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28 08:24:23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大全(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大全(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开展好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戏曲进校园”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陵市“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试行)》精神,按照《关于印发xx陵市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x县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xx县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具体落实工作,成立xx县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分管基础教育工作领导任组长,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职成教科、教研室、督导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活动内容和目标

  中小学“戏曲进校园”以黄梅戏为重点,兼京剧等其他戏曲剧种,主要围绕“九个一”开展活动,内容包括:推荐一批戏曲经典曲目;开设一节戏曲课;开展一次戏曲知识讲座;组织一批戏曲兴趣小组;观看一场戏曲演出;创排推广一批优秀戏曲作品;举行一次校园戏曲展演;举办一场非遗演出进校园;开设一档宣传专栏。

  工作目标为:20xx年12月全面启动“戏曲进校园”活动,到20xx年底覆盖全县中小学,并推动“戏曲进校园”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把“戏曲进校园”活动打造成为普及戏曲文化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满足广大学生精神文化需求的精神家园,营造浓厚热烈的戏曲氛围,形成戏曲传承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1.制定方案。制定《xx县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教育系统部署“戏曲进校园”活动。

  2.成立xx县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3.发放戏曲视频资料。在20xx年春季开学前,将市局推荐的戏曲经典曲目视频资料发放至各学校。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6月)

  1.做好“戏曲进校园”宣传工作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2.开展戏曲教师培训。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选派音乐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充分利用我县戏曲专家和优秀骨干教师开展县级培训,增强教师的戏曲专业知识和组织戏曲课堂教学的能力。选派县级优秀骨干教师为镇、乡音乐教师开展乡镇级培训,力争让每位音乐教师都能接受到戏曲专业知识培训,为“戏曲进校园”活动做好师资保障。

  3.落实活动内容。

  一是遵行国家课程要求,积极探索戏曲教学进课堂。20xx年春季起,全县各中小学校每学期每班至少要开设1节戏曲知识课程,以本校教师为师资基础;

  二是各学校利用主题班会、课间及课余时间播放与欣赏戏曲经典曲目;

  三是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采取观看现场演出、播放音视频等多种形式,每年组织学生免费观看一场戏曲演出。

  四是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配合市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戏曲名家进校园活动。县教育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确定时间和学校,迎接市戏曲专家来校举办戏曲知识讲座,确保每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戏曲知识讲座。

  五是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有条件的'学校要组建学生戏曲兴趣小组或戏曲社团,利用音乐课、大课间、活动课及第二课堂组织学生进行戏曲唱段的学唱。学校可聘请戏曲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名戏曲票友到学校担任兼职戏曲教师或辅导员。

  六是根据“戏曲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全县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举办学生戏曲节目展演,全面展示全县学校戏曲教育教学成果。

  (三)全面覆盖阶段(20xx年9月-20xx年底)。

  进一步加大“戏曲进校园”活动推进力度,实现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全覆盖。深化戏曲课堂教学,强化戏曲教师培训,丰富学校戏曲活动,营造戏曲进校园良好氛围,探索戏曲进校园新机制。

  四、责任分工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戏曲进校园”活动日常工作及课程落实;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戏曲进校园”的信息宣传工作;职成教科负责中职学校“戏曲进校园”各项活动的协调督办;教研室负责戏曲教学研究和各项活动指导,督导室负责戏曲教学专项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教育局“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

  二是要协同配合。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加强与文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三是要将把“戏曲进校园”活动列为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切实将活动落到实处。

  四是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做好各项活动组织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在组织观看演出、知识讲座、成果展演等活动中,要提前做好活动开展各类安全预案,遵循学生观看演出不出校的原则,安全圆满完成活动。

实施方案 篇2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事实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建设稳定、和谐、美丽精河的重要意义,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大局来之不易,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明天的幸福生活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开创;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必然,是当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是“三严三实”的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从点滴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各民族心中。

  民族团结“微行动”就是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全县开展的稳定工作、“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精准扶贫、惠民工程等与民族团结工作有机融入、贯穿始终,把各项活动串线成珠、有序开展,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发动全社会一起做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一个个“微行动”,凝聚起“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微行动”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抓手,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少年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选活动,以家带村,以村带乡,以乡带县,积极构建家庭幸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新型民族关系,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族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的行动实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要事,力争3年的时间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实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

  三、活动步骤

  民族团结“微行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最美精河人评选等争取民心、凝聚人心的主题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分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步:寻找发掘。围绕“共筑民族团结情 争做最美精河人”这一活动主题,寻找发掘身边普通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正能量故事。做到月月找、年年寻,长年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活动打造成一个持续的长期的文化传承平台和家喻户晓的社会公益品牌。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寻找发掘“美”作为村“两委’班子、住村工作组、网格员的权重任务,通过会议发动、广播动员、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着眼于身边人身边事,把街头巷尾传颂的、邻里之间互助的、家庭内部夸赞的民族团结小故事、好邻居、好公婆、好儿媳、好青年等寻找发掘出来;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牵头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会议动员、单位推荐、组织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挖掘民族团结小模范、岗位奉献小典型等;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家访、与学生谈心等方式,发现、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最美学生等典范;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科室推荐、群众评议等形式寻找发掘群众的“好卫士”、贴心人等最美警察;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以下简称“两新”组织)要通过班组竞赛、座谈等形式积极寻找、发掘岗位标兵、服务之星,要把最美的身边人身边事找出来。在寻找和发掘的过程中,激发更多的干部群众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第二步:广泛宣传。将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通过广播、网络、文化墙、召开座谈会、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开来,引发社会各族群众的关注,激发人性的善意,弘扬社会正能量,凝聚起全社会的爱心和力量。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整理发掘典型人物、故事,通过设立光荣榜(善行义举榜)、开辟宣传栏、绘制文化墙、开通大喇叭、制作事迹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组织各党支部通过公示栏、微信、微博、举办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县教育党工委通过校园广播、手抄报、班(队)会等形式把榜样树起来;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张贴光荣榜、学典范践行动等形式营造氛围;“两新”组织通过班组交流、设立荣誉栏等形式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新闻中心、县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中心等新闻单位和媒体统一开辟专栏,策划专题。同时,引导各新媒体做好小话题、小栏目互动,形成舆论势场;县文体广新局要组织文化能人结合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指导、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县文联要组织摄影、文学爱好者深入基层,走近群众拍摄一批小照片、撰写一批小故事。

  第三步:活动助推。以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志愿服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活动。通过一个个主题活动的扎实开展,助推民族团结“微行动”深入实施。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认真做好主题策划,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说说我的好邻居”等活动,让群众参与进来,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在活动中交流交往交融,唱响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县直机关党工委要通过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结对认亲”“爱心课桌、爱心书包、爱心助残、爱心扶贫”“爱心援助”等志愿服务及读书推讲、职工运动会等活动,增进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建立信任、凝聚力量;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红旗伴我成长”“我是新疆儿子娃娃”“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教职工、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开展岗位大比武、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维稳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两新”组织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强化职工社会责任、民族团结意识、服务水平。

  第四步:评选表彰。本着“群众认可、有教育意义”的要求,从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中推选出典型,可采用播放短片、现场访谈、诗歌朗诵、相声小品、歌舞表演等形式,注重群众参与面和教育面,层层表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群英谱”。使受表彰者有一种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更大的动力和信心;使周围的人受到感染和激励,形成一种人人皆想为、愿为、可为的群众自觉。县委有重点地每年开展一次表彰活动;各乡(镇、场)党委要分层表彰,有序推进。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针对寻找发掘出来的小模范、小典型进行整理归类,村队(社区)表彰活动可以一个月开展一次,也可以一个季度开展,时间上不做强行要求;乡(镇、场)党委每年开展两次表彰;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学期开展表彰,系统每年可进行一次的.集中表彰;公安局党委、“两新”组织每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

  四、组织保障

  建立民族团结“微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与协调,形成全县一盘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微行动”既是一次思想理念的创新,也是一次群众观的再认识。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着感情和责任抓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把微行动各项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总结经验,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㈡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民族团结“微行动”是一场长期的群众性活动。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一场发现弘扬学习身边真、善、美的全民行动,要精心组织,加强主题策划,设计出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载体,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活动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识、加强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提升公民素质、弘扬社会正气、振奋民族精神、展现良好风貌。

  ㈢ 抓住契机,做好引导。民族团结“微行动”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实现理念和手段的创新。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把握住寻找、发现、表彰、选树、推广最美身边人身边事的有利契机,加强活动引导,避免盲目性、阶段性,对于选树出来的人物故事,要及时搭建小舞台、利用小板报、创编小作品等形式在群众中间传开来,传承下去,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

  ㈣ 注重规范,形成特色。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平时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将“微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村队、单位大事记、乡(镇、场)志、县志内容,做到典型人物一人一档,表彰活动一次一档,年底集结成册,形成《民族团结“微行动”汇编》(主要内容为:年初工作计划、目标要求,村两委班子和住村工作组特色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剪影,大事记,维稳、精准扶贫、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果展示)。

  20xx年民族团结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民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族〔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

  (二)承办单位

  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

  各县区民宗局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时间:9月2日(星期五)上午8点。

  地点:滨河公园。

  参加人员:市几个班子领导,市民委成员单位,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有关人员。

  议程:(1)市领导致辞;(2)市领导宣布六安市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正式启动;(3)文艺演出;(4)现场设立民族政策咨询台及宣传展板。

  (二)系列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在公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橱窗。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在全市各学校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各县区民宗局认真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乡村、社区活动,采取宣传栏、宣传广告、宣传标语、宣传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文艺演出进乡村、社区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企业。辖有民族企业的县区民宗局指导各民族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建立宣传教育档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市寺观教堂悬挂宣传民族团结横幅标语,不断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 “三个意识”“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裕安区城区清真寺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律维权活动。

  市政协就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协助市政协专委会实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琦任组长,

  副市长王安义、市委副秘书长李中华、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吕进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城管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六安新周报及各县区民宗局负责同志为组员。

  (二)职责分工

  市委统战部职责:

  (1)宣传月方案统筹策划(8月15日前);

  (2)全程协调宣传月活动相关事宜(8月5日至9月28日);

  (3)落实启动仪式参加领导等相关事宜(8月31日前)。

  市委宣传部职责:

  (1)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9月份);

  (2)城区户外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宣传(8月25日前)。

  市民委职责:

  (1)提出方案初步意见(8月2日前);

  (2)负责《皖西日报》专版宣传内容提供(8月25日前)(指导霍邱县、叶集区、金安区、裕安区负责一期供稿);

  (3)协调启动仪式相关工作(8月25日前);

  (4)统筹各县区宣传月活动安排推进及相关信息报送(9月1日至28日);(5)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上报(9月29日前)。

  市教育局职责:

  (1)开展上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第一课活动(9月15日前);

  (2)在学校电子屏或宣传橱窗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3)做好市领导慰问民族学校师生有关准备工作。

  市城管局职责:

  (1)协助开展民族团结进公园相关事宜(8月10日前);

  (2)承担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用电保障等相关事宜。

  6. 市广电台职责:

  (1)负责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指导县区电视台做好县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皖西报社职责:

  (1)在《皖西日报》上安排两期“十二五”以来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专版及宣传月系列活动全程宣传报道(9月份);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报亭宣传工作。

  六安新周报职责:

  (1)负责启动仪式现场布置(包括音响、背景板、队牌制作、现场安排等)(8月31日前);

  (2)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进公园有关事宜(8月31日前);

  (3)刊登一期民族政策宣传专刊(9月10日前)。

  金安区民宗局、裕安区民宗局职责:

  (1)各落实20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启动仪式;

  (2)做好市政协领导调研指导城市民族工作相关事宜;

  (3)裕安区民宗局负责在城区清真寺开展法律援助及户外宣传栏宣传活动;

  (4)金安区民宗局指导安徽铂悦厨业有限公司做好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叶集区民宗局职责:组织好民族团结文艺演出队在启动仪式现场演出工作及进乡村、社区活动。

  各县区民宗局职责:

  (1)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六进”及相关报道(9月1日至9月30日);

  (2)整理上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9月25日前)。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支持协助。

  (二)注重氛围营造。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做到宣传报道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启动仪式要突出民族特色,确保活动成效。

  (三)严明部门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各职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28日前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统筹协调。市委统战部要站位全局,抓好统筹协调,市民委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单位搞好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五)确保安全高效。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启动仪式及系列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镇政府机关、各站所、社区在职干部职工、内聘人员年休假执行本方案。

  第二条 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 各站所、社区要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干部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干部职工的休假。

  第五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第六条 干部职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第七条 干部职工休年休假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实行替办制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工作相互替办人员不得同时休年休假。干部职工申请休年休假时,休假人应请工作替办人在

  《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中填写替办意见。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干部替办;一般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替办。

  第八条 休假原则

  (一)镇机关、各站所及社区人员一次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职工总数半数以上。

  (二)所有休假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职工人数少的站所、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分段休假制。

  (四)值班期间休假人员必须保证在岗。

  第九条 年休假的审批备案

  (一)审批备案。干部职工休假一律填写《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各站所、社区主要负责人的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干部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站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批,党政办公室留存;条管站所干部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由主管局审批后,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副科级以上干部年休假备案审批按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现工作交叉的干部职工需同时由交叉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 本方案由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07-30

实施方案[精选]08-12

【精选】实施方案08-27

实施方案(精选)09-15

实施方案【经典】09-20

(精选)实施方案09-15

实施方案【精选】09-11

实施方案(热门)08-16

实施方案(优)08-18

(必备)实施方案08-17