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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校实施学分制学籍管理

时间:2022-10-08 21:54:30 医学分类医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医学院校实施学分制学籍管理

  学分制模式下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1】

医学院校实施学分制学籍管理

  摘 要:动物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教学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占有极大的比重。

  本文通过对在不完全学分制模式和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针对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特点,对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修订教学计划、建立实践教学监控体系、改革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全面建立本科生导师制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提高动物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关键词:动物医学;学分制;实践教学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量学生学习分量单位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实施的多为不完全学分制模式。

  其中,最常见的是学年学分制,它是一种融学年制和学分制主要特征于一体的教学管理制度,通过学期计划开课和灵活选课制,实现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动物医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更强调动手能力培养,强调实验技能和兽医临床技能的训练。

  因此,实践教学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应占有极大的比重。

  此外,从2010年起我国开始执行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这就更加要求动物医学本科专业的毕业生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

  然而,由于动物医学教育存在着自身的特殊性,教学内容更新快,使得动物医学教育必须长期保持较高的投入比例,而在学分制模式和有限的经费情况下,为了提高动物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必须对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讨和改革。

  1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在改革前由于受传统教育的束缚和种种条件的制约,过去的教学研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如针对性不强。

  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先进模式及成熟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研究的成果不系统。

  许多研究趋向于某一课程的实验实践教学和教学质量评价,只是某一阶段性成果,不具系统性;实验和实践教学体系单一,没有形成系统的专业层面上的质量监控体系;单一课程独立进行实验为主的实验方式占主导地位,内容重复,时间和资源浪费;演示性实验占主导地位,学生真正动手动脑机会较少,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存在为完成教学任务而实验的现象,实验内容与生产脱离,不利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因此,在学分制模式下研究和探索培养新型兽医师的实践教学新模式和教学质量监控新体系,对于不断提高兽医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模式探讨

  2.1 修订教学计划,调整实践教学环节比重

  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作为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的重点,在培养方案中应该占有较高的比重。

  通过增加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和临床兽医学的实践教学,除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动物解剖、动物尸体剖检技术、石蜡切片制作技术、显微观察技术、细菌的培养分离和鉴定技术以外,还应加强兽医临床实践技能训练。

  将原来的实际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由21.5学分提高到25学分,新增《宠物美容》和《动物医院门诊实习》等实践课程以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同时把兽医诊疗实习纳入临床实践教学计划,对毕业生产实习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改革。

  2.2 建立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自身办学特点,结合实践教学实际,及时修订实践教学大纲与实践类教材,规范仪器设备使用和实验室管理等制度,完善实践教学授课日志、实验室日常工作记录、大型设备使用记录等实践类教学管理日志;建立相应的考勤和考核体系,监控实践教学效果。

  实践类课程考核不能用一张试卷定成绩,而应将基础知识、平时表现、实践创新能力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考核制度。

  这样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使实践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3 改革实验教学模式建立多层次实验教学模块

  为了实现学科间优势互补,提高教学资源共享,打破课程间壁垒,加强各相关课程间的融合,必须系统改革实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将实验独立设课,改变以往单门课程独立进行实验的实践教学模式,对每个学科模块的相关实践教学内容进行整合,根据其内容及性质划分为基础验证性实验、创新综合性实验和综合课程实习3个层次的实验教学模式。

  2.4 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通过加大对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经费投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构建“科学研究型”、“服务与管理型”、“生产应用型”三种类型的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各类实践教学的需求,并健全“条件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机制和定期评估机制,保证基地的正常运行与发挥最大的作用。

  2.5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建立本科生导师制

  学分制模式下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度更有利于学生的管理。

  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通过导师正确有效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每5~10名学生指派一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指导教师指导,从而避免一名教师指导30多个学生而走过程的现象。

  这就要求教师有厚实的专业知识,对交叉、边缘、新兴学科有所涉猎和研究,教师知识面要宽,能讲授该领域的多门课程,因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实践教学是动物医学专业学生培养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途径。

  在实行不完全学分制和实践教学经费逐步增加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开拓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利用社会力量,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医学院校实施学分制学籍管理【2】

  摘 要:学分制作为教育模式的一种,它在教学环节的重要体现就是学生对所学课程的自主选择,也是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进行自我设计、自我管理的基础。

  为切实保证学分制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学生选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必须加强学分制的制度建设和日常实践管理。

  关键词:医学院校;学分制;学籍管理

  学分制作为教育模式的一种,它是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目前,很多地方医学院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开始全面实施学分制。

  笔者作为地方医学院教务工作者,主要是从事学籍和学分制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学分制的实施情况,来谈谈医学院校实施学分制的相关问题。

  1.学分制的学制与修业年限

  由于医学教育的特殊性,一般情况,学制和修业年限要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基本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学制,凡基本学制为四年的本科学生允许在3—7年内修读,凡基本学制为五年的本科学生允许在4—8年内修读。

  同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因各种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可予休学,保留学籍。

  每次休学时间为1年,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第四条规定时间。

  2.学分制的课程标准与学分计算

  2.1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三部分: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即通识教育课,指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等课程;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教育课;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包括素质拓展课、基础拓展课和专业拓展课。

  任意选修课分为语言文学类、社会科学类、工程与信息类、生物与医学类等;实践课包括专业见习、课间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是必须学习的重要教学环节。

  2.2学分计算。

  学分是表示学生学习量的单位,最小计量单位为0.5。

  学分包括规定学分、特殊学分和奖励学分。

  规定学分是修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所获得的学分;特殊学分是修读形势与政策教育、军事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等课程所获得的学分,共5.5学分;奖励学分是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活动而设置的学分。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学分最高计10学分。

  为更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绩点是学生免听、免修、奖学金评定、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提前毕业的重要依据。

  3.学分制的考核与成绩记载

  学生应当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

  考核成绩及学分录入学生成绩库,并归入学籍档案。

  考核课程门数按下列方法计算:凡跨学期讲授的课程,按每学期一门课程计算;凡单独设置的实验、见习、实习和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考核成绩的评定:必修课采用百分制,选修课采用二级制(合格、不合格)。

  经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学分。

  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考查两种,可采用笔试、口试、操作、答辩等形式进行。

  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筹,院(系、部)等开课部门安排;考查课程由院(系、部)等开课部门组织实施。

  公共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及体质健康测试等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应当补考。

  因身体健康情况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体育部批准,教务处备案后,可免上体育课,但应当参加体育保健课。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考核,如确因患病(需附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写出书面缓考申请,经院系批准,教务处备案后,允许缓考。

  缓考课程的考核随补考进行,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记载。

  缓考不合格不再安排补考,视课程性质可重修或重选。

  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补考,必须重修缺考课程。

  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核,考核时应遵守考核纪律,严禁作弊。

  学生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以零分计,并给予相应学籍处分。

  作弊者,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不得参加补考,必须重修,并在其学籍档案中注明“作弊”字样。

  4.学分制实施中的选修与重修

  4.1课程选修。

  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在学业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按照本专业每学期开课计划进行选课;学生第一学期不进行选课,按学校统一编排课程表上课。

  每学期第14教学周为学生选择下学期选修课程时间;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动。

  确需退选或改选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办理退选或改选手续。

  学生必须参与并完成选定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

  未办理选课手续或选课后未参加考试者,均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原则上,选课人数低于30人的选修课程不开班,由教务处在网上通知学生改选其他课程;学生提前修读课程,必须考虑课程的衔接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部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学生不得修读低于专业培养要求的课程,对于需要多学期开设才能完成的课程,应连续修读;如有多位教师同时开设一门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授课教师。

  4.2课程的重修:必修课考核不合格但≥50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必须重修;必修课考核不合格且<50分,不能参加补考,必须重修;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可重修或另选其他课程。

  补考成绩按实得成绩记载,绩点按1计;重修有随班重修、开重修班和自修三种方式。

  若一门课程重修学生少于30人,安排随下一年级或其他专业开出的同档次课程重修,期终随班考试。

  若一门课程重修学生多于30人,另开重修班,由开课部门安排教学进度。

  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学生可申请自修,自修者需参加学期期末考核;重修课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和开课部门批准,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重修手续。

  未办理重修手续的,不得重修。

  原则上,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得申请重修;选修课考核不合格,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可重修,也可另选,如已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也可放弃,不影响毕业及学位授予;重修合格的课程,按实得成绩记分,换算学分绩点,并给予学分;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包括习题或实验报告)的次数超过该门课程作业总数三分之一,或者该门课程实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理论考核,必须重修。

  参考文献:

  [1]周清明. 中国高校学分制研究——弹性学分制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4.

  [2]刘昕.学分制与大学生教育管理[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7.

  [3]黄宇.广西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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