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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29 18:23:42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经典[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经典[5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上海举办20xx年世界博览会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提升学生文明素养,使我校的每个孩子都成为“儒雅的临津少年”。

  二、教育内容

  以《宜兴市学生文明礼仪常识》、视频《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片》为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徐舍小学循环红旗评比条例》为辅的行为习惯培养教材。

  三、实施步骤

  (一)活动准备:(第4—5周)

  1、学校下发《宜兴市学生文明礼仪常识》《徐舍小学循环红旗评比条例》阅读资料。

  2、从四、五年级每班中选拔男、女生各两名,组建校礼仪队。

  3、校礼仪队观看《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片》,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和实践。

  (二)活动开展:(第6—12周)

  1、班主任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宜兴市学生文明礼仪常识》。

  2、利用红领巾广播、校信通向同学、老师和家长宣传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学生每天践行文明礼仪,从小处入手,从细节抓起,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3、第5周的升旗仪式上进行简单的“文明礼仪我先行”的启动仪式。

  4、第6—7周开展“文明礼仪我先行”手抄报制作、评比活动。

  (1)参加对象:3—6年级学生。

  (2)进行班级手抄报评比活动,并推荐5份优秀手抄报参加校级评比。

  (3)在手抄报的报头下写清班级和姓名。

  5、第6—10周校礼仪队同学利用每周的升旗仪式时间,向全校同学展示各“礼仪动作”。各班通过观摩校礼仪队的“展示表演”和观看《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片》,认真学习和实践。

  6、第8周进行1—6年级“文明礼仪常识”考试。

  7、第11—12周开展“班级礼仪展示”活动。(具体评比办法另行通知)

  (三)活动总结:(第14—15周)

  1、评选“文明礼仪班级”。

  2、评选“文明礼仪之星”。

  徐舍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20xx年3月

实施方案 篇2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

实施方案 篇3

  本学期,学校将认真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实现“三个还给”(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把能力还给孩子)。在教师中积极总结推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全校适时推广。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将在“实”字上下功夫,在“细”字上做文章,积极探索精细化管理新路子,抓得严、抓得精,收到“实效”。

  为更有效的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局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工作要点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各项管理,全面推进教改,努力在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方面出成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实现四个转变。

  “减负”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观念。转变教育只为升学服务的目标观,树立教育为提高民族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目标观;转变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质量观,树立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充分发展的教育质量观;转变只重视知识教育,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观;转变只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的教育观,树立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知识学习与智能发展相统一的教学观。减负”应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即“减负”不减质量。如何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减负”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社会各界应该统一认识,协力合作,共同来完成。

  (二)自觉从三方面“负重”,努力使学生“减负”。

  欲得学生“减负”,教师须得自觉“负重”。一是思想上“负重”,从实施素质教育精神的大局出发,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作为已任,勇挑重担,不负重托;二是在业务提高上“负重”,自我“加压”,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从教素质和能力;三是在教学实践上“负重”,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地做好备、教、改、辅等各项工作,以高效、创新的`劳动切实为学生松绑,提高教学效益。

  1、教师认真编写课时计划,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教学过程,作业训练,板书设计等。教学目的要求要具体明确,重点难点要认真研究处理,做到分散难点,减少坡度。对重、难点及最基础的内容,要舍得花工夫去钻研,夯实学生基础。

  2、全面了解学生知识、技能、智力状况,根据学科、教材内容特点,优选教学方法,正确运用教学原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切实把素质教育落实到课堂教学中,课堂教学要落实三要素,即:面向全体、全面提高、主动发展。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不满堂罐,课堂上尽量让学生做到“三动”,即动脑想,动口说,动手写,保证在课堂上留5-8分钟的作业时间。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在合格的基础上培养优秀,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发展个性。

  4、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挪上它课,不私自调课,技能科学课一律按要求上足课时,课堂不得挤占他用。

  (三)加强德育管理,提高育德效益。

  在加强对学生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要认真研究新时期青少年思想品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德育在学科教学环节中的德育渗透。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和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多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习惯,锻炼学生能够关心集体、互相帮助、遵守纪律,热爱学习,兴趣广泛,使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四)加强“减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按课程计划及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学科、活动课程,科学设置课表,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按规定征订有关教辅用书。教导处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随堂听课次数,及时了解掌握教师“减负”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先进,树立典型,纠正问题。

  1、成立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实行“减负”工作领导责任制,由校长任第一责任人,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2、召开学校全体教师会议,积极组织教师学习、贯彻各级领导部门关于“减负”工作的文件、规定等,宣布我校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奖惩制度。

  3、学校对“减负”工作定期检查,并将结果存入资料档案,及时总结反馈。

  4、成立学校管理工作家长委员会,每学期一次召开全校学生家长会,听取家长对“减负”工作的建议和要求,沟通家长的心里,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

  5、法定开设的所有课程,每门只准使用一本经审查通过的教辅用书。严格控制学生的用书、练习资料,不得擅自增订和购置课外书本和练习提纲。

  6、严禁节假日上课,或搞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老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不得要求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补习班、辅导班,加重学生负担。

  7、严格执行清校制度,学生在校时间为每天6小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在校时间。

  8、课内的作业要在课堂上完成;课外的作业份量要适中,注意突出训练重点。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半小时以内,五、六年级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学校和班主任应负责控制和调节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总量。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9、除学校组织的语、数、英期末质量检测外,各任课教师不得组织各类加重学生负担的书面考试,不以分数排名次。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登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待努力。

  学校将切实加强对“轻负”工作的监控,加大管理力度,建立“轻负”长效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努力确保“优质轻负”的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家畜及其产品的食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家畜及其产品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瘦肉精”的监督管理,凡在本县行政区城内从事家畜饲养、交易、屠宰及畜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监督管理,是指对以下生猪产品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一)在生猪饲养环节监督抽检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

  (二)在生猪屠宰或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抽检发现生猪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呈阳性的;

  (三)生猪产品和肉制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造成人体中毒事故的。

  第四条县农业部门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和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

  县贸粮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

  县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非法生产加工“瘦肉精”行为的排查和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

  县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经营者的监管。

  县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犯罪案件的侦查。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第二章源头监管

  第五条各乡镇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落实与村和养殖户(场)的责任,制订指标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生猪养殖户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第六条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机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会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无质检设备、无技术人员、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饲料加工单位(店);加强对广大生猪养殖户、养殖场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重点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快标准化、无公害养殖技术的推广步伐;建立生猪源信息制度,规范生猪耳标管理工作,做到一猪一标,可追溯、可查证。

  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生猪饲养过程中的“瘦肉精”的日常抽查监管,对“瘦肉精”阳性检出率高、质量事故频发的地区要实行重点监管,开展拉网式的抽样检测,并建立养殖场(户)使用禁用药物的“黑名单”制度,落实养殖场(户)告知承诺制度。对检测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和相关的饲料实施控制,监督养殖场(户)对“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依法对养殖户(场)作出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第三章屠宰监管

  第七条县贸粮部门应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和执行屠宰企业宰前“瘦肉精”自检制度、台帐登记制度,严格实行屠宰企业生猪进场、肉品出厂台帐登记,做到生猪来源和屠宰加工后的肉品去向可查询、可追溯。

  县农业部门负责对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的宰前检测。县贸粮部门会同县农业部门对检测呈阳性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会同县农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取缔私屠滥宰行为。

  第八条定点屠宰企业对未经县农业部门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屠宰。对宰前抽检和自检发现的“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立即报告县农业和贸粮部门,并保留尿样至复检结果确认为止。由县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批生猪进行扣养。事发所在地农业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执法监督抽检,并将抽检样品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复检确认阳性的生猪,由县农业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决定。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农业部门牵头另行制定。县农业部门应对被处理的生猪查根溯源,追查饲养场(户)的责任。

  第四章市场监管

  第九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监督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者经营活动,加强对非法销售“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生猪经营者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建立进货台帐。

  第十条县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对以鲜猪肉为原料生产加工肉制食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猪肉制品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原料进货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一旦发现非法生产加工含“瘦肉精”猪肉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从严查处。

  第十一条县卫生部门依法对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开展“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抽检,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肉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制度,专人负责验收,确保购进猪肉均有生猪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做到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来路不明和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猪肉或私自屠宰的猪肉。同时,引导自办筵席的农村家庭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猪肉。

  第十二条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嫌“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犯罪的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对一些重大案件,及时主动介入调查。

  第五章责任认定与追溯

  第十三条县卫生部门应建立生猪产品质量事故快速反应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疑似生猪产品质量事故,应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确定中毒性质。

  第十四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报告开展调查,查清有毒猪肉的来源,确定直接责任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应将相关调查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移交给县农业、贸粮等相关部门,以追溯屠宰及饲养环节中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的监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的动态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十六条县农业、质量技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贸粮、公安等部门对在日常抽检中查实的“瘦肉精”监管安全事故,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通报后的24小时内,将部门通报的情况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实施方案 篇5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x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x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附:考核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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