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30 13:08:26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6篇(实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6篇(实用)

实施方案 篇1

  一、创建目标: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卫生部、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发起并在全国范围开展的一项行动,我校作为全镇唯一一所创建“上海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学校)”试点学校,在区镇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下,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开展创建工作,旨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有效控制主要慢性疾病危害及危险因素,在师生(包括家庭及社区)中倡导并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是学校关注学生生命成长,关注教师职业幸福的一项举措,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健康生活品质,让健康成为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旋律。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创建z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z

  2、学校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由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组成领导小组,工会主席具体负责,确保组织保障、政策支持、经费落实。领导小组组员由学校部门及条线负责人组成,政教处、校务处、教务处、卫生室、体育组、卫生保健人员、学校心理教师、年级组长。各部门、条线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合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学生创建知晓率、健康状况、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条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三、具体举措

  (一)营造氛围,开展宣教

  1、政教处利用午会课进行健康知识宣教,以控盐、控油、控烟、合理膳食等知识为核心,建立学校宣传栏(每月一主题)、宣传网站(及时上传活动信息、健康知识宣教)、班级宣传角(每季度一期黑板报宣传角),定期更新内容。

  2、政教处组织学生开展“控烟”签名、六病防治等系列活动,及时向师生宣传疾病预防等健康知识、措施;开展班级卫生角展评,精心布置,使教室环境清洁优美,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

  (二)综合干预,加强监测

  1、大力倡导全民健康

  1、学校严格执行“每天一小时锻炼制度”,在保证体育课的同时,把体育活动排入课表,做早操、课间跑,眼保操,确保每天一小时,张弛有度。通过运动会、体育节,开展各类兴趣运动项目,提高普及并举,营造校园阳光体育氛围,培养学生经常锻炼的好习惯。

  2、学校邀请专家来校健康讲座,组织教工每年体检、设计各类健身活动,丰富教工身心,舒缓教工工作、生活压力。

  3、校园在寒暑假及双休日对社区开放,让周边居民进校锻炼,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观摩学校师生健体活动,通过开放办学,家校、家社携手,共同倡导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的.理念。

  2、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

  1、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情绪管理、良好人际交往、生命教育、学习能力培养等一系列的内容,使学生在参与体验活动中获得感悟与提升。

  2、加强心理咨询室软硬件建设,增配心理咨询室设施,配备2名兼职心理教师,为师生提供切实的帮助。

  3、定期开展“心钥匙广播”系列心理讲座,帮助学生消除如考试焦虑等情绪障碍,了解如何与人和谐相处等。

  4、开展心理健康游戏活动,围绕“认识生命、认识自我”;“男孩、女孩性别教育”、“如何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等学生的现实问题,开展心理辅导、疏导。

  5、关注教工心理健康,通过网上教工学习资料选读、举行《教工压力自我管理》专题讲座、开展教工组室活动等方式,倡导健康生活、工作方式。

  3、积极创建示范食堂

  1、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须持有效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健康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须每年体检、培训至少一次。每学期相关培训不少于3次。

  2、上岗工作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评价。食堂内部各类制度齐全,执行严格。

  3、教工每天到校集中锻炼10—20分钟,学生校内体育锻炼确保一小时,增强身体素质。师生合理膳食,少吃盐,少吃油,多运动。要求厨师根据各种菜的特点,少放盐,少放油,努力做到营养均衡、合理搭配、健康可口,对食堂目前用盐、用油情况坚持每天监测,积累数据,及时公告:

  盐:每天克;油:每天克;学生人,教工人;每天人均每餐食盐克;食油克。

  5、在师生、家长层面进行食堂满意度调查,对食堂饮水、饭菜卫生与质量等做好监测、评估、反馈、跟进,测评结果与食堂签约挂钩。

  4、科学监测师生健康

  1、学校记录学生、教工以及食堂人员开展健康促进活动的信息,注重活动过程中相关资料的积累。

  2、定期调查学生、教工及食堂从业人员对合理膳食、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

  3、定期评估反馈参加体育健身的人数比例。

  4、开展学生、教工对食堂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合理调整健康营养膳食。

  5、对学生肥胖、近视等进行严格监控,采取措施、科学干预,对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定期校内公开。

  6、对特殊体质学生建立相关档案,实施跟踪管理,确保校内活动安全。

  7、组织部分教工成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通过同事干预、专家指导等方式,引导教工科学、合理地开展健康自我保健,提升健康生活品质,并向其他教工辐射。

  5、健全网络及时上报

  1、加强晨间上报,做好教师、家长宣传引导工作,共同重视晨检及上报工作,对生病学生做到知晓病情、就医情况,对特殊学生做好家庭护理、各类隔离等相关指导。

  2、对传染病涉及区域及时消毒杀菌,每周对教室及公共部位消毒一次,疾病传染高发期,做到一周两次。

  3、对各类传染病在师生、家长中及时进行宣传、干预、防治、指导,提高疾病的认知度、预防性及应对性,减少传染病的蔓延。

  (三)科学评估,加强指导

  1、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筛查、排摸,提出建议意见。

  2、邀请专家、医疗机构定期对教工、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科学检查、咨询、宣教。

  提高学生和教工的健康素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为创建理念,以部门条线联动为创建策略,扎实推进创建“上海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学校”,让我们的师生员工在务实的工作中,了解健康、增强健商,师生健康是学校办学的永恒追求。

  附:创建工作行事历

  三月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校长室

  2、学习解读创建标准、讨论创建方案工会

  3、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宣传阵地政教处

  四月

  4、教工、学生、家长中宣传,提高创建知晓率政教处

  5、宣传阵地上传健康知识资料提供(各部门条线)

  五月

  6、理咨询室活动及心钥匙广播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

  7、学生体育比赛体育组

  8实施“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教务处

  六月

  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活动

  9、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政教处、教务处

  10、食堂控油、盐数据检测公示校务处

  11、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提高普及并举体育组

  九月

  12、宣传阵地内容丰实各部门条线

  13、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启动工会

  14、阳光体育大联赛体育组

  15、心理咨询室活动及心钥匙广播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

  16、学生掌握2项体育技能实施细则教务处

实施方案 篇2

  一、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兼顾20xx年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鼓励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种粮农民预计增支因素合理分配,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兑现办法。

  二、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省粮食直补政策,我县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原则上为全县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三、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标准

  我县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单位补贴标准是根据全县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全县农业税计税面积分别确定的。20xx年省分我县直补资金总额为2221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为247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为1974万元。根据我县补贴面积,确定我县20xx年粮食直补标准为11.71元/亩,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为93.56元/亩。

  四、各乡(镇)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补贴标准的确定

  (一)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统一按县确定的标准执行。

  (二)乡(镇)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的'确定。依据乡(镇)核定上报的应予补贴的土地面积与县确定的补贴标准,计算该乡(镇)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计算公式为:

  乡(镇)粮食直补资金总额=县确定的补贴标准×该乡(镇)上报的应予补贴土地面积。

  乡(镇)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县确定的补贴标准×该乡(镇)上报的应予补贴的土地面积。

  五、对农户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的确定

  (一)种粮农户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根据该农户应予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和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农户享受的直补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包括承包的集体机动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种粮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该户应予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农户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种粮农户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该户应予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二)国有农场执行县统一的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六、补贴资金的管理

  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统一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

  为保证直补资金的安全,便于向种粮农民兑付,乡(镇)财政所要继续使用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的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户,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七、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各乡(镇)财政所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前,要逐户发放补贴通知书,通知中分别明确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金额、标准等,让农民清楚国家已对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全年预计增支给予了补贴。各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农民补贴管理系统软件发放补贴资金,提高兑付效率,以“一折通”、“一卡通”形式向农户直接兑付补贴资金。为建立长期的以储蓄存折(卡)形式发放粮补资金的制度,农户在支取补贴款时,粮补储蓄存折(卡)账户需留存1元的压户款,以备来年发放粮补时继续使用。

  八、继续坚持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直补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直补工作,不仅关系到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而且也关系到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要对本地直补工作负全面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直补工作顺利实施。各乡(镇)原设立的由乡(镇)长任组长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

  (二)科学制定直补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县制定的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直补具体操作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县财政局备案。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兑付,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直补标准由县财政向社会公布,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在1月20日前以存折(卡)形式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各乡(镇)在直补资金兑付前,要以村为单位,对补贴标准、核定到户的应补贴的土地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等主要政策和内容,进行张榜公布,取得广大农民的认可。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局举报电话为84031969。

  乡(镇)财政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村逐户以存折(卡)形式直接兑付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不准以任何名义代领、代发直补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不准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直补资金。

  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要在乡(镇)、村干部监督下,由农户户主或已成年的本家庭成员凭身份证领取,领取时签名并留指纹。

  (三)切实搞好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直补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理解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个方面支持直补工作。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的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职工为重点,采取部门联动、跟进服务等措施,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强力推进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挖掘扩面潜力,保障公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领导

  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队等单位领导组成,具体协调本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扩面小组,具体实施扩面征缴活动。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使企业和职工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牢固树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与此同时,要把执法办案与宣传教育充分结合起来,要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协调沟通,有选择地宣传一些典型事例,曝光一些典型案例,以事、以案说法,扩大宣传层面,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做到办理一案、宣传一方、影响一片。

  (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督促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规定的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注销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在市内成建制转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相应资料直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更社会保险原登记的相关信息。督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加强缴费基数申报。督促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四)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人社、地税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的职能作用,加大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的力度,依法对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申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察和稽核,对存在隐性就业、逃避参保、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和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规行为,责令其及时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区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冻结财产,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扩面征缴专项中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单位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立案办理,作出行政处理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确保扩面征缴工作推得开,落的实,有成效。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劳动者积极参保、用人单位主动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并根据工商部门登记单位信息和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信息进行比对,逐一调查分析。调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否按规定参加了全部或有关险种,是否全员参保,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通过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确定扩面征缴范围。

  (三)扩面实施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根据排查情况,人社、地税、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查出一个单位登记一个单位、核定一个单位、征缴一个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由劳动监察队责令改正,对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分析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日)。扩面征缴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本次扩面征缴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成立凉州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保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社保局、区劳动监察队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加强业务指导。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业务程序,缩短办理流程,为参保单位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各执法检查组要深入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参保过程中存在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落实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重点加大对拒绝办理和拖着不办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的用人单位,由区劳动监察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进行处理处罚;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区社保局核定其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劳动监察队或地税征收机构强制征收;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征收机构责令改正,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毛里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管理

  毛里乡大冠岭石漠化山区共5个村181户836人,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将采取整合支农资金、融资和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新建6个安置点,其中毛里坪村为跨村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工期12个月,20xx年底全部竣工,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好耕地、宅基地、户籍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实施易地搬迁,增强搬迁户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实现脱贫致富,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搬迁范围和安置方式

  (一)搬迁范围

  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贫困户.

  (二)安置方式

  1、统一选点,集中安置.针对跨村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具备接受安置搬迁条件的毛里坪村实施空心村改造,毛里坪村原宅基地和空坪适当补偿后交由乡镇统一规划,有偿划拨给安置户,建立搬迁安置小区.

  2、自行调节,村内安置.对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居住较为偏僻的群众,由村委会引导其搬迁到居住相对集中地,并由村级协调安置宅基地.

  3、老弱病残,托养安置.即对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者,由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实行老年公寓、敬老院安置.

  三、搬迁对象确定的标准和程序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标准

  1、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居住农户.

  2、集中安置点空心村改造后无宅基地的农户.

  3、下列人员不作为搬迁补助对象:

  (1)在20xx年12月31日前已在原户口所在地以外已购买房屋定居,但户口暂时没有迁出的农户;

  (2)已经享受过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优惠政策,但户口仍未迁出的农户.

  (二)易地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

  1、农户申请——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2、乡、村审查——村委会收到《申请书》后,对农户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乡政府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在村级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第一次公示).

  3、县级批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搬迁对象,逐户核实,确定搬迁农户名单,并返回所在乡镇在乡村再张榜公示3天(第二次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搬迁对象.

  4、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对确定的搬迁对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由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核准的农户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避免纠纷.

  (三)搬迁户的权力、义务

  权力.原有承包山地山林权属不变,迁出的搬迁户享受原有的耕地、山林政策扶持;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公益待遇,包括教育、文化、医疗、用电、燃气、供水、供暖、经营等.

  义务.按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的有关政策规定,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搬迁户原住房可处置给无房户或适当补偿后交由村委统一规划进行空心村改造.原耕地、山林承包使用权不变,但可由乡镇统一流转或自行流转.

  四、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和项目管理

  (一)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补助由建房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两项构成.建(购)房补助支付给搬迁户,基础设施建设费补助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支农部门单独实施项目并按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整合资金项目由乡镇统一管理,乡村实施,项目部门以奖代补.

  1、集中安置户,包括跨村和村内集中搬迁安置户,建房补助费为每户12000元.

  2、扶贫部门确定的两项制度衔接对象户,每户增加补助4000元.

  (二)发放方式

  1、建新房的搬迁安置户,在新房封顶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外装修完工入住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

  2、凡属新建房的搬迁安置户,按“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原旧房未拆除交村委统一规划或处置给其他相邻户的,除停止发放建房补助外,原发放的补助一律收回.

  (三)资金来源

  除农户自筹资金外,前期启动适度融资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实行多渠道支持.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根据当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实际情况,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有关部门的资金用于搬迁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由挂乡的县级领导任顾问,县以工代赈办、毛里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做好跟踪服务.

  (三)落实扶持政策.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搬迁户新建住房各项审批手续办理,除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房的之外,全部按迁入地当地农民建房对待.

  2、易地搬迁至县城或乡(镇)集镇,可选择城镇户口在新居住地上户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社区管理,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只收户口工本费.

  3、对主动接受移民安置的行政村或乡镇集镇,政府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治理、产业开发等项目扶持.

  4、落实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优惠政策.

  (1)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已纳入全省“十二五”交通规划中的搬迁安置地的乡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2)水利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饮水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3)电力部门负责向上争取移民安置地的农村电网改造、电力增容等项目建设投资.

  (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助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移民搬迁建房宅基地的调整工作,对列入地质环境项目实施范围的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建房,按地质环境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5)扶贫部门要结合扶贫攻坚把偏远、高寒山区的贫困村作为移民的重点,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

  (6)教育、文化部门要将生态移民户的子女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对规范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享受就近入学政策.

  (7)林业部门应为易地扶贫搬迁户试点安置新建住房的搬迁户依法优先安排自用材采伐指标,依法优先办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安置用地涉林事项.

  (8)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办理报批、报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尽量简化手续、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9)民政部门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搬迁户,优先解决享受低保政策待遇.

  (10)卫生、防疫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点的设施建设.

  (四)强化项目管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要在毛里乡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县推开.乡镇人民政府在集中安置地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后,要督促搬迁户统一图纸,在规划区自行建房并装修入住.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在20xx年12月底组织检查验收.

实施方案 篇5

  为落实上级精神,扎实开展好实施阶段的.各项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学校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努力解决好大家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实施步骤

  本阶段从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广泛征求意见﹙5月完成﹚

  ①规范办学行为问卷调查表﹙教师﹚

  ②规范办学行为问卷调查表﹙学生﹚

  ③规范办学教师征求意见表

  ④规范办学家长征求意见表

  ⑤规范办学学区代表征求意见表

  2、深入开展自查﹙6月完成﹚

  分为两个方面: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

  ①个人自查报告要工整写在《学习读本》105-106页。

  ②召开自查分析报告会。

  3、狠抓整改落实﹙7---9月完成﹚

  ①制定方案

  ②建立整改公示栏

  ③个人整改计划要工整写在《学习读本》107-108页。

  ④在假期间,抓好教师培训和整治违规补课。

  4、健全规章制度﹙10月完成﹚

  ①学校规范办学承诺制

  ②教师师德承诺和述评制

  ③学校办学行为报告制

  ④办学行为监测评估制

  ⑤规范办学责任制和追究制

  三、有关要求

  1、深化学习,扎实、有效开展。

  2、突出重点,提高各个方面对办学行为的满意度。

  Z小学

实施方案 篇6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巩固林改成果,创造稳定和谐的林区治安环境,依据《江西省森林条例》、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资字[20xx]14号)、关于印发《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资字[20xx]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王春玲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陈亮、县林业局局长王道华为副组长,县检察院付玉兰、县公安局熊文嘉、县监察局邬常元、县工商局邱绍光、县供电局刘志生、县林业局刘小武、县森林公安局黄勇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由刘小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清理范围

  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木竹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不分城乡和行业,不论生产规模和经济形式,均属本次清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

  (1)没有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加工企业;

  (2)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林产工业企业;

  (3)挂靠、联户和受委托的木竹加工企业;

  (4)未经林业、工商部门年审的企业。

  三、时间步骤

  1、自行整治阶段(20xx年9月5日-9月25日)

  各乡镇(场)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场)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以乡镇(场)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属关闭和取缔范围的木竹加工企业一律无条件关闭和取缔。各乡镇(场)在9月25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总结报县清理整顿木竹加工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清理关闭阶段(20xx年9月26日-10月15日)

  对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不到位企业,列为全县重点整顿对象,由县林业、工商、供电、森林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行关闭和取缔,对所有货物依法冻结并作出处罚。

  3、总结汇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县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清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为确保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对死灰复燃的地方,除强行拆除外,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举措

  为了确保此次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取得实效,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此次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求做到四个到位:

  1、政策宣传要到位。进一步宣传《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780523。

  2、自查自纠要到位。各乡镇(场)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所辖地的木竹加工企业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未经审批自行生产的.一律关闭。

  3、清理整顿要到位。要按照省市要求坚决关闭和取缔非法设立的木竹加工企业,对加工非法来源木竹的,要按照《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对超经营范围从事木竹加工的企业,要依法查处,不留死角。对大肆收购无证木竹的加工企业,要按照《江西省森林条例》的有关规定,吊销其木竹加工许可证。县政府将组织联合调查组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公布保留企业名单。对未列入保留名单的企业予以取缔,并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省林业厅将换发新的木竹加工许可证。今后,凡没有取得新的木竹加工许可证的企业,林业部门不得为其产成品办理木竹运输证。

  4、总结建档要到位。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加大木竹加工企业的规范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原材料收购台帐、木竹运输证登记台帐和产成品销售台帐。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木竹加工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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