元,并于4月30日前将1-4月份增加的养老金补发到位。

  根据部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按11.76%增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普通调整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所有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四是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在普通调整基础上,高龄退休人员另外再增发养老金。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此次调整后,全市68.15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262元,月养老金调整后达2489元,为全省最高。

  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在4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另外,对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6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

  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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