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保定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体育考试旨在调动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健身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
保定市范围内,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三、组织管理
体育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保定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组织管理办法,确定考试办法、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进行督查以及组织实施市区考生体育考试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体育考试工作,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
四、考试内容及分数
为深化体育课程改革,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考试的有机结合,有效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直接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体育课、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和身体形态、机能情况10分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身体素质考试(30分)
主要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结合我市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选择可量化、易操作、锻炼价值较高的项目:耐力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作为考试项目。
学生身体素质考试成绩(30分)=耐力跑(男1000米、女800米)(10分)+立定跳远(10分)+实心球(10分)。
(二)体育课成绩3分(每学年1分)
学校要按照《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课堂教学,确定考试科目,评定体育课成绩。每学年体育课考试项目不少于四项,即上下学期各二项。体育课成绩与体育考试成绩转化标准如下:
体育课成绩与体育考试成绩转化标准
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时,学生可对缺考和不及格的项目申请补考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凡有正当理由缺考者按补考成绩计分。不及格者补考成绩如果超过及格线以上者,只按及格计分;若补考不及格,记录不及格成绩,不再补考。
(三)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3分(每学年1分)
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活动,如:早操、课间操、体育活动及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由班主任、体育教师及学生干部负责。每学年累计缺勤5次至8次者扣0.5分,缺勤超过8次者扣1分(缺勤不含病假,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和请假手续)。学年末对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表现进行统评,若评定学生表现较差,一次性扣0.5至1分。
(四)身体形态机能测试(4分)
身体形态机能测试成绩(4分)=身高体重对应值(2分)+肺活量/体重(2分)。
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采取学分制的办法评定,每学年由学校评价一次。身体素质指标在初三毕业升学时进行一次性考试。身体形态、机能指标和身体素质由各县(市)和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统一组织考试,物探学校随所在涿州市进行考试。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和市直学校中考学生的身体素质考试由保定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统一组织。身体形态、机能指标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组织,可使用该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
实施方案 篇2
各教育学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xx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xx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四、交流范围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实施方案 篇3
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实现全面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文明风尚传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校园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整体文明素质,充分发挥教书育人职能,促进我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三、活动内容
1. 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在校园内设置引人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栏、黑板报、LED电子屏、走廊、墙壁、绿地、建筑物、道路等文明提示牌,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2. 结合实际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
(1)建立学校文明风尚传播QQ群,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积极配合中国文明网开展重大网上宣传活动,努力搭建文明风尚传播网络平台。
(2)积极参与“美丽教师”“魅力班主任”“美德少年”“三好青少年”的推荐评选活动.
3、制定教职工文明上网规范要求,引导教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4.及时开展校内外相关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树立学习典型,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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