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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14 13:29:45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通用【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通用【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实施“生态梅州”发展战略,体现梅州城区“山水相依、错落有致、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和谐秀美”城市生态环境,必须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密切配合,政府投资和社会绿化同步推进,增加绿量,确保绿化景观明显改善,城区拆墙透绿增加绿地工作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以《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的“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为目标,力争3至5年内对城区所有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通过坚决有效地开展拆墙透绿、增加城市绿地活动,增加城市园林景观,美化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全面加快梅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基本原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按照整体推进,确保实施效果,政府组织帮助,单位具体实施的原则,工业沿线各单位应自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尽快开展围墙改造,并及时拆除临时违章建筑,做好配套绿化工作,对拒按规划实施拆除的临时违章建筑,政府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内容包括:实施路段沿线进行拆墙透绿、拆违建绿、拆临扩绿、见缝插绿、退地还绿,积极推广建筑物墙体、屋顶等立体绿化。具体任务为:

  (一)凡临街的实体围墙、到期临时建(构)筑物及违章建筑,原则上应全部拆除,按规划审批的建筑红线位置设置透视墙,墙内建设绿地,墙外尽可能增补绿化。建设中凡涉及占用城市道路的,需持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再到市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临街实体围墙改造应与庭院绿化统一设计、同步实施,沿线各单位、居住区和个人按照审批的绿化方案完成各自的庭院绿化美化工作,确保透绿部分做到整齐美观、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景观效果显著。

  (三)新建、改建项目的施工围墙应按相关设计标准实施,加强绿化效果控制,在保证人行道正常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在文化墙外建设临时绿化,规划方案《城区拆墙透绿增加绿地工作实施方案》。在项目建成后原则上不设置围墙,如确有必要设置,必须是通透式围墙,且在工程竣工之日内按规划审批要求拆除所用临时设施并完成透视墙建设。

  (四)严格控制城市主干次道临街临时建筑的审批,禁止利用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的行为。

  (五)城区主干道两旁沿线闲置3个月以上、且6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面积在xx平方米内且实施条件较好的待建闲置空地,业主应按规定自行或委托实施绿化,并负责养护管理。业主不按规定实施绿化,造成闲置土地卫生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的,以市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园林主管部门代为绿化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按照“在绿化上多做文章”的思路,对道路沿线实施插绿补绿,墙内外同时建设绿地,增加绿量,形成道路绿化、街头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的景观效果。同时积极尝试立体绿化,对实施路段沿线的单位选点进行墙体、屋顶绿化。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

  分工成立梅州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梅江区政府、梅县政和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下达全市拆墙透绿、增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核准拆墙透绿、增绿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拆墙透绿、增绿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及奖励。

  (二)拆墙透绿、增绿工作以梅江区政府、梅县政府、梅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拆墙透绿工作组织与实施。主要职责是:对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城市主干道沿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找出差距,查遗补漏,编制各自3—5年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同时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沿线实体围墙的改造及拆除后的建绿工作。

  (三)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涉及项目沿线范围内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摸底工作,对违章建筑和超越期限的临时建筑下达拆除通告,对逾期不拆除的建筑,由市城监支队。

  (四)梅江区政府负责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行为的整治工作,市城监支队配合完成。

  (五)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实施路段沿线涉及人行天桥、立交桥周边、人行道内的绿化整治及养护工作。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拆墙透绿、增绿工作的政策引导,使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努力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拆墙透绿、增绿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同时,市拆墙透绿、增绿领导小组将对完成拆墙透绿、增绿工作任务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实施方案 篇2

  一、参合对象及个人缴费标准

  (一)参合对象和规定。凡户口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人口都可以参加新农合。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以户籍人口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个人参合资金,中途不得参加或者退出。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参加了社会(职工)医疗保险的,可以同时在户籍地参加新农合,但两种或多种保障待遇之和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母亲在本县参合,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可在出生30天内凭生育证、出生证、户口簿按当年人平筹资总额缴费后,自缴费之日起随母亲享受出生当年新农合待遇(婚出人员只能在婚入地参合)。复原退伍军人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可在2个月内补办参合手续,按当年人平筹资总额缴费,自缴费之日次月起享受新农合待遇。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新农合。

  (二)个人缴费标准。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二、住院统筹补偿

  (一)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1.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150元,住院时间超过平均住院日(8天)后,超过天数按每天25元的标准缴纳住院起付线费用,住院起付线外基本医疗费用全报销。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300元(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250元),补偿比例75%。

  3.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5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

  4.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50%。

  5.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1200元,补偿比例为50%。

  (二)住院补偿封顶线

  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金额最多12万元。

  (三)外地住院

  外出务工农民原则上应选择务工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必须在住院3天内向县合管办(0739-8237098)电话报告患者姓名、家庭住址、病情、住院医疗机构名称及经治医师联系电话等,经核实批准后方可享受补偿,不报告登记或未经核实批准的不予补偿。

  三、门诊统筹补偿

  (一) 门诊统筹补偿形式

  1.门诊统筹分为普通门诊补偿和特殊门诊补偿两种形式。

  2.普通门诊限在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村(居)卫生室就诊和补偿;特殊门诊限在省、市、县、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镇专职审核员或县合管办申请补偿。

  (二)普通门诊补偿

  普通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50%。普通门诊基金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分配至农民个人帐户,以户为单位在年度内限额使用。普通门诊实行“即付即补”模式,只能按就诊次数结算补偿,不得累计补偿。镇卫生院门诊次均费用不超过40元,村(居)卫生室门诊次均费用不超过30元。

  (三)特殊门诊补偿

  特殊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60%,每人每年最多补偿1800元。特殊门诊可按年度累计一次性结算补偿。

  (四)传染性肺结核门诊辅助治疗补偿

  已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在县疾控中心全程规范化治疗的,其门诊辅助检查费、辅助治疗药品费全免,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由县疾控中心包干使用,纳入特殊门诊补偿范围。

  (五)狂犬疫苗接种补偿

  在预防保健机构、定点村(居)卫生室接种狂犬疫苗的,定额补偿100元,纳入普通门诊补偿范围。在县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病免疫血清的.,按60%的比例补偿,最多补偿300元,纳入特殊门诊补偿范围。

  (六)门诊一般诊疗费补偿

  镇卫生院,门诊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10元,新农合补偿8元,患者负担2元;村(居)卫生室一般门诊诊疗费收费标准为5元,新农合补偿4元,患者负担1元。收取门诊一般诊疗费后,其它基本费用取消。

  (七)门诊统筹补充规定

  参合农民到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的,按省、市规定和县合管办审定标准即时结报;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村(居)卫生室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补偿;跨镇就诊的普通门诊费用一律不予补偿;没有定点村(居)卫生室的村(居)由参合农民自主选择就近的定点村(居)卫生室就诊补偿或由镇卫生院统筹安排。

  四、工作经费

  凡在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任务的村(居)按2元/人计提工作经费;

  在9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村(居)按1.6元/人计提工作经费;

  在10月15日前完成任务的村(居)按1.2元/人计提工作经费;

  在10月31日前完成任务的村(居)按1元/人计提工作经费;

  10月31日到11月15日完成任务的村(居)按0.5元/人计提工作经费,11月15日后完成任务的不计提工作经费。要求票款同步,凡只缴款未交参合人员花名册、票据者一律不予认可完成任务和兑现工作经费。

  五、绩效考核

  1.截止20xx年11月30日,对完成征缴任务的工作片、村(居),每超过1个百分点,分别加2分、1分,此项加分最高分别不超过10分、5分;对未完成征缴任务的工作片、村(居),每低1个百分点,分别扣2分、1分,扣完本项工作基本分为止。

  2.凡提前1个月完成征缴任务的工作片、村(居)分别加2分、0.5分,以此类推。对率先完成任务的三个工作片给予以通报表扬并相应予以加绩效考核分1分。

  3.新农合票据由各驻村(居)干部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签字领取, 11月31日镇里将对新农合收据进行统一销票,凡丢失票据者,每少1本分别扣工作片、村(居)2分、4分。

  六、工作要求

  所有参合人员必须资料准确齐全,要求各村(居)认真核对参合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实施方案 篇3

  为继续传承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进一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普九”成果,认真落实和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使中小学生的健康水平再上新台阶,我中心校号召中小学校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到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经研究决定于11月21日上午8点举行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设中学组和小学组,由各学校组织选拔赛,每个学校组成一个参赛队(男、女各5名同学)参加中心校组织的比赛,比赛定于11月21日上午8点在xx中举行。

  二、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为中心校内各学校的在校学生,学生只能参加本校组成的参赛队,且身体健康,办理有“人身保险”者方可参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凡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以大打小等不良行为, 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表彰和奖励办法

  露峰中心校中小学乒乓球赛中学组和小学组分别奖励男、女团体和男、女单打前八名,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11月13日、14日到xx中心校报名

  2、报名办法

  以校为单位,每校一支代表队,每队限报男、女队员各5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实施方案 篇4

  一、目标:

  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法律文书依据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我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四、各组工作职责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学校会同学校工会共同讨论制定,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定后执行,合法、公正、公开。

  (2)、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3)、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每周研究工作一次。

  (4)、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

  (5)、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1)、结合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活动,落实计划教材、师资、课时。

  (2)、负责社区、家庭的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

  (3)、学法用法的工作总结。

  3、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1)、宣传、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受理、处理师生校内申诉案件。

  (3)、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预警制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4)、做好应急处理,负责向上级报告。

  依法治校是当今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迫切要求,我校把依法治校作为办学理念,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相信,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会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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