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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7 13:41:28 方案 我要投稿

【经典】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典】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博委办发20xx60号文《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更好地为被帮扶的贫困户办实事解难事,早日摆脱贫困,并确保按时完成帮扶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帮扶任务

  1、帮扶对象:博罗县观音阁菱湖贫困户。

  2、帮扶目标:

  ①确保帮扶的贫困户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②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

  ③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

  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就业再就业;

  ⑤党员干部上门走访慰问贫困户每年至少三次,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传统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3、工作重点:

  ①从帮扶对象所面临的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要主动协助帮扶对象与相关部门联系向他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等优惠政策的信息,帮助他们理清脱贫思路,并通过“六送”,即送观念、送政策、送技能、送信息、送岗位、送资金,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其中“送技能,送岗位”即努力联系相关培训机构,由企业出资金让他及其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能有一技所长,再学有所成之时,通过各种渠道向他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打破信息沟通渠道的障碍。

  要着力在“四助”上落实帮扶措施:一是“助困”。对于帮扶对象中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家庭,要通过号召企业广大职工干部捐款捐物帮助他们解决眼前困难,确保其家庭基本生活有着落;二是“助业”。积极联系农业部门及相关农业专家,结合黄建双家庭耕地情况,向其提供农业种植的技术,同时通过企业捐助或由企业担保申请的资金,走农业致富的道路。并且对于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要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通过提高就业技能、介绍就业、扶助创业等,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三是“助医”。对于帮扶对象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重病的,要借助政策和通过捐助等方式,尽量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四是“助学”。对于帮扶对象子女就学有困难的,要通过资助学杂费方式,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

  二、方法步骤

  结对帮扶工作从20xx年12月开始到20xx年12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掌握情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①企业组织人员,由魏智灵经理的率领下,到帮扶贫困户黄建双家庭了解情况,力求能做到全面的清晰的调查摸底,并与其所在村委会沟通了解确切情况,并将属实的情况记录在案。

  ② 吃透情况后,摸清观音阁菱湖贫困户黄建双家庭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和的迫切愿望,找准其家庭致贫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第二阶段――探索方法,积累经验,做出成效。(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结对帮扶,责任到位。

  由企业魏智灵经理带领,以支部为基础,成立帮扶小组。

  2、集资捐款,救助到位。

  帮扶经费主要由企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捐助,由企业帮扶小组统筹安排,建立帮扶台帐,确保能先解决该贫困户的目前困难。

  3、定期走访,提供切实的帮助。

  定期走访黄建双家庭,了解其在脱贫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为其提供切实的帮助,努力做到“四清”,即对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就业技能清、帮扶需求清。在“四清”的基础上因户制宜,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走访每年不少于三次,重大传统节日开展慰问活动,建立特困职工家庭帮扶情况记录卡,及时记录走访帮扶情况,保证帮扶工作有始、有序、有终进行,使帮扶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

实施方案 篇2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巨八这个欠发达的地方,外出务工人数越来越多,因此,导致全镇各学校的留守学生也随之增多,面临这种情况,学校十分重视对留守学生的关心和教育,特拟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由z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zz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三关”工程会议制度、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研究解决“三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程有序、有效实施。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开学初必须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各班主任必须认真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情况,要把留守学生的基本信息报政教处,政教处以班级为单位建立花名册,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建立资料务必做到档案齐,底数清、数据明,动态管理及时;同时,在平时的教育中要把握分寸,讲究方法,以关心和帮助留守学生为宗旨开展各项工作。

  3、实行帮扶结对,关注留守儿童成长。

  每班推荐部分典型学生与教师结对,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儿童谈心,帮扶教师随时把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中,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

  4、了解和掌握留守学生的心理状况。

  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学习,便于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能针对留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特殊教育,消除其心理障碍,让留守学生不再自悲、孤僻、消极和暴燥,能和普通学生一起认真学习,积极生活,主动与师生沟通,在生活和学习上都能独立自主,为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条件。

  5、开展“留守学生座谈会”。

  每学期学校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留守学生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方式,打消其自悲、消极的心理,让学生感受到学校有家一样的温暖。通过传统节日,学校和班级老师要对留守学生进行慰问和关怀,教师要有作义务爸爸、义务妈妈、义务哥哥、义务姐姐的思想和精神,帮助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6、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家访力度。作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通过大力度的家访,深入家庭进行关切,分担学生的心理压力,让学生积极面对生活。

实施方案 篇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三、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四、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五、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xx、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六、优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七、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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