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5篇[集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在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中开展“强党性优作风万人评议活动”的通知》及西湖区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使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一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z(支委,办公室主任)
组员:z(教导主任)、z(工会委员 妇女主任)、z(工会委员)、z(团支部书记)、z(教师代表)
二、评议对象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调研员。
三、参与人员:全体教职工
四、评议时间:20xx年6月26日(周五)下午3:40。
五、评议程序:
1.为提高评议质量,工会对教职工做好宣传工作,拟定评议方案,并上报教育局监察室。
2.6月19日前,调研员、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的述职报告在校园网上公布。
3.6月19至6月26日,教职工对述职报告进行审议。
4. 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40在多功能厅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主要领导述职,教职工进行书面评议。
5.6月26日前将校级领导干部及调研员20xx学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集中上传局监察室。
6.根据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馈给学校的`民主评议意见对评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被评议干部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报校党支部审定后向教职工大会报告。
六、注意事项
1.评议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要重视现实,不追究历史旧帐,不搞人身攻击。干部要自觉接受评议,教职工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正确行使评议监督权利。
2.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成员做到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制。
3.保护好教职工的积极性,被评议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对教职工的评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主题:
儿童志 万福梦
二、活动内容:
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富有时代气息。旨在:快乐参与 体验成功 展示自我
三、节目类型:
演出形式多样,包括声乐(独唱、合唱等)、器乐、舞蹈、综艺(小品、相声、杂技、戏曲等)。
四、参加单位:
镇中心学校、全镇各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各民营幼儿园
五、节目遴选原则:
各小学至少准备学生组、幼儿组节目各一个,鼓励多参与、多准备,中心校根据节目质量筛选。
六、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29日上午8:00---11:30(暂定)
地点: 孟海小学
七、评分标准:
1、内容健康,富有时代气息(4分)。
2、表演自然,表情真切,动作优美,整齐(2分)。
3、选材富有创意,形式新颖别致(1分)。
4、演出服装统一,整洁,美观,贴近表演内容(因节目需要除外如:小品类)(2分)。
5、出入场井然有序,队形美观,演出中无差错(1分)。
八、奖项设定:
设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组织奖3名
量化加分分别为:6分、4分、2分
排名合分说明:
本校评委不参与本校节目评分,评委亮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
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节目的最终得分。学生节目、幼儿节目均分总和排出学校名次(如果出现并列现象,由审核小组评议决定)
九、第四届艺术节文艺展演领导小组
组长:许和全
副组长:程大军 袁志均 陈丕福
组员:程巧花 胡玉霞 马崇松
薛明路 曹健 秦岩
十、第四届艺术节文艺展演评委会(临时通知)
十一、第四届艺术节文艺展演具体工作安排
主持: 孟祥君 牛海霞
音响及技术处理:薛明路
摄影摄像: 胡玉霞
后勤保障:曹健
考勤: 秦岩
孟海镇中心学校
20xx年5月3日
实施方案 篇3
为推动全区城市化进程,调动各方力量综合治理脏、乱、差,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依照市政府(河政办发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整治办事处驻地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治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的环境。通过整治,达到全区环境面貌的整洁、卫生、美化、亮化、绿化的目的。
二、整治的范围
傅庄、册山、高都、罗西、汤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三、整治的重点任务与要求
(一)傅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江付路两侧。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路面进行改造建设;
(2)道路两侧铺装人行道板,排水沟进行配套建设;
(3)道路两侧沿街破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4)道路两侧绿化,路两侧安装较高标准的路灯;
(5)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影响市容的破旧房屋、残墙断壁。
(6)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物品及各类垃圾。
(7)规范道路两侧的.各类广告。
(二)册山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江福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江福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装彩板人行道,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道路两侧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⑤清理整顿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时清除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河册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坏损的路面进行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逐步进行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④驻地区域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⑤规范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三)高都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程沈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程沈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驻地区域铺设彩板人行道,路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进行改造建设或粉刷;
③道路两侧按规划设计进行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⑤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⑧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2)河册路两侧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道路两侧绿化;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③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④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四)罗西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
湖北路,俄黄路,化武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湖北路的整治任务:
①对所辖区域的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设彩色人行道板,敷设排水管道;
③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亮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⑤清理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俄黄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所有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道路两侧绿化;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④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3)化武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改造修建现有路面;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③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五)汤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两侧、樱花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驻地区域老206国道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②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设置路灯亮化;
③拆除所辖区域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④清理驻地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⑤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2)樱花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道路两侧的绿化完善提升;
②清理道路两侧“三堆”;
③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四、驻地规划及村居规划
(一)傅庄街道办事处、册山街道办事处、高都街道办事处、罗西街道办事处、汤庄街道办事处五个街道办事处,要求在20xx年完成驻地控制性详规的修编或编制。
(二)20xx年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居)规划修编率达到30%;20xx年各办事处的行政村居的规划全部修编完成。
五、村(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与要求
(一)村(居)的环境整治
1、村内大街小巷都整洁卫生,无“三堆”,排水管沟畅通。
2、主要街道绿化、亮化;
3、村内卫生有专人管理,垃圾及时清理。
(二)旧村居改造建设的任务与要求
1、20xx年全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个村(居)进行村庄改造建设。
2、村(居)改造建设要符合建设程序,要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进行建设。
3、单体设计要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并经法定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处村环境面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相关办事处应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篇4
市政府:
我局收到《我市城区小吃夜市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街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建议修改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夜市(小吃)街设摊前和撤摊后的日常保洁”。
二、第三条管理标准第一项:关于夜市小吃集中点选址要求:主干道(严管街)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和社区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严重影响市容。拟设在社区内、沿街单位店面前的'临时性经营场所须征得小区居民、沿街店面业主的同意。夜市小吃集中点周边不得有其他占道经营行为。
三、第三条管理标准第五项:建议将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明确:
1.要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
2.要配备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容量和数量应满足倾倒垃圾的需要,不得外溢。
3.严禁将垃圾倒入窨井,或随意倾倒。
4.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场。
5.收市后应及时冲刷油污路面。
6.小吃夜市街上市政环卫等设施安放,外观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或挪作它用。
7.小吃夜市街的管理单位要与区环卫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履行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
四、第七条工作步骤第一项“对于入场经营的商户,各区城管部门要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载明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业、歇业或撤离商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建议修改为“入场经营的商户要与小吃夜市集中点经营管理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载明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业、歇业或撤离商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保障“三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全市夏季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20xx年全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在“三夏”农资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突出重点农资品种,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侵权假冒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案件的查处,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和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对农资市场秩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管力度。在“三夏”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要以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流动商贩及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企业、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用的高毒农药继续加大清缴力度,进一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和实名购买制度。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跟踪检查,对不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对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要强化检打联动,检测与查处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展案源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和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黑窝点”。要建立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由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危害。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xx〕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21号)及省农委印发《农业系统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公开“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时报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牵头作用,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夏季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提高办案能力。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通过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质量责任意识。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要认真总结“夏季百日行动”成效和经验,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于9月20日前将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报送市农委法规科。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通过金农工程系统报送(第三季度统计表不再另行统计报送),“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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