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和《*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本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摸清以来我街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了解完善我街人口、就业、教育等结构,科学制定我街“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街统一领导、科室分工协作、每组各负其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街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
*街道办事处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居(村)委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街道普查办公室及居(村)普查小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有关人员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1、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街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全街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
2、具体的工作,按街普查办公室统一分工执行;
3、分局*派出所负责组织户口整顿工作,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做好普查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
三、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按照区街两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文件规定,列入今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今年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居住在我区所辖区域内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关信息。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四)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六)1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五、人口普查的方式
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好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六、区域划分与户口整顿
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居(村)委会所辖地区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划分若干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原则上按照约300人划分。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街。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方案》的要求进行户口整顿。全面、完整、及时的向普查机构提供普查所需的人口行政登记资料,包括按照普查区域范围的常住人口、外来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无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等资料。
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全面提高 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三、基本原则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四、标准内容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五、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六、方法程序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七、结果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八、领导管理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法治市“十大行动”的通知》《通法治组6号关于开展依法治县“十大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开展“基层公约自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水平,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努力构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对象范围
全镇各类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寺观教堂以及“两新”组织等均要建立具有特色的自治规范,实现各行各业全覆盖。
(二)任务及分工
民政办:负责督促指导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和新社会组织规范的制定实施;
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行业规范的制定实施;
社保办:负责督促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定实施;
村建站:负责督促指导建筑、房地产、物业服务等行业规定的制定实施;
交管办:负责督促指导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行业规定的制定实施;
(三)时间及步骤
各级各部门自治规范的制定上报及检查验收总结工作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督查清理阶段
牵头单位根据去年要求各行各业制定工作方案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发现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与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与生产生活不适宜等情况及时清理、废止。
2.制定规范阶段
各级各部门对梳理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群众主体地位,依法依规正式制定自治规范,按程序表决通过及审查备案后正式发布实施。
3.检查报备阶段
牵头单位对督导对象制定自治规范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镇依法治理办对各级各部门制定自治规范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验收和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4.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0月);
单位对各行各业制定的自治规范进行总结,装订成册,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推介。
三、工作要求
制定自治规范必须坚持合法性、民主性和实用性。重点把握以下三条原则:
(一)坚持依法制定。制定各类自治规范,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在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赐予的自由载量权具体化、规范化。法律顾问要全程参与自治规范的制定、修改,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制定、公布、实施全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条文内容符合法律规范。
(二)突出群众主体。制定自治规范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协调各方面利益,保证自治规范代表广大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务求简明管用。自治规范必须简明扼要,易记、易懂、易行。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规范约束公众为重点,起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作用。每项条款都要有具体的事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违反怎么办),量化的标准和对应的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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