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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21 11:26:21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优选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优选3篇】

实施方案 篇1

  摘要: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办字[20xx]1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任务

  (一)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文件精神,依法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村集体及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耕地,构建地籍信息系统,提升地籍管理水平。

  (二)任务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办字[20xx]1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核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一步解决国家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分清主体,落实权利。20xx年底前,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2、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按土地总登记模式,在村镇地籍调查的基础上,20xx年,完成全省建制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xx年,完成乡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xx年,全面完成全省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完善省、市、县三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各地已建立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全省统一开发部署省、市、县三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宗地统一编码,并建立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和共享机制。各级自行开发的地籍管理系统要与省级系统实现完全对接。

  二、工作原则

  (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时间紧、情况复杂,影响面广,各地要先行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再全面推广,维护社会稳定。

  (二)因地制宜,全面覆盖。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和确权的有关规定,稳妥处理各类权属纠纷和争议,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做到本行政区内全覆盖,不得遗漏。

  三、省级工作内容

  (一)制作正射影像图(20xx年7月-20xx年10月)。利用航空摄影数据,通过纠正、镶嵌,编制全省1:20xx正射影像图,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底图。

  (二)制作村庄地籍数字线划图(20xx年11月-20xx年6月)。利用正射影像图,按照数字摄影测量及解析数字测图要求,结合外业调绘补测的方法,生产1:20xx村庄地籍数字线划图。

  (三)试点与培训(20xx年9月-12月)。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试点县,试点县先选择1个典型乡(镇),明确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解析法、图解法、CORS系统等不同方法完成地籍调查,总结经验。制定《河北省村镇地籍调查技术细则》。对全省参与调查发证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统一标准,规范工作。

  (四)成果检查验收(20xx年1月-20xx年12月)。省级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及登记成果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完成一批,检查一批,验收一批。

  (五)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20xx年7月-20xx年12月)。完成省、市、县三级地籍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完成市、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部署和培训。

  (六)省级成果汇总(20xx年7月-12月)。主要是数据汇总、报告编写、成果整理归档。

  (七)总结表彰(20xx年11月-12月)。对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市、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原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成果资料,按以下工作程序和要求完成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

  (一)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组织准备。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筹集经费,宣传发动,确定专业队伍,开展人员培训,编写实施方案,准备表册等相关资料。收集民政部门提供的行政区域界线,农业、林业、水利、铁路、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权源资料,收集二次调查、变更调查、县际权属调查与接边成果图件及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等相关资料。

  2、权属调查。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形成的1:1万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要求,对国有和集体所有界线不清的荒山、荒坡、荒滩、海涂、河流、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水利设施、林地、草地等,进行核实和调查。结合以往确权登记发证资料,实地补充调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一级的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查清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每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和利用情况,填写《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各地可根据各自条件和需要,选择解析法或图解法测量土地权属界址点。

  3、地籍图编制。根据权属调查和权属界址测量成果,以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编制农村地籍图。

  4、数据库建设。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对图形数据进行采集与处理,建立宗地、界址线、界址点层,完成相应属性录入,并入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通过数据库进行面积量算。

  5、宗地图绘制。依据调查成果,编制宗地图。

  6、登记发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进行登记发证。

  (二)有关要求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实施方案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省厅备案。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图件、数据库所采用的数学基础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一致。

  3、宗地图可以根据成图幅面适当调整比例尺编制,也可以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村级宗地图;村本级和飞入的其他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分别制作宗地图。

  4、行政村内部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由村委会提出,乡审核,政府确认。村民小组在形式上存在,但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集体土地所有证》暂由村代管。但要在土地证书中土地所有者一栏需填写村内相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名称,或在土地证书和土地登记簿的注记栏中注明村内相应村民小组名称和各自的土地面积。

  5、有争议的界线,应进行必要的举证和调查,依法予以调处。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发生土地所有权争议,原则上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确定为国家所有。集体与集体之间短期内难以处理的,划定争议界线,签订《土地争议原由书》,对存在争议的区域和地块单独划宗造册,建立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台帐。争议地块按争议宗地处理,只调查不登记发证。

  6、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的,依法予以纠正。

  五、市、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规范和土地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全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工作内容及程序

  1、准备工作。收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新民居建设、农村宅基地清理成果、已有登记成果等相关资料,准备相关表、卡、册。编写村镇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2、权属调查。按照总登记的模式,县政府组织动员,乡政府及村委会、国土资源所和作业队伍相互配合,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河北省城镇地籍调查技术细则》的要求,以1:20xx影像图为工作底图进行权属调查,查清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涉及的位置、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

  3、地籍测量。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籍控制网,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其他地籍要素、位置、形状等。

  4、数据库建设。依据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形成的图形数据、线划图成果、宗地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以及扫描纸质申请书、调查表、审批表、土地证和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资料,按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地籍数据库。

  5、登记发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进行登记发证。

  (二)有关要求

  1、村庄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报设区市审查,报省厅审批。

  2、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新民居建成区采用1:500比例尺全野外解析法进行地籍测量;其他地区界址点采用全野外解析法进行测量,地物要素可以采用解析法、航测法成图,也可以采用全省统一制作的1:20xx村庄地籍数字线划图辅助成图,成图比例尺不低于1:20xx。已采用1:1000比例尺,并已实施全野外解析法进行地籍测量的,可以延用。

  3、独立于建制镇、乡政府、村庄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村庄图斑,需按照解析法进行地籍测量。

  4、农村宅基地权利人信息要与公安部门掌握的户籍登记资料相一致。

  5、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土地确权和有关问题处理的规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6、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分带,高斯正形投影,投影面为参考椭球面。由于投影变形使数学精度达不到要求的,可对变形区域的中央子午线或投影面进行调整,各地可自行确定地方坐标系,但必须与1980坐标系建立联系。不得采用高程抵偿坐标系。

  7、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8、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成果数据库应与该地区已有城镇地籍数据库采用相同的软件。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民政、公安、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持证上岗,规范调查。各市、县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择作业队伍。有能力的国土资源部门可自行开展调查。省级对承担调查任务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开展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证书。承担调查的作业队伍必须通过省土地确权办的资质审查和备案,具备规定人数的持证人员。参加调查的人员在调查实施过程中均应持证上岗。

  (三)阶段检查,省级验收。采用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阶段成果需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并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全省建立县级调查成果的自检、设区市检查、省级预检验收的制度。调查承担单位在对作业过程和调查成果进行内部检查的基础上,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县级根据自检意见对调查成果进行认真补充、完善后,以书面形式连同自检报告向市局提出检查申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业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意见书。市级检查合格的成果,由市级以书面形式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成果预检验收,由省厅组织对成果进行预检和验收。

  (四)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认真总结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的经验,围绕村镇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细化和完善政策。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五)强化应用,规范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xx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征地拆迁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六)分级负责,落实经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常开展。省级主要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测绘、省市县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底图的生产、省级预检验收等经费。市、县两级负责组织实施、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经费。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xx〕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xx〕24号》)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公办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二)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三)公办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四)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五)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六)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完善机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专题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xx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1月26日至8月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20xx年9月10日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xx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东营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正面引导。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积极探索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形式。若发现有利用在职教师或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生、宣传、上课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实施方案 篇3

  一、 指导思想

  结合新课程计划的实施,重点突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完善各种制度,切实抓好少先队基础建设的基础上,以少先队特色为基础,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以少先队实践体验活动为载体,推进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优势,全面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 主要工作

  (一)完善各种制度,切实抓好少先队的基础建设。

  1、完善制度 为了使少先队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计划制定《太河乡中心校关于对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常规评比检查制度》等,各学校要对少先队员的一日常规,利用红领巾值勤检查的方式,充分发挥大队委的功能和作用,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红领巾值勤检查,各学校要实行日检查、周评比、月小结的方式,让卫生流动红旗,遵纪文明的荣誉成为大家的奋斗目标。并利用学校广播、升旗仪式、黑板报及时给予表彰公布。中心校将根据考核评价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学校的少先队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及教师考核。

  2、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培训 各学校首先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好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本学期计划对辅导员进行10学时的'有关少先队基础知识、少先队活动辅导艺术及鼓号队方面知识的培训。届时将从上级团委、少工委聘请少先队专家做专题报告。定期对各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组织他们开展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和实践。

  3、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 首先抓好“规范化队室”的创建工作。以各中队队角、黑板报、宣传橱窗等为阵地,为少先队员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学校真正起到处处育人,时时育人的作用。其次,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红领巾广播站,中心小学、曹家联小要建立(64—80人)鼓号队。其他小学要建立小型鼓号队(32—40人),队报、队刊订阅率要达标,要定期组织学生阅读。要坚持规范的升旗仪式。

  4、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 学校要根据队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各大中队的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总结。坚持队前教育,使要求入队的学生初知有关队名、队礼、队旗、队徽、呼号、作风、红领巾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凡是符合队章中规定条件的少年儿童都要加入少先队。入队率达95%以上。要按照少先队仪式的规范要求做好少先队入队、离队、迎新、选举队干部的工作。少先队员入队要会写申请,会唱队歌,知道入队誓词内容,知道五爱及队的作风。 5、规范各种队的仪式(如集队时逐级汇报制度、出旗、唱队歌、呼号、退旗仪式、新队员入队仪式等)。 6、计划学期末举行一次少先队基础知识抽测考试。

  (二)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优势,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新课程实行*管理,少先队特色活动应成为建设校本课程的重要资源,本学期将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学校各年级的校本活动时间应与少先队活动统一起来。本学期计划举行以下活动。

  1、开展“读千古美文,做少年君子”的读书活动。 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一系列的读书活动。要

  有活动设计,有富有特色的读书笔记,通过兴趣盎然的少先队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

  2、开展“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争当文明好少年的活动,在开学初的日子里,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训练,使学生尽快地融入新学期的校园生活中来,通过开展“说文明话,做文明少年”的活动,让少先队员扮演不同的角色和特定事件及情景,通过反复实践,锻炼其能力,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素质。

  3、结合10月13日中国少年先峰队建队纪念日,在全校开展队纪、队风、队史教育。⑴让队歌进课堂 ⑵做到“三个一”进行一次队史、队纪、队风教育。各班出好一期关于《纪念建队日》的黑板报。⑶三至五年级的队员每人写好一篇心得体会。

  4、举行“远离网吧”“注意交通安全”方面的征文活动。

  5、每一次活动都应有活动设计、活动成果,活动要有系列性和连续性,要注意活动成果的收集与整理,最终能形成校本课程教材。

  6、各学校要在以上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及班级的的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队活动。活动次数要不少于《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次数。

  三、 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发展。

  培养树立一批典型,并通过典型的带动作用,团结和凝聚少先队辅导员。期末,中心校将评选一批优秀少先大队、优秀中队、优秀辅导员、。中心校将对少先队的开展情况,列入对各学校的整体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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