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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1 16:33:54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集锦7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集锦7篇)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浏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浏阳市名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浏教发[20xx]9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xx年名师、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作出如下方案:

  1、成立机构

  成立名师、骨干教师推荐评审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评审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2、评审范围

  全街道在职在岗教职工。

  3、评审条件

  见浏教发[20xx]9号文件,共8条(已在里集中学网站发布)。

  4、推荐名额

  浏阳市骨干教师10人,长沙市骨干教师8人,共计18人。

  5、工作安排

  ⑴各校、各年级组确定推荐名单,填好推荐摸底表(见附件)交评审办公室。推荐名额见下表:

  单位长小禧小平小百小龚小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合计

  推荐名额8422255533

  ⑵确定上报名单。各学校、年级组6月18日下午5:00前将推荐评审表交评审办公室,当晚评出上报推荐人并公示。

  ⑶6月18日上午8:30在里集中学召开推荐人会议。

  ⑷6月18日至22日上午推荐人准备参评材料。

  ⑸6月22日下午送参评材料到市教育局。

  6、几点要求

  ⑴各学校、年级组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让每个教职工都知道政策,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⑵本次推荐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⑶推荐评选名师、骨干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重要的工作,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政策办事,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⑷上报推荐人如未能通过上级评审,将作为街道骨干教师,给予一次性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今后的评优评先、业务培训。

  里集中学

  附:里集街道名师、骨干教师推荐摸底表

  学校名称:联系电话:

  姓名出生年月任教时间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职称计算机等级普通话等级

  师德考核年度考核

  08年度09年度10年度08年度09年度10年度

  参加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时间、地点

  近三年来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近三年来上公开课获奖时间、级别

  近三年来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

  近三年来参与课题研究及获奖情况

  近三年来参与学校管理或当班主任或辅导学生获奖情况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钢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现状

  根据全省钢铁产能普查结果和省政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报告》确认的我县钢铁产能情况。目前,我县具备炼铁生产能力的企业2家,炼铁高炉3座,总有效容积1840立方米,炼铁能力188万吨;具备炼钢生产能力的企业1家,转炉1座,总有效容积120立方米,炼钢产能120万吨。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我县将严格按照《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要求,淘汰自治县燕山铸造有限公司380立方米高炉2座,压减炼铁产能88万吨,使产能控制在方案规定目标内。全部压减任务均在20xx年完成。钢铁产能压减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钢铁生产能力不反弹,保证今后我县钢铁生产能力维持压减后的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压减钢铁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协调压减钢铁产能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发改、工信部门要帮助企业谋划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争取利用现有可利用的设备材料进行转产;县国土、电力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县环保部门要做好钢铁产能压减和新上项目的环保检测工作;县质监部门要监督产能压减效果和新上项目的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八道河镇要做好维护信访稳定工作。

  (二)推进技术改造。支持自治县燕山铸造有限公司在淘汰落后装备、压减钢铁产能的基础上,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实施工艺装备改造提升和产品改型。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认真研究和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相应政策,完善压减产能企业下岗人员退出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创造就业机会,帮助压减产能企业下岗人员就业。

实施方案 篇3

  [2]以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为核心,开展学习先进党员座谈会。

  邀请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尹红菊同志,与化学学院、核科院、天文学院学生党支部的支委共同座谈,就如何建立学习型党支部、在支部发展过程中注意的问题等相关的`学习和讨论。

实施方案 篇4

  为打造“中国最美樟乡”,大力彰显凝重大气的庐陵文化风格,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镇决定在全镇实施房屋立面改造工作。

  一、目的意义

  我镇传统民居具有“青砖黛瓦马头墙,飞檐翘角坡屋顶”的特点,庐陵文化底蕴深厚。实施好立面改造工程,从根本上保护群众利益的有益尝试,其目的就是恢复庐陵文化元素,打造富有浓郁庐陵文化风情的特色景观镇村,对建设以延续庐陵民居建筑独特优秀元素,结合当代农民需求和乡村居住的功能,与“文化庐陵、山水吉安”的大格局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改造范围和内容

  我镇结合自身特点,规划建设具有庐陵文化特色、反映本镇的历史文脉、文化传统、风土人情等个性特征的街区景观;按照“美丽樟乡”打造要求,对集镇房屋进行立面改造,集镇临街房屋都统一规划,建筑风格必须体现庐陵文化特色。

  三、基本原则

  对列入改造范围内的建筑要坚持“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风格、统一方案、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所有改造的房屋建筑统一采用彰显庐陵文化底蕴的江西民居建筑,“青砖黛瓦马”即头墙,“飞檐翘角坡屋顶”的赣中民居风格;严田镇街道店牌店招统一规格大小、统一着色;所有需改造房屋统一由建设部门提供图纸、工作流程安排、工程技术指导、改造范围内的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必须报领导小组把关。要打造立面改造示范点,以点连线,通过街区改造以及拆危房、修旧居,护古居、造新村,完善圩镇、村庄空间布局,优化居住环境,把街道、村庄建成具有庐陵传统民居特色和具有农村公共社区功能的一批示范镇村,充分体现美丽乡村风貌。

  四、实施步骤

  根据分步推进的原则,立面改造工作第一阶段工作重点为镇街区改造和街道、严田镇中心镇区范围内沿街、沿景保留村庄以及在建、新建房屋的改造,改造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实施改造和验收总结四个步骤。

  (一)3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1、组织人员对实施改造范围内所有房屋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2、由各村、镇直镇办各单位牵头,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对房屋面积、产权、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执照等进行界定或认定,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3、由县建设局组织专业人员,按照“统一风格、统一方案、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原则,对属于立面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整体规划、统一设计,形成图纸。4、镇政府有关单位做好实施改造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大宣传。1、召开全镇塑造庐陵建筑风格房屋立面改造工作动员大会。2、对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分发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舆论造势,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全镇上下“一盘棋”思想,明确重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

  (三)4月—10月期间实施完成改造。实施改造分为自主改造、全面实施、重点提升三个环节。

  1、自主改造阶段:《实施方案》发布后,条件成熟的街道、单位和个人,可立即进行改造。尤其是党员干部(包括村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实施立面改造,以起示范和带头作用。

  2、全面实施阶段:在自主改造阶段基础上全面启动,由点到面进行扩展。镇区街道(严溪路、安莲路)启动立面改造;严田镇街区范围内沿街、沿景保留村庄以及在建、新建建筑的立面改造,都必须在20xx年10月完工。

  3、重点提升阶段:在全面实施阶段结束后,再利用2个月的时间进行重点提升,对已改造房屋的风格和立面效果进行优化。

  ①对单位、经营户、农民住户不积极支持配合立面改造工作的',要区别不同情况做好针对性工作,危房应坚决依法拆除。

  ②镇新村办、规划所、国土所等部门负责新建、拆除后重建的重新规划工作。

  ③镇政府维稳中心负责改造、重建、拆除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④纪检监察、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立面改造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四)验收总结

  1、立面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村委会、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2、区塑造庐陵建筑风格房屋立面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3、镇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在自主改造及全面实施改造阶段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村委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彭来清、镇长钟强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贺仁彬、镇党委委员、组织员陈海波、副镇长颜长林为副组长,国土所所长钟爱武、规划所所长王国彪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坚持一线工作法,全力以赴做好项目攻坚。迅速在全镇形成高位推动、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的立面改造态势。

  (二)严格标准,限定工期。与施工方签定合同时要合理安排施工,限定完工时间,要根据责任分工,对照目标要求,倒排工作计划,推进项目实施。要统一标准、强化指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强化精品意识,高水平、高起点做好项目设计;要在施工中做到精益求精,把立面改造工作建设成我区“亮点”和精品工程。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改造的时间要求、具体进展等予以公布,结合实际情况向广大农民宣传改造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取得农民的理解、支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立面改造工作中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居住环境的改善。要及时宣传报道立面改造过程中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依靠典型的带动和促进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四)精心组织,维护稳定。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定期反馈报告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全镇党员干部要做到带头支持立面改造工作,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友的工作,带头实施立面改造。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对立面改造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加强预测排查,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实施方案 篇5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和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标

  xxxx年,完成省市下达x个乡镇(西兰、洪洋、鉴江、碧里、中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附件x:《罗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推进省市下达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完成xxxx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附件x:《xxxx-xxxx年罗源县村庄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xxxx-xxxx年,巩固完善建设成果,重点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二)治理标准

  乡镇、村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xxxxx)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三格化粪池数量(需按《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xxxxx-xxxx )建设)达到村庄常住户总数xx%以上;条件具备的,要在村域内全覆盖。对于不会对公共水体造成污染、仅用于农田、耕地灌溉的村庄,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沟消纳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后,还要配建相关设施对尾水进行处理,包括尾水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微动力设施等或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后续处理,具体排放标准在项目建设阶段由环保部门把关。

  (三)资金补助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两个方面:

  x、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新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含提升改造),总投资在xxx万元(含)以下,按实际投资额的xx%给予补助,每个乡镇补助不超过xx万元;总投资在xxx—xxxx万元,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总投资在xxxx万元(不含)以上,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

  x、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x)三格化粪池补助

  省级财政给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每户xxx元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我县xxxx要完成xx个乡镇xx个村庄xxxx户三格化粪池建设,县补助资金xxx.xx万元,总投资xxxx.xx万元。

  (x)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补助

  对村庄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微动力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xx万元。

  (x)污水管网建设补助

  镇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四)工作要求

  x、组织领导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罗源县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制定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标准,协调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x、具体落实

  各乡镇应在充分摸底基础上,严格项目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经开展过村庄污水治理、农户改厕且已领取过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单;并对列入省级美丽乡村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全面覆盖。并于各乡镇签订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责任状。建立县、乡(镇)两级共同承担的长效运行资金分担机制,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按相关规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x、促进项目实施

  由县住建局联合环保、爱卫办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统筹抓好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改造指导工作。村两委要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协调解决化粪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问题,按照农村布局建立档案(xx户以内各乡镇根据住户地形区位自行安排分布,可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xx户以上要报县住建局与其他部门商议后确定),施工前后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档。同时,鼓励乡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机制

  x、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根据考核结果,达到要求的,全额拨付奖补资金;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予以扣减或取消奖补资金。

  x、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根据废水流量计、电费缴纳单、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核算),每降低xx%扣减奖补资金xx%,年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x、未按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年终考核无法提供设施管理维护相关资料的(包括管理人员聘任合同、人员工资发放单、日常检查记录等),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

  x、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进出口水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质监测不达标;人工湿地杂草丛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时更换。发现x 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发现x 次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发现x 次(含x 次)以上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x、污水处理设施无进、出水或进、出水质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被人为损坏无法使用的;弄虚作假,伪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料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处分的,或造成群众x 次(含x 次)以上有效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治理、建管并举、条块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农村垃圾管理,明确各乡(镇)、各级部门职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网络,xxxx年要完成市下达xx个行政村(附件x:《罗源县xxxx年农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务清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个乡镇(附件x:《罗源县xxxx年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任务清单》)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以及自选建设一个(霍口乡)阳光堆肥房任务(附件x:《罗源县农村阳光堆肥房处理任务清单》)。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xxx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洁常态化机制; xxxx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多数行政村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体制及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步骤

  x、动员部署阶段: xxxx年x-x月,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研究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并广泛宣传。

  x、集中治理阶段: xxxx年x-xx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动,指导各乡(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乡(镇)指导各行政村配足村级环卫保洁人员。

  二是各行政村组织人员清理积存陈年垃圾和其它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河道、池塘、沟渠、田头等区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改建开放式垃圾池为密闭式,购置垃圾桶;各乡(镇)配齐垃圾转运车辆,加强辖区转运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

  x、检查验收阶段:

  xxxx年xx月,县将对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拾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行政村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xxxx年xx月,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各乡(镇)原则上抽查x个行政村。

  x、巩固成果阶段:

  xxxx年l月x日起,对于抽查验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四)农村垃圾管理标准与要求

  x、配齐充实保洁队

  (x)一般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建立乡(镇)级专业环卫管理队伍,并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环卫队伍,负责乡(镇)区域的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将村里清扫保洁、收运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和人员,实现乡(镇)域范围的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x)具体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则上按照每xxxx人(含外来常住人口)配备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员)的标准,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会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③各乡(镇)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盖的要求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优先选用压缩车,方便桶车对接,压缩式运输车原则上按xx~xx个村一台配置。

  x、合理选择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的农村应纳入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 处理;离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远且垃圾产生量大的乡镇村庄, 可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边远村庄、海岛垃圾尽量 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提倡农村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即“会烂”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质)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今年选择若干乡镇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

  x、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

  (x)一般要求

  ①各乡(镇)要加快新增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区域集中处理;鼓励远离县级垃圾处理场的乡镇建设模块化垃圾处理设施,以乡镇为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各乡(镇)要加快村庄垃圾房(池)建设。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庄规划,本着就近方便、便于运输的原则进行设置。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则上要封闭,现有的露天垃圾池要进行封闭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易产生二次污染的简易填埋设施、焖烧炉等。现有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时新、改(扩)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x)具体要求

  ①县将建成一座垃圾处理场,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置,鼓励相邻乡(镇)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

  ②除偏远乡镇、海岛外,所有乡(镇)应建成x座以上压缩式转运站或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直接转运。

  ③每个村庄至少设置x个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有防雨和污水收集功能,配备大型垃圾桶(箱)、冲洗设备或有分类收集设备。

  ④村庄内公共设施、集市、车站、停车场、街道及活动广场、进出村道等场所应设置垃圾桶(箱)。居住区按每x~xx户配置x个,村庄公共设施、停车场等活动广场一般按xxx~xxx平方米设置x个,沿街道路按每xxx米配置x个,其他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点数量应根据行政村面积、人口按实配置。

  x、农村垃圾收集转运方式

  (x)一般要求

  各乡(镇)农村垃圾收运主要通过各乡(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后,经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至县处理场处置。

  (x)具体要求

  ①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和数量应与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

  ②采用压缩车直运模式的,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内得宜选用x~x吨的垃圾运输车辆,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上,垃圾压缩转运车吨位宜选择x~x吨。

  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应依据垃圾收集量、运输距离及道路状况选择运输模式:

  当运输距离小于xx公里采用“直运模式”,将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装箱)为基础,将收集的垃圾直接运往处理场;当垃圾运输距离大于xx公里或垃圾量较大时,采用“转运模式”,将村垃圾收集点上的垃圾通过区间垃圾收集车送至乡(镇)垃圾转运站后转运至处理场。

  x、完善村规民约

  (x)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

  (x)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 “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xx%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村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x、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x)一般要求

  我县按照市农村垃圾日常管理经费标准,每人每年经费不低于xx元。其中,省财政补助xx元,市财政补助xx元,县(市)财政补助xx元,乡、镇和村合计补助不低于xx元,村民自筹不低于xx元。我县xxxx年要完成x个乡镇xx个村庄约有xxxx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县财政补助xxx.x万元,总补助资金为xxx.xx万元;我县垃圾转运站建设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县财政各出一半(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xxx万元);市对开展阳光堆肥房的试点补助为xx万元。

  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各乡(镇)、村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x)具体要求

  ①清扫保洁员工资村委会负担,乡(镇)给予补助,垃圾转运费用由乡(镇)负担。

  ②垃圾池建设、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会负责,乡(镇)给予补助。

  ③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与运行由县财政负坦。

  (五)工作要求

  x、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住建局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分解落实责任。

  x、落实例会,推动工作。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职能部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安排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住建局每月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会议。

  x、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各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

  x、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乡(镇))成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组,定期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下发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乡(镇)、村通报批评。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小组,实施日督导、月考核制度,定期汇冬、评比、通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要严格进行问责。

  x、加大宣传,舆论引导。通过开辟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x、鼓励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农村垃圾整治的质量和效率。

实施方案 篇6

  一、目的

  根据县教育局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思想解放和新课程改革工作,使全体教师进一步解放思想和深入领会新课程、新理念,并通过对新课程教学的不断研究与探索,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定我校科学发展,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课改公开课、示范课实施方案。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程俊恒

  副主任:赵华须

  组委会成员:各教研组长

  三、参加对象

  所有任课教师。

  四、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

  各科组自行组织开展本学科的公开课、示范课讲课,要求任课教师全员参加,每学科评选出一名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实施细则:

  1、听课:各科组长为听课组组长,负责安排听课时间和班级,听课、评课等组织工作;每位老师必须听完本学科教师的课(并提倡跨学科听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做好

  科组评课工作。活动结束后,将听课和评课记录交科组长检查备案。

  2、教案:完整的课时教案,即内容主要包括课题、授课班级、教学目的任务、教学重、难点,课型,主要教法,学法指导,思想教育,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后记等。

  3、上课:每位教师自选一课时教学内容,备好课,写好教案,努力做到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与学科教学整合,运用多媒体教学;课后科组长给学生发放课堂教学信息调查反馈表,检查教学效果。

  4、评课:按照宜阳县教育局所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评课,本着真心实意帮助同行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对事不对人的评价原则,评出水平,评出质量,总结成功经验,或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从而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听课、评课活动结束后,上课老师每人上交一份教案、教学设计、及教学反思,科组长写一份活动总结,交教导处存档。

  五、总结表彰:

  1.总结表彰在讲课中中获奖的教师,并在本科组上教学展示课,开展教学研讨与反思活动。

  2.获奖教师在学校“名师”评选、评先评优及职称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具体评分标准:

  1.教学目标(10%):符合课标要求和学生实际程度;可操作的程度;

  2.学习条件(10%):学习环境的创设;学习资源的处理;

  3.学习指导与教学调控(15%):学习优质课活动方案指导的范围和有效程度;教学过程调控的有效程度;

  4.学生活动(15%):学生参与活动的.态度;学生参与活动的广度;学生参与活动的深度;

  5.课堂气氛(10%):课堂气氛的宽松度;课堂气氛的融洽度;

  6.教学效果(20%):目标的达成度;解决问题的灵活性;师生的精神状态;

  7.学科特色(20%)。

实施方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家畜及其产品的食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家畜及其产品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瘦肉精”的监督管理,凡在本县行政区城内从事家畜饲养、交易、屠宰及畜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监督管理,是指对以下生猪产品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一)在生猪饲养环节监督抽检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

  (二)在生猪屠宰或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抽检发现生猪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呈阳性的;

  (三)生猪产品和肉制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造成人体中毒事故的。

  第四条县农业部门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和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

  县贸粮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

  县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非法生产加工“瘦肉精”行为的排查和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

  县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经营者的监管。

  县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犯罪案件的侦查。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第二章源头监管

  第五条各乡镇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落实与村和养殖户(场)的责任,制订指标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生猪养殖户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第六条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机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会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无质检设备、无技术人员、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饲料加工单位(店);加强对广大生猪养殖户、养殖场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重点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快标准化、无公害养殖技术的推广步伐;建立生猪源信息制度,规范生猪耳标管理工作,做到一猪一标,可追溯、可查证。

  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生猪饲养过程中的“瘦肉精”的日常抽查监管,对“瘦肉精”阳性检出率高、质量事故频发的地区要实行重点监管,开展拉网式的抽样检测,并建立养殖场(户)使用禁用药物的“黑名单”制度,落实养殖场(户)告知承诺制度。对检测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和相关的饲料实施控制,监督养殖场(户)对“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依法对养殖户(场)作出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第三章屠宰监管

  第七条县贸粮部门应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和执行屠宰企业宰前“瘦肉精”自检制度、台帐登记制度,严格实行屠宰企业生猪进场、肉品出厂台帐登记,做到生猪来源和屠宰加工后的肉品去向可查询、可追溯。

  县农业部门负责对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的宰前检测。县贸粮部门会同县农业部门对检测呈阳性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会同县农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取缔私屠滥宰行为。

  第八条定点屠宰企业对未经县农业部门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屠宰。对宰前抽检和自检发现的“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立即报告县农业和贸粮部门,并保留尿样至复检结果确认为止。由县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批生猪进行扣养。事发所在地农业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执法监督抽检,并将抽检样品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复检确认阳性的生猪,由县农业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决定。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农业部门牵头另行制定。县农业部门应对被处理的生猪查根溯源,追查饲养场(户)的责任。

  第四章市场监管

  第九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监督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者经营活动,加强对非法销售“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生猪经营者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建立进货台帐。

  第十条县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对以鲜猪肉为原料生产加工肉制食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猪肉制品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原料进货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一旦发现非法生产加工含“瘦肉精”猪肉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从严查处。

  第十一条县卫生部门依法对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开展“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抽检,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肉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制度,专人负责验收,确保购进猪肉均有生猪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做到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来路不明和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猪肉或私自屠宰的猪肉。同时,引导自办筵席的农村家庭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猪肉。

  第十二条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嫌“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犯罪的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对一些重大案件,及时主动介入调查。

  第五章责任认定与追溯

  第十三条县卫生部门应建立生猪产品质量事故快速反应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疑似生猪产品质量事故,应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确定中毒性质。

  第十四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报告开展调查,查清有毒猪肉的来源,确定直接责任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应将相关调查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移交给县农业、贸粮等相关部门,以追溯屠宰及饲养环节中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的监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的动态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十六条县农业、质量技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贸粮、公安等部门对在日常抽检中查实的“瘦肉精”监管安全事故,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通报后的24小时内,将部门通报的情况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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