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6篇【集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县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目标
对农村“三资”进行清理核查,就是要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情况,澄清底数,明晰产权,理顺关系,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实现“三资”的民主管理和合理利用,为加快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步伐奠定基础。
二、清查对象和内容
(一)清理对象。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是对我乡所属16个行政村及其所属单位共同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二)清理内容
1、农业资产、其他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
2、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
三、“三资”清理工作办法
1、农业资产的清理: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支出。
2、固定资产清理:(1)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先进行清理,账上原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中但有经营性质的要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再进行清理;(2)所有账上固定资产以账面净值计价(需价值重估的除外);(3)经营性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造成价值明显虚增的,要补提折旧,调整账面净值;(4)所有固定资产均需实地盘点察看,盘盈资产需评估作价后方可入账,盘亏资产应追查原因,明确责任,属责任人原因的,应追究责任,无法落实责任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乡乡农经站审批予以调账核销。
3、在建工程清理:在建工程中,经核实已完工工程有应付未付工程款的,应付未付工程款要挂账,同时相应增加在建工程价值。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要分成生产经营性和非生产经营性两类。以基准日为准,已完工并已结算但未结转的在建工程或实际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应先转作固定资产,再进行清理。
4、土地的分类和清理:农村集体土地,按农业用地(家庭承包地、机动地、新增地、林地、园地、养殖水面)、经营性用地(工矿企业占地、旅游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占地)及未开发利用地(倒闭企业占地和闲置地等)分类,这些土地暂不作价计入资源,只登记面积和权属,今后改变用途时,土地收益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四、工作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20xx年10月结束。具体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30日)
主要任务:1、制定《实施方案》;2、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3、各村成立清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村民推荐产生;4、逐级对参与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乡、村各级参与清产核资的人员明确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日至7月30日)
工作任务:1、自查自纠(6月1日至6月15日),各村登记好村级的“三资”情况;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2、清查登记(6月15日至6月30日)逐项清理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资金要认真盘点,如实上报,做到账款相符,真实反映村集体现有的'资金存量;3、核对查实(7月1日至7月22日)资产要到实地清理登记,客观反映资产现状和真实的价值,做到账物相符;资源要查清现有的存量,使用现状和运行情况。4、公示确认(7月23日至7月30日)确认结果张榜公示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要进一步复核;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作为此次清理结果。
(三)专项治理阶段(8月1日-8月30日)
针对清查得出的突出的问题,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分别由县“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五、清查要求
1、审查账目,要按县里制定的各种“三资”清理表格进行填写,所有表格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确认;
2、实地盘点,盘点记录要相关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3、债权债务的确认,手续要真实、完整,程序要合法;
4、三资清理产生的所有结果,必须由清理小组提交两委会讨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清产核资小组、报账员、经办人、村委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作为最终确认的依据。
六、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我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欧万海为组长,隆红香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各站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村级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小组,成立后应张榜公布,然后开展村组两级的“三资”清理工作。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和各村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厂党总支关于提高团青素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团青素质建设,提高团青的技术技能,本厂团总支决定开展“阳光钥匙”工程活动。“阳光”象征青春活力,“钥匙”代表开启某一领域的大门,“阳光钥匙”旨在成为团员青年走向成功的通行证。
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团青业务素质”为主题,以培训、学习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知识,提高技术技能。
二.活动目的
通过“阳光钥匙”工程的`开展实施,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的业务素质。
三.方法步骤、推进时间
㈠.动员部署 1.利用“五·四”青年节时机,召开主题团会,宣布“阳光钥匙”工程正式启动,并表达推行此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将团青思想统一引导到提高个人的技术技能上来。 推进时间:4月29日。 2.书写黑板报,充分宣传活动的意义和作用,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推进时间:5月10日。
㈡.学习提高 根据我厂的发展需要,定向培养技术人才。邀请我厂生产、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每两周利用业余时间对团青进行一次不少于1小时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团青的业务素质。 推进时间:05年5月—12月。
㈢.测试考核 在生产、营销、管理三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大力协助下,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并结合技术、营销、行政三渠道晋升标准对团青进行测试考核。 推进时间:12月31日。
㈣.总结评选 对“阳光钥匙”工程进行全面总结,由团总支、党总支及各相关授课人员对所有团青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阳光钥匙”合格青年4名、“阳光钥匙”优秀青年3名、“阳光钥匙”杰出青年2名。 推进时间:06年3月30日前完成。
㈤.表彰奖励 12月31日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阳光钥匙”合格青年:授予荣誉证书。 2.“阳光钥匙”优秀青年:授予荣誉证书及奖金100元。 3.“阳光钥匙”杰出青年:授予荣誉证书及“阳光钥匙”一把,并向党群管理部建议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渠道晋升一级。
四.具体要求
1.整个活动要在党总支的具体领导下,在全厂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完成。 2.对整个活动的过程,团总支要建立完整的活动档案,并做好记载。 3.评选要真实、公平、公正,对其他表现突出的青年骨干,要将其列为“双推”工作的重点人选。
实施方案 篇3
各村、居民委、校园、卫生院:
近年来,我镇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镇儿童免疫接种率95%的目标,免疫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连续十几年无病例报告。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儿童不断增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无法落实已成为影响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与指标
1、对象
本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7岁及7岁以下儿童。
2、指标
(1)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100%。
(2)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90%。
(3)连续居住≥1年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95%(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七苗”全程接种率≥90%。
(4)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
和免疫服务信息知晓率≥95%(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知晓儿童出生后有必要接种疫苗及能够提供免疫接种的服务场所,并能列举出国家纳入免疫规划实施免费接种的2种以上疫苗。
(5)在本辖区出生的流动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100%。
二、措施和方法
1、加强部门合作,加大预防接种工作力度。
镇政府将加大对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常规免疫运转和冷链设备建设,做好全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
卫生、公安、教育、建设、妇联、计生、社区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实施流动儿童资料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适龄儿童发现率,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免疫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流动人口办理申报暂住证时,询问并登记7岁以下的儿童。并在暂住证上粘贴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免疫接种温馨小贴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一次对登记的名单进行核实和建卡。
2、开展主动搜索、现场建卡,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作为免疫规划的重要工作,继续实行流动儿童现场建卡制度,积极探索其他流动儿童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区、镇、村三级工作组织网络,发挥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作用,开展主动搜索,提高我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每月一次对辖区内的流动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儿童情况登记到《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村级)》(见表1),同时为未建卡儿童现场办理“预防接种证”,每月将“登记表”及时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填写《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接种情况登记表(乡镇级)》(见表2)并通过镇委托村(居)委会开展流动儿童现场建卡工作。
3、加强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
(1)镇政府积极鼓励开展“同乡教育者”模式的探索,支持“同乡教育者”队伍的建设。在流动儿童家长(监护人)中选择态度积极并有影响力的人作为同乡教育者,鼓励他们以适合该人群的方式,通过一对一或多个同乡之间的交流,宣传预防接种知识、开展教育活动和发放宣传品。
(2)在流动儿童聚集地举办一系列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讲座和“面对面”交流、发放小型宣传资料(如折页、张贴画、小画册、录像带、光盘等)等方式开展预防接种的健教宣传。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社区及医院妇保、儿保门诊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与产科及妇科门诊相互配合,及时对孕产妇面对面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系列“妈妈班”培训计划,提高儿童家长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和免疫接种人员宣传交流水平。
4、加强对人员的培训。
镇政府定期召集村级联络员例会,加强对联络员培训,指导其开展工作;发现并培训适宜的同乡教育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大型免疫活动时对调查摸底、接种等工作人员的培训。
5、依法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教育部门要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工作。幼托机构、学校在办理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要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对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儿童家长(监护人)进行补证(种)。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应每半年掌握辖区内开设的幼托机构、学校情况,尤其是掌握民办的幼托机构,并将掌握的信息及时报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民工子弟学校督促外来儿童进行补证(种)工作。
6、保障经费,落实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奖励政策。
镇政府保障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的奖励经费,切实将经费落实到实处,推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奖励按照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或社区医生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放,现场建卡一名儿童给予2元奖励,在其管理下完成全程基础免疫一名儿童给予10元奖励;同时,每年对各村(社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
三、职责分工
1、镇政府:
(1)根据《区流动儿童免疫预防管理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镇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并形成文件下发到各村和有关单位。
(2)每月开展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培训,一年两次组织村公共卫生联络员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召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开展现场建卡工作。
(3)掌握辖区内幼托机构、中小学校数量及入托入学儿童人数,尤其是民工子弟学校数量级每年招生人数。组织协调教育、卫生部门开展春秋两季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对村级流动儿童管理、现场建卡工作、幼托机构和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进行督导及考评。
(5)积极鼓励开展“同乡教育者”模式的探索,支持“同乡教育者”队伍的建设,组织各行政村至少发展一名同乡教育者。在4月25日计划免疫宣传日及其他宣传日组织卫生、计生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宣传活动。
2、村公共卫生联络员:
(1)负责掌握和提供辖区流动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及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2)每月两次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入户调查,对未办理预防接种卡的儿童给予现场建卡,每月28日前将流动儿童变动情况(附表1)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向责任区内预防接种对象发放预防接种通知,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儿童前来接种;
(4)参与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应急接种活动的组织、动员、调查摸底、宣传教育、通知接种等工作。
(5)在村流动人口聚集处刷制一条以宣传预防接种为内容的上墙标语。
(6)每年至少发展一名“同乡教育者”,参与摸底、宣传预防接种知识。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每月收集村级上报的流动儿童信息资料,及时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安排接种工作。及时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和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儿童给予补种。
(2)指导幼托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查验并培训;收集、汇总学校查验接种证资料;及时对无证或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给予补证(种)。
(3)每两个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流动儿童变动情况;每月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常规免疫接种报表,并于每年6月、12月按要求填写《省流动儿童调查统计报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4)负责对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技术指导;每两个月对村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评估,并形成督导小结。
(5)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实行)》要求,做好疫苗和冷链管理,实施预防接种和金苗系统信息化操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服务站之间建立镇级与村级的两级信息化网底建设,实现服务站与接种门诊之间儿童信息的动态交换。
4、派出所:
(1)各流动人口管理处在办理暂住证时在封面上粘贴“温馨小贴士”,小贴士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询问并登记7岁以下儿童(附表1),登记表每月28日前报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每年年底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当年人口、出生、死亡等信息。
5、学校、幼儿园:
各小学、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学期开学时要开展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工作,要求学生报名时上交预防接种证,并主动与云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做好查验登记、通知补种工作,将查验资料、补种资料整理并建档。
实施方案 篇4
一、目标任务
1、镇有健康教育机构和与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经费、工作条件和设备(市二院防保科、镇文化中心和镇广播电视站)。基层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形成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2、全镇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中小学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定期更换,资料齐全。
3、医院健康教育组织健全,有健康教育画廊,定期更换,使用健康教育处方,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资料规范、齐全。
4、社区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反映良好。社区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
5、各单位设有相应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职工健康教育普及率≥95%,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定期编印健康教育入户宣传资料,每季至少2期。广播电视台有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至少一次。
7、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画廊。城区主要道路、广场等设有固定的健康公益广告。
8、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有醒目、固定、统一、规范的禁烟标识,有足够的排气装置,未发现随地乱丢烟蒂现象。
二、职责分工
1、医院健康教育机构应能独立承担全镇健康教育的业务指导职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和信息交流等工作。政府应支持和督促医院即使配备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办公和宣教设备,并落实好相应的办公和活动经费。其它部门及各基层单位、社区、街道应设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在镇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2、教育部门应要求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各学校应有符合要求的师资力量承担教学任务。初中、小学各个年级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课教案规范,课时安排合理,每周不得少于0.5课时,并认真组织考核,合格率≥90%。高中(职业中学)开设健康教育讲座或选修课。各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控制吸烟、保护环境、远离毒品、预防艾滋、意外伤害等多种内容的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学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75%。所有健康教育业务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积极组织学校参与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活动。从年起,每年要有两所学校通过市级验收,一所学校通过省级验收。
3、医院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医院门诊和病房有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廊,内容每2月更新一次。候诊场所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医院应为就诊者提供多种健康处方和通俗易懂的卫生科普宣传材料,有禁烟标志和控烟措施。通过培训,医护人员掌握相关健康教育理论知识,能够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地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能为就诊病人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场所及设施,如培训室、咨询室或心理门诊、闭路电视等。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对其它部门和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4、社区应有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及网络,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长期规划,年度有计划、措施、总结。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和必要的宣传设备、材料。居民健康档案、培训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记录、照片、宣传材料等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社区应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以及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建立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宣传栏总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应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资料,种类不少于4种。每年核心信息宣传应达到80%的目标人群,社区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其他部门、单位应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负责人员。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职工健康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各单位应设有相应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专题讲座、宣传橱窗等形式,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和职业卫生教育,普及相关健康知识。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职工健康教育普及率≥95%,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同时,应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引导所有工作人员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及生活方式。
6、宣传、文化、卫生、广电部门应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对全镇健康教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同时要优先、及时宣传全镇健康教育活动,努力在全镇营造浓烈的健康教育宣传氛围。
7、城管部门负责城镇区(含广场)健康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网络,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应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画廊和公益广告。公共场所设置醒目、固定、统一、规范的禁烟标志。设有吸烟室的公共场所设置控烟标识,并安装排气装置。
应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将市民的.健康教育工作与治理环境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培养市民的良好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
三、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健全网络。
镇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健康教育工作日常事物。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委会都应成立相应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并明确2-3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确保组织落实、网络健全、指挥有力、运转正常。
2、明确目标,制定计划。
健康教育工作是创建省级卫生镇总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需要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全镇所有部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都要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健康教育工作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逐步推进。镇创建办会同卫生、文化、广电等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对全镇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与指导。
3、严格奖惩,强化考核。
镇创建领导小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全镇健康教育工作奖惩措施,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将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时间安排
1、建立组织(年4月——年5月)。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根据镇创卫工作总体目标和本方案要求,建立相应组织、网络,并于年6月5日前报镇创建办。
2、人员培训(年6月——年8月)。由县镇创建办、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对相关部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为其培养一批掌握一定健康教育、卫生防病知识的专门人才,以指导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组织实施(年9月——年12月)。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在镇创建办及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指导下,根据镇创建总体目标,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我镇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提高社会公民整体健康水平和素质。
4、长效管理阶段。通过省级卫生城市验收后,镇创建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定健康教育长效管理机制,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长效管理,以切实巩固创卫成果。
实施方案 篇5
县乡村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乡村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xx〕28号)及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乡村试点实施意见》(赣卫农卫字[20xx]23号)文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乡村模式,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落实,现就开展乡村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乡村,引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加强宣传,自愿签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三)强化考核,持续发展。将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并与乡村医生各项经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内涵,及时调整签约服务内容,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签约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制度,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每月进行审核,并列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四、签约模式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村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以村卫生室和农村居民家庭为签约主体,卫生院(防保所)积极参与并加强指导。
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与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作为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指导单位,要组建由临床、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负责本乡镇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签约服务团队与村卫生室形成帮扶关系,实行划片包村指导,针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重点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医疗技术诊疗规范、医疗安全等知识培训,指导乡村医生应用适宜卫生技术、实施基本药物,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对于乡村医生不能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计划免疫、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重性精神病筛查等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工作的衔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的开展。同时,加强对乡村各项服务的考核,对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使签约服务各项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签约周期。乡村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签约、自愿选择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农民数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
县乡村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并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农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乡村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
五、保障机制
完善乡村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乡村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和省级财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贴(即乡医完成40%的基本公卫任务所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五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在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到达县财政后30天内,依据W县财政局、W县卫生局《W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70%根据乡村的人口数按季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作为基本补助,剩余的30%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核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按《江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和常规检查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均应列入考核内容,其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
六、签约考核
(一)考核主体。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是乡村工作的考核主体。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其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签约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情况纳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内容。
(三)违约责任。对于未按签约服务责任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卫生局成立W县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各乡镇卫生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防保所副所长为副组长,集医疗、护理、办公室、防保所、新农合办、财务科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并由一体化、公共卫生人员具体负责本工作,做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乡村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抓实、抓好、抓牢。
(二)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据农村卫生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将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强化培训。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乡村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各地要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四)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乡村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建档率90%以上、群众对签约工作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五)严格考核。乡医签约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以户为单位的签约85%的目标任务,为保证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卫生院(防保所)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和相关补助挂钩。
(六)时间安排:
1、动员与工作布置阶段:8月20日—31日
2、签约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3、汇总上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附件:
1、W县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
2、W县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情况统计表
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和《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推动我省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运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稳定与和谐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经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在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各试点建设至少1个社区体育公园。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条件和地方文化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类指导,合理安排规模和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但要量力而行。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必须从
当地市民实际需求出发,并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功能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个性设计。
(三)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建设用地资源,尽可能接近社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并与社区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绿道“公共目的地”建设相结合,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
(四)居民自愿,民主决策。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必须尊重居民意愿,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把政府支持与群众自觉自愿结合起来。
(五)责任到人,多方参与。实施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省给予指导和适当支持,鼓励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和个人共同参与建设。
(六)及时总结,加强督导。加强对社区体育公园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切实发挥作用。
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功能定位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社区体育公园,是指建在(或邻近)社区、面向公众开放、以体育锻炼和健身为主要功能,配置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体育健身器材设施和服务设施,适合不同年龄人群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同时兼有一般社区公园绿地功能的综合性设施。
(二)建设标准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面积在2500平方米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一般应包括下列设施:
1、一个标准的塑胶(或水泥)灯光篮球场或三人制篮球场;
2、五人制足球场;
3、一个400平方米以上水泥(或大理石)健身广场;
4、一条200米以上的健身步道(宽度不少于1.2米);
5、20件以上的常用健身路径(如蹬力器、仰卧起坐平台、压腿训练器、单双杠、转体训练器等,可安置在绿地 中);
6、至少两副室外乒乓球台;
7、小型儿童娱乐设施(不作硬性要求);
8、公共卫生配套设施(包括淋浴设施);
9、草坪、树木等景观绿化;
10、公园的'入口、公共活动区域、公共设施、坡道、 台阶、指示标牌等区域应按有关规范设置照明设施。
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用地要求的前提下,可对上述各项设施进行灵活设置,但以全部包括为宜。
四、建设主体及条件
以具备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认真履行建
设、使用和管理职责的城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为社区体育公园试点的建设主体。具体条件如下:
(一)当地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热情高,对建设和使用社区公园有积极性。
(二)具有较好的场地建设用地条件。
(三)能自行解决部分配套资金。
(四)能够保证社区公园的长期使用、维护和管理,坚持公益性用途。
五、建设资金
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资金以地方资金为主,省适当支持。地方资金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省给予每个社区体育公园50-80万元的扶持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20xx年9月,印发《广东省建设社区体育公园试点方案》。
(二)20xx年9-10月,各市选址、申报项目。
(三)20xx年10月底,印发《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
(四)20xx年11--12月,各地建设社区体育公园。
(五)20xx年12月,检查、总结各地建设情况。
(六)20xx年底,落实并下拨省扶持经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的领导,体育、规划、住建、财政、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将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纳入强化发展社区体育工作的政府责任考核体系。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组织实施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项目建设要与社区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
(三)要保证建设资金和配备的器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同时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要通过签订协议书,使建设主体认真履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建设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并承担起维护和管理的职责。
(四)在着重抓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同时,各级体育部门要全面加大社区体育工作力度,推进社区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培养和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社区体育骨干队伍,发挥其对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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