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XX市中长期创业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20xx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20xx年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人才工程(工作)》和《20xx年度重点人才工作考核评优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市外办职能和全市外事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全市外事资源,优化涉外事务,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国际友城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以外引外”工作机制,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成功引进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顶尖人才。
二、预期成效
1、通过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好全市国际友城资源、华侨华人资源、使领馆资源和国际组织资源,以及国(境)外传媒、友城、外宾等嘉兴外事工作资源,促进涉外事务工作层面引才、重才、亲才、爱才举措的长期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2、通过嘉兴外事积极有效的服务工作,形成我市集聚国际化英才的强磁场效应;形成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源地的扩展态势;初步形成我市海外人才的人脉架构。
3、促进我市外籍人才比重明显上升;促进嘉XX市创造力、人才国际化程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举措
1、当好参谋。树立“人才外事”理念,利用各类外事活动平台,参与与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互动对接,加大信息收集整理力度,为市委、市政府当好重点人才工程参谋。
2、用足资源。以国际友城为主渠道,整合华侨华人资源、使领馆资源和国际组织资源,以及国(境)外传媒、外宾接待和高层互访等嘉兴外事资源,积极探索、深度挖掘,构建海外人才工作信息数据库,形成海外人脉雏形。
3、助企聚才。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通过因公出国(境)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在出境审批(核)、apec商务旅行卡推广、因私签证代理、领事保护和邀请来华等方面“助企聚才”,为其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4、借力引才。借力全市公共外事载体,完善海外联络、联谊平台建设,扩大宣传,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嘉兴创业创新。
5、竭诚尊才。利用国际交流活动,强化对于留学生群体的公共外事行为,培养“知嘉派”,促进他们感念回“嘉”之好。为嘉兴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旺盛的人脉基础。
四、责任分工
1、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办党组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研究人才工作;制定本办重点人才工作计划,明确人才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推进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责任处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期限:6月底前)
2、营造人才引进氛围。探索建立“以外引外”工作机制,完善海外联络、联谊平台,充分发挥市友协理事单位作用,优化全市翻译人才队伍结构;主动与海外嘉兴籍联谊会、同乡会等侨团组织沟通联络,借助海外社团、华人华侨的人脉优势,扩大宣传与互动,年内提供相关信息3篇以上,营造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嘉兴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责任处室:市友协办;推进期限:全年)
3、服务海外人才引进。畅通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协助全市招才引智活动。积极协助市级相关相关平台、企业赴美国、欧洲等地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做好海外人才嘉兴行等各类海外人才引进交流洽谈活动。协助市级部门,抓住国际产业技术转移契机,开展以吸引外资研发机构为重点的科技招商活动。主动对接市引才计划,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处室:国际交流处;推进期限:全年)
4、深化“千校结好”成果。深化浙江省“千校结好”、我市与国际校际交流与合作成果,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促进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国际友城为渠道,助推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引导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跨地区校校合作和校企合作。为赴境外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训班、进修班、高研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处室:国际交流处;推进期限:全年)
5、助推“精英引领计划”。落实《XX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生活绿卡”制度暂行办法》,创新措施,简化程序,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嘉兴创业创新的.服务工作。对获得我市“生活绿卡”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时,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
(责任处室: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推进期限:全年)
6、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完善《XX市外国专家“南湖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相关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开发理论的研究和探讨,促进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事业的发展。
(责任处室:涉外管理处;推进期限:10月前)
7、甘当人才服务配角。结合《20xx年度省重点出访项目》的落实,走访涉重大项目的相关企业单位,全力支持创业助理、政务服务联盟、金融服务联盟、校企合作联盟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全力支持涉重大项目的赴境外人才学术交流、技能培训和业务研修。
(责任处室:涉外管理处;推进期限:全年)
8、优化外事窗口服务。强化赴国(境)外引智团组、国际友城人才交流(培训)等项目的任务审核(批)、日常联络和信息支撑等保障工作。在出境审批(核)、apec商务旅行卡推广、因私签证代理、领事保护和邀请来华等方面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保障服务。年底前力争为全市100家以上民营企业逾200人申请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
(责任处室:涉外管理处;推进期限:全年)
五、成果考核
本项工作须通过部门申报、实地考察、专项述职等形式接受市委人才办的年度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如连续3次被人才投诉且情况属实的,将失去今年人才工作各项评优资格。考核结果将与“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相应人才工作分值折算挂钩。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四城同创”的总体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通过采取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有效手段,强化殡仪运尸车辆管理,规范殡葬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积极配合,成立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市民政局成立由副局长挂帅,殡葬管理所所长任组长,殡管所稽查科科长为副组长,各镇(办)民政办、殡仪馆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长挂帅,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任组长,交警支队总支成员、城区二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交警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殡葬管理所,由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整顿的工作目标是:核定殡仪车辆、审核运营资格,统一颜色、标志,治理非法运尸、清理乱停乱放,规范日常管理。
市民政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的要求,统一对全市各殡仪馆专用殡仪车辆进行重新核定。各殡仪馆填写《市殡仪专用车辆审批表》,各镇(办)民政办逐一审核,经市殡葬管理所核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审核后,统一喷涂颜色,统一配发标志,统一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一)统一殡仪专用车辆车身颜色。车门两侧标明:殡仪馆名称、编号和殡葬图标;车尾标明服务监督电话。殡仪车辆的改色,由具备资质的修理厂(点)进行。
(二)新增或更新殡仪专用车辆的,殡仪馆需填写《市殡仪专用车购置(更新)申请表》,经所属镇(办)民政办同意,由市民政局核准后,办理有关标志和运营手续,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审核后,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三)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对运尸车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拦截非法运尸车辆,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其他违法运尸行为的`,由市民政局依法实施处罚。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摸清本市殡仪馆运尸车辆,非殡仪车辆,私自改装运尸车辆,违规挂靠殡葬单位的车辆,套号车辆及已注销或报废车辆从事运营的底数。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殡葬运输车驾驶员动员大会,营造宣传治理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宣传和办理相关手续(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警各大队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殡仪馆下发或在殡仪馆内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告知殡仪馆办理运营手续,明令非殡仪馆运尸车主停止非法运营活动,改变车辆用途。对超过规定时限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阶段:集中专项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5日)。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警各大队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整治工作专班,对本辖区内从事运尸业务的车辆进行统一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在殡仪场馆或道路行使中的运尸车辆进行突击检查。对非法运尸车辆依法予以查扣,依法进行处罚。
各镇(办)派出所要配合治理整顿工作。对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以上工作于20xx年上半年完成。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开展殡仪车辆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是贯彻落实《殡葬条例》,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管部门及派出所,要把贯彻落实《殡葬条例》,治理整顿殡仪运尸车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此项工作与深化殡葬改革、维护公共安全和实施依法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民政办和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殡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建档建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实施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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